正文 19、阮文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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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問起,
奴仆如何得到真主的榮光?
你就成為發亮的蠟燭,
讓每個人都可以得見,
像這樣。
——莫拉維·賈拉魯丁·魯米
“感覺怎麼樣?”
這裏是位於阿凱迪亞市的醫療中心,他就這麼安靜地坐在床邊,等我醒來。
我再次醒來後,下意識往腿上摸去,摸到厚厚的石膏、繃帶。
“腿還在,放心。”
安慰我的語氣,還是那麼冰冷。
“我……傷得重嗎?”
“小腿骨折,你認為嚴重的話,就嚴重。”
我的專業需要具備一定的醫學基礎,雖然不像醫學院的學生那麼專業,可起碼的醫學常識還是有的。
“看來以後要做個瘸子了。”
“好好配合後期恢複,可以不用做瘸子。”
“Shaw,我能跟你說說話嗎?”
“你腳上有傷,多休息吧!”
我看他站起身,以為他要把我丟在這裏了,趕忙問:“你要走了嗎?”
“不,等會兒麻藥勁過了,你可能會很難受,我想,我在這陪著的話可能會好一些。”
豈止是好一些?他居然願意留下陪我!這實在讓我受寵若驚!
“那你……”
“打點熱水來,你不渴嗎?”
他的臉上仍然沒有絲毫波瀾,語氣卻是少有的溫柔,我從沒見過他這麼溫柔過。
這種溫柔,是(I)人格的Shaw完全沒有過的。
這是自0107出現以來,Shaw的(I)人格僅有的一次出現。
“那0107怎麼辦?”
那個小朋友晚上要是等不到Shaw回去的話,一定不會睡,Shaw說要待在這裏,難道不打算回去陪0107了嗎?
“什麼0107?”
他……不知道0107的存在嗎?
腳上傳來一陣陣難以承受的痛楚,甚至能感覺到破碎的骨頭正在肌肉組織下嘎嘣響,像在演奏交響曲似的。
Shaw察覺到我臉色有異,放下水壺,問:“麻藥勁過了?”
“嗯……看來真是有些不好受啊……”我本想勉強自己給他一個安慰的微笑,可是嗓子裏隻能幹咳出兩聲極其難聽的音調。
“骨折確實挺疼的,”他直接拉過椅子來,坐近到我身旁,伸手過來,“忍一忍,實在疼的厲害,給你個使勁的目標。”
Shaw帶著的那種與身俱來的高貴氣息,完美貼合我對這個人的所有想象。
那股氣息越顯著,我就越自慚形穢。
在他身邊的我,隻是個被醫藥繃帶和醫用石膏環繞的濁物,深怕他離得近了,就被我玷汙了。
那雙伸過來的手,能給我注視的機會就已經是莫大的榮寵了,別說當作使勁的目標發泄,就連碰一下都是我的奢望!
他似乎完全不在乎,直接抓著我的手,說:“疼就用力。”
與其讓我握住他的手,倒不如放開讓我來得輕鬆。
腿上的劇痛一陣陣襲來,我還要拿捏好手裏的力道,不敢過於用力,生怕傷了伽倪墨得斯這雙斟酒的手。
盡管我已經很小心了,可當我鬆開手時,還是看到他白皙的手背上被我捏得發紅。
Shaw見我稍稍緩過來一些,一邊甩著手做活動筋骨狀,一邊站起來。
“我給你拿點熱水來。”
“謝謝,太麻煩你了。”
“你算是因為我傷的,不算麻煩。”
在我短暫逃過病痛侵擾的這段時間,我也終於可以借著這個機會,告訴Shaw,那些無端把他攪進來的意外背後,究竟藏著怎樣的隱情。
(I)人格的他既然完全不知道(II)人格經曆過什麼,應當也不會知曉,校園槍擊案整個事件的始末,我盡量說得緩和些,以免嚇到他。
出乎意料的是,Shaw他得知自己是槍擊案的締造者時,臉色並未出現過絲毫意外,他隻是淡淡地說了句:“哦,原來是我殺的。”
一個人對生死沒有什麼太大感受,大抵是因為經曆過太多失去生命的場麵。
我從未聽Shaw提起過他的父母,好像過世得很早,姐姐嫁到佛蒙特州,他跟著過來被大學挑中,才讓我有機會和他成為校友。
聽Shaw說,他來波士頓之前,生活在紅河三角洲偏西處的一個東南亞國家。
那個國家有個叫安江的城市,是Shaw出生、長大的地方。
盡管我從沒踏足過那個國家,可我驚訝於Shaw居然在我的母國國土上長大,即便我從出生起拿的就是西方國家的國籍,但如果讓我選擇,我寧願選擇我的母國。
那可是Shaw從小長大的地方啊!
出於對一個人的特殊情感而愛屋及烏地憧憬他生活過的地方,甚至想要為他改變國籍,隻是為了尋找一絲可憐的相同感,這樣的想法真可謂膚淺至極。
可世上有多少偉大的理想,不是以最膚淺的人類原始感受作為出發點的?
那些心裏有信仰的人,一開始一定是將信仰寄托於某個看得見摸得著的具體感受上,以其當作自己熟悉信仰、認識信仰的介質,逐漸成長。
“Shaw,你不害怕嗎?”
“嗯?”
“你知道……自己做了這樣的事,不害怕嗎?”
“文越,你知道我做了這樣的事,不害怕嗎?”
不怕是不可能的。
可我還是把阮氏和ASN的關係告訴了Shaw,為表歉意,我拚命坐直身體,費力地向他鞠躬,“對不起Shaw,ASN給你帶來這麼多麻煩,我必須替阮氏向你道歉。”
“不用,我倒覺得,ASN的老板,你的父親應該向你道歉才是。”
“什麼?”
“你不是說了,那個叫紮克的劫匪並沒有傷到我,倒是在你腦子上打了一槍托,難道你的父親不應該據此向你道歉嗎?”
“這個……”
我幹笑兩聲將這個話題敷衍過去,父親是絕不可能向我道歉的。
他又問我:“那你今天在馬場救我,也是因為對我有愧?”
我幾乎立刻脫口而出,“當然不是!”
我承認,校園槍擊案這樣的事,確實是阮氏的錯,有愧疚是完全應該的,但發生在聖塔安妮塔的意外,我替他擋下來,跟愧疚毫無關係。
“嗯?”他似乎來了興趣,原本寡淡無色的臉上,浮出幾分情緒,“槍擊案時,你因為替我求情挨了一槍托,今天的馬場,你又替我擋了馬蹄,為什麼?”
“我……”
即便我內心已經跟爐灶上的被煮得滾熱的牛奶沒什麼兩樣,不但翻湧個沒完,還要忍受爐火的煎熬,可有些話明明已經到了嘴邊,卻無法將其傾之於口。
我很怕。
坐在我麵前的人,他不是普通人,是一個可當作信仰一樣存在的人,他是那樣的遙不可及,即便偶然將餘輝灑落下來,讓我得以沾染,那也不過是他的慈悲罷了。
而我竟然妄圖想要將這光明一樣的人占為己有,實在是狂妄得愚蠢的想法。
“文越?”
“什麼?”
Shaw看著我——他還在等我的答案。
“沒有為什麼,雖然你在學校裏是眾人仰慕的超級天才,可你的性格如此傲慢無禮,也隻有我才願意受累跟你做朋友了,朋友之間相互幫忙,是應該的。”
我懷疑自己被馬蹄子踩壞的不是腿,而是腦子。
我居然用傲慢無禮來形容Shaw,要是換作以前,他聽到我口中要是說出這種話,一定會當場轉身離開。
我意識到說錯了,趕忙解釋:“不是……我的意思是……”
他沒等我說完,忽然笑了!
很溫和的笑,那是(I)人格絕不可能做出的表情,不,就算是(II)人格也不可能!
“不用解釋了,我都明白。”
那個很短暫笑,完全比任何麻醉劑都來得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