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成立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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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是2005年七月十九日下午三點十二分。
一陣刺耳的警笛聲由遠而近傳來,一輛墨綠色三菱警車和現場勘察車“嘎”地一聲停靠在路邊,幾名公安幹警急步向出事地點奔來。
走在前麵的是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鄭萬江,今年28歲,省公安大學畢業,身高一米八五,健壯魁梧,滿臉一幅冷俊之英氣,尤其是那雙眼睛,炯炯有神,浸透著威嚴感。女的叫黃麗梅,芳齡26歲,身材苗條,英姿颯爽,頗有一種女刑警的風範。另外一個叫孫耀章,今年27歲,個子比鄭萬江稍微矮些,四方大臉,麵部黝黑,他倆是縣刑警大隊偵查員,還有兩名是刑警隊員。
另外兩個人在場的人們都認識。40歲的中年人叫張龍,張家灣鎮派出所所長,30歲左右的年輕人叫程景剛,是張家灣鎮派出所幹警。因為五福莊是張家灣的轄區,他們是首先接到報警電話。比鄭萬江他們先到達了現場,由於案情嚴重,於是急忙報告了公安局刑警大隊,請他們來勘察現場。前來迎接他們還有五福莊村支部書記左中全,個子不高五十來歲,打扮和普通農民沒有啥兩樣。
張所長簡單介紹了案情基本情況,五福莊村支部書記左中全,講述了秀芝姐弟倆發現屍體的經過,鄭萬江驗看了屍體,詢問有關細節。黃麗梅舉著攝像機逐個角度對屍體進行了現場錄像,孫耀章對屍體進行了檢查,記錄著有關情況。
麻袋裏除了屍體以外,沒有任何遺留物品,說明凶手事先有充分準備,是從殺人第一現場轉移屍體拋到河裏,這是第二現場,鄭萬江他們把屍體檢查完以後,讓兩名刑警把屍體抬上現場勘察車。
屍體被運到公安局,法醫馬上進行屍檢工作,在公安局會議室裏,鄭萬江做了案情彙報。
死者係男性,27歲左右,身高1、75米,身體較為粗壯,經檢查,死者脖子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鼻腔和口內無異物,無溺水跡象,排除是溺水身亡,可以確定是死後被裝入麻袋拋入河裏,麵容嚴重被毀,全身衣服被扒光。麵部被人殺死以後,故意用碎酒瓶將麵容毀壞,傷口裏麵發現了啤酒瓶碎渣,屍體經水長時間浸泡已無法辨認,並已開始腐爛,唯一特征右胳膊上有一條長約八厘米的疤痕,是以前被利器刺傷所致。
經過法醫初步鑒定,死者是在乘人不被的情況下,被人用尼龍繩勒死,然後移屍拋到河裏。死亡時間大約應該五十個小時以前,也就是說死亡具體時間應該為七月十七日晚上十二點左右。凶手十分殘忍,行凶殺人後怕被人認出死者麵貌,故意將死者麵容毀壞。至於那條裝屍體的麻袋,是一個普通的麻袋,沒有什麼特殊的特征,任何一家經營日雜商店都可以買到,但是新的以前沒有用過,通過目前跡象表明,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
有關屍體的詳細情況,待經過法醫進一步屍體解剖後才能確定。
“我認為,為了盡快破案,查找真凶,應首先確定死者的真實身份和案發第一現場。”鄭萬江在會上向公安局局長儲明香彙報說。
至於死者的身份,通過觀察,發現這具屍體有一定的特點,他的腳腕骨和手腕骨與別人不同,右腳掌的著力點比較大,已形成薄薄一層繭狀,手腕骨尤其是手指骨比較突出,初步判斷死者應該是個司機,而且是個開大貨車的司機,駕齡時間在十年左右。
至於第一現場,從屍體上來分析,沒有博鬥的痕跡,死者是在沒有任何防備和反抗的情況下被殺害,他的全身沒有一處傷口,經檢驗體內也無內傷,這一點可以說明。綜合上述情況,殺人第一現場應該是死者非常熟悉的地方,凶手和死者認識,並且較為親密,這有待於死者的身份確定以後,方可著手進行調查,應從他周圍所熟悉的人開始入手調查,查出殺人第一現場,這樣才能順藤摸瓜找到殺人凶手。
鄭萬江提出了自己對屍體的看法及偵破方向。
局長儲明香聽了鄭萬江的案情簡要彙報,沒有提出不同的意見。他指出,這是今年以來發生的一起最為典型、惡劣、嚴重的刑事案件,它不同於一般的治安案件,嚴重擾亂了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秩序。今年以來,特別是在三月份以後,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上級公安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了春季嚴打行動,從嚴從重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重判了一些違法犯罪分子,使違法犯罪分子囂張氣焰有所收斂,總的形勢是好的。但是仍然有一些不法之徒,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和欲望所驅動。不惜以身試法,依然采取暴力、殘忍手段瘋狂作案,其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通過現場勘查,可以說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殺人動機目前暫時還不能確定,但其危害性是可想而知,為了確保全縣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必須爭取在最短時間破案,緝捕殺人凶手,種種跡象表明,殺人凶手十分殘暴和狡猾,有著一定的反偵查能力,是個作案老手,這就需要全體同誌們齊心協力、衝破層層迷霧,下大力量盡快查出凶手,給受害者及全縣人民一個滿意的答複。
“經局黨委研究決定,成立‘七一九’案件偵破專案組,由刑警大隊長鄭萬江任組長,黃麗梅、孫耀章為成員,負責案件的具體偵破工作,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凶手抓捕歸案。各部門要全力配合案件的偵破工作,爭取早日破案。”儲局長下達了命令。
“我們保證完成任務,決不辜負局領導對我們的信任和期望。”鄭萬江三人齊聲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