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凶手不是一人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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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麵安排一下具體偵破工作。”儲明香說。
    他和鄭萬江三個人一起具體研究製定了偵破方案,確定了工作重點。當天晚上,市、縣兩級電視台在晚上新聞聯播後,分三次播放了協查通報。內容如下:七月十九日下午三時許,公安局刑警大隊在張家灣鎮五福莊村河邊發現一具無名男屍。具體特征:性別男,年齡在二十七歲左右,身高1、75米,體格較為粗壯,赤身裸體,右胳膊上有一條長八厘米疤痕,法醫鑒定是被利器所傷。死者是在乘人不背的情況下,被人用尼龍繩勒死,案犯為掩蓋死者的真實麵目,故意將麵容毀壞,使其無法辨認,為及時偵破案件,緝拿元凶,望請廣大市民積極提供有關線索,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並公布了聯係舉報電話,同時市縣兩級廣播電台也播放了協查通報,全縣各鎮、區及鄰縣公安機關、派出所在次日分別張貼了協查通報和死者模擬圖像,以盡快得到相關線索。
    信息發出後,川河縣公安局刑警隊接到了不少電話線索,並有人親自到公安局提供線索及有關情況。但經過刑警大隊逐一甄別,特征與死屍不相符,都被一一否認,調查工作陷入困境,沒有得到一點線索,一天的時間很快就這樣過去了。
    第二天早晨,在案情分析會上,鄭萬江談了自己對案件的看法。認為,要查出被害者的真實身份及工作單位等有關情況,重點放在排查大貨車司機方麵,查找失蹤人員,再從死者周圍的人際關係、社會背景、經濟收入等環節入手,才能深入展開偵破工作,查找殺人凶手。
    “說的有道理,通過這兩天來大家辛勤努力的工作,但結果卻不容樂觀,致使偵破工作陷於僵局。”儲明香對此發表了自己的看法,“隻有確定被害人的身份,才是偵破此案的突破口。我們隻有擴大偵查範圍,依靠廣大人民群眾才是偵破此案的關鍵所在。”
    如果殺人凶手是本縣人的話,通過這兩天來的新聞媒體報道,他們不可能無動於衷,就必須出來活動,必然會露出一些蛛絲馬跡。那樣會大大縮小了偵破範圍,為以後的偵破工作打下基礎。專案組要充分開動腦筋,積極尋找有利線索,盡快找準偵破案件的突破口,以便順利的開展工作,盡快抓捕殺人凶手。
    “我們完全同意儲局的意見,全力展開排查工作,力爭在短時間內確定被害者的身份,以打開案件的突破口。”鄭萬江說。
    偵破小組完全表示讚同,並研究了具體行動方案。為了更加深一步了解案件的有關情節,鄭萬江他們三人又找到當事人李秀芝姐弟倆和有關人員,仔細詢問了發現死屍的每一個細節。並對發現死屍現場進行再一次的勘察,生怕有一點遺漏,但沒有發現其它異常情況,隻得徒手而歸。
    這時,黃麗梅拿來法醫的驗屍報告,在死者的胃裏發現有大量酒精成份,而且是啤酒含糖量比較高,這說明是死者先被人用酒灌醉,使其在毫無防備或失去知覺的情況下,凶手出其不意用繩子勒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為了掩蓋死者的真實麵目,又將其麵容毀壞,然後把屍體裝入麻袋,將屍體拋到河裏。凶手並且十分熟悉本縣地理環境。從目前情況看來,殺人凶手絕不是一個人,應該是兩個人以上,並有著便利的交通工具,一個人是絕不會把屍體搬運到案發點。
    為了查找拋屍的始發點,以便開展下一步的工作,鄭萬江和黃麗梅驅車再次來到案發地點,今年夏天雨水特別多,昨天夜裏剛下過雨,地麵還很潮濕,他們二人在發現屍體的地方,分東西兩方向順著河邊向前走著,意在尋找有價值的線索,確認拋屍的具體位置,已縮小調查範圍。鄭萬江向西麵,他向四周查看著,思考著被害者是從那裏被扔下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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