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藍焰火﹒下部  99、秉燭照耀神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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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秉燭照耀神界
    是夜,零點四十分。
    聖誕已經過去了。
    聖誕的快樂,在節日來到前,持續了有一個月,隨著聖誕零點的到來,快樂結束了。聖誕後,我要進學校去讀預科,即所謂的“橋梁課程”,過正常的生活,想享受快樂要等到明年這個時候,這將是多麼漫長而枯燥的等待。
    零點過後,爺爺奶奶都睡下了,我沒睡,走下樓,像小管家一樣,屋前屋後巡視了一遍,看看臨街的門有沒有關嚴,壁爐的火有沒有熄滅,還有起居室裏為聖誕點的蠟燭。這些都不是爺爺奶奶安排的,我看奶奶平時有這個習慣,就記在心裏了。今天,奶奶喝多了,我估摸她會忘記。
    盡完義務,我在熄滅的壁爐前站了會兒,那裏還有很強的餘熱,沒燒透的柴禾在黑暗中呈現出微紅,像鑲嵌了紅寶石的墨玉,好看。我看著那即將暗淡的紅,竟然出神……
    一炷聖誕的白蠟重疊在讓人眼花的灰燼上,先前事多,人雜,腦子亂,沒想更多,此刻,它凸顯在所有的記憶之上……唱聖誕頌歌的時候,奶奶讓我捧一炷白蠟,我笑著拒絕了。我為什麼不接過來,握住它?當時我好像並沒有什麼特殊的理由。我有點後悔。這是一道照耀神界的光亮誒,它可以讓我照見上帝的容顏,與他對視,與他對話。我為什麼要倉皇拒絕?原因是它總是帶給我一些其他的聯想。我總是把一件唾手可得的好事兒,變成一個得不到的希望。
    我心又一次被抓撓,臉燒燒的,除了因為壁爐裏餘熱的炙烤,多半是內心的燒灼。我悄悄望一眼周遭,沒有燈光,沒有人跡,沒有聲息,是個任幹什麼都神鬼不知的時機,於是,我把手放在燭台上,須臾,又移到那支燃過的蠟燭……我有點膽怯有點自責有點為所欲為地握住了它,像要彌補白天的錯失。
    我好猥瑣……每一次遇到這種時候,我都有想。
    可是,人有時候就是這樣,難免猥瑣。
    尤其處在無人之境,處在黑暗中,人,才鬥膽讓靈魂跑出來,與己對視。
    人之所以自覺拒絕猥瑣,因為他不忍看到自己的靈魂。他們總是希望自己沐浴陽光,因為隻有在陽光之下,靈魂才不至於出來舞蹈,猥瑣才望風而逃,自己才不會被自己嚇到。可是,人怎麼可能始終處在陽光下?一天二十四小時,一半是白晝,一半是黑夜,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一個男人的二十四小時,一半是天使,一半是是魔鬼,這是不可逃避的人性本能。誰都他媽的逃避不了。
    白色的蠟燭,燭淚披掛,看似英法官假模假式的發套,摸起來則像蒼老斑駁的樹皮。我輕輕地剝落那些板結的燭淚,試圖讓手感潤滑一些。我用的是左手,右手我是用來幹別的事兒的。許多事我習慣右手。隻會右手。
    到溫哥華之後,我一次次拒絕猥瑣,在床上,在浴室裏,在鏡子前,在薄如蟬翼的睡袍下……甚至固執決絕到寧可讓自己難受到絕望的地步。其間,最樸素也最管用的說服自己的理由是,我大了,大男人了,大男人是不可以做小男生那些破事的,小男生猥瑣是天真幼稚可愛,大男人猥瑣是狎昵失態。可是……
    在這個晚上,我有點忍受不住。
    表哥說,男人二十五歲才算成年。到二十五就不可以瞎鬧了。
    我離二十五還有三年。一千天。介於小男生和大男人之間的尷尬境地。
    在如此這般的自我說服下,我再次放任了自己……電流很快遍布全身。放任原來是這樣舒坦,放任原來是這麼容易做到。久違了,我幾乎忘記。
    左手是燃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白蠟,潤滑中有些澀手;右手掌握著製造奇幻的閥門,慢慢地旋,慢慢地開啟,眼瞅著進入神界的那扇門就開了,無數道耀眼光束下幻像叢生……
    對於進入無妄的神界,我以為,迄今為止,世界上沒有一種語言能做出入木三分恰如其分的表述,沒有一個文學大家能百密無疏地描繪出這種靈魂遊離於肉體的兀自狂歡。當人類無力表達某種狂歡的情緒時,那麼,這種情緒事實上已經超越了凡人世界,它在神的層麵上獲得自由,進入到無限。這正是獨樂的偉大之處,是之所以每一具生靈都願意接受它的真正原因。人們總覺得在這件事上自己是接受了神的旨意,神的暗喻,要不沒有這樣美好。而神暗中對你的指點,是秘不可宣的,它是引導你進入神界的鑰匙,是你和神靈暗度陳倉合謀私交的契約,它具有無可詆毀的神性。
    汗珠從我額頭滴下,背後也濕黏黏的。我不知道哪來這麼多汗,這是冬天耶。咫尺之外還有沒有融化的積雪。
    在神界環遊的時間出乎意料地短。恍惚間已在歸途。去時慢,歸時快。
    神說你不可以神遊太久,你不得不聽。
    神說,下回再來吧。你心裏在罵娘,說,既是神又何必摳摳索索?你不讓我樂得久一些,許諾要玩下回還來,真他媽小氣。可你不得不遵從。
    你知道自己還會重蹈覆轍,隻是不知在何時。你吃了上頓還惦記下頓。
    最後一瞬,我跨到壁爐前,不僅是因為越靠得近越暖和,也是因為我是從那裏進入的,也必然由那裏出來。
    隨著身心的回歸,我聽見壁爐裏的柴發出“嗤、嗤”的聲響,前後大約有那麼五到六次,我想,很好。
    我查看了下壁爐周圍沒什麼需要收拾的,就躡手躡腳上樓了。
    這一夜睡得很好。
    …………
    聖誕之後,尤瑟夫又不見了。我按計劃去上學,每天早上出門,傍晚回家,蠻忙的。
    溫哥華的天氣開始轉暖,雖然還是深冬。
    讀預科的都是非英語國家的同學,亞洲、非洲……統共不到二十人。大家很快就熟了,可我老覺得提不起精神來,懶得花力氣與人打交道。回北京的念頭一直沒打消,幹什麼我都心不在焉。
    同學中沒有有眼緣的男生,至少在我的擇友標準裏沒有,第一天我就意識到這個問題。小美女倒有一兩個,可那隻是“小”美女而已,差強人意,而且其中還包括一個半拉黑色人種的混血女孩,那頭直愣愣棕絲頭發,怎麼看都不是我的菜。
    亞洲麵孔在那兒很容易被當做日本人,當我說明自己是華人後,大家反而對我興趣更大,我也不懂其中的原因,其鮮明的表現是,課後老有人約我一起去喝咖啡什麼。我通常都予以婉拒。如果有人來約我去打球還行,喝咖啡,一起做作業,有什麼勁?可是這個班級的同學幾乎沒有一個愛好運動的,都學習認真。他們老是跟我說“找個地方,一起去消化老師講課的內容吧”。也許剛開始留學生活,都這樣,壓力大,使命感特強,隻有我,存心不想把書念好。
    我推辭約會的理由通常是爺爺。後來,班級裏幾乎每一個人都知道我有一個嚴厲的房東,而我每天都必須在天黑前回家。有一次一個日本男同學問我,是不是晚回家,房東就會懲罰我?他小聲提醒我:“要是這樣,你可以選擇離開他們家,或者告他們。”又有一次,一同學對我大談如何防備站街黑人的襲擊,他頗有經驗地告訴我,遇到街上有結夥的黑人,千萬別朝他們看,有時候一個眼神就會激怒他們,以致招來不測,而本來是沒事的。我想,我給大家的印象是,這個中國男孩整一個菜鳥,膽兒小,沒經過世麵。哦靠,這麼大個子,膽子小到下了課就要往家跑,是件很丟臉的事。我為此而抓狂。真想哪天在街上大打出手,幹一架給他們看看,震一震全班。
    有時,我思忖,要是班上有一個金發“尤瑟夫”,我會不會快活一些?沒把握。不過,身邊有個心氣相投的伴兒,總是好些,從小學到大學,男孩是不可以沒有死黨的,我大致這麼認為。
    一天,學校下課早,我閑著沒事,就去了尤瑟夫的小屋。我沒什麼特別想法,就是好奇,我想在他屋裏也許能發現他去了哪裏。
    我從沒進過他臥室,那天我擅自進去了,發現臥室很普通,甚至可以說是簡單,除了一張床和一張靠椅外,幾乎沒別的東西。床頭有一些書,準確地說是一些雜誌,枕頭底下也是,我隨手翻了一下,發現幾乎全是男性時裝、肌肉寫真、健身課程教材……
    我在靠椅上坐下,很不規矩的坐法,腳架在扶手上,這樣比較舒服一些。
    我想,這是個典型的男色愛慕者,可當初他卻對我說他隻是可以接納這種選擇。小飛對我說,男舞者蓋的比例極高,這是科學也解釋不了的奇怪現象。既然早有所知,我當初怎麼會輕信尤瑟夫的話,怎麼沒長個心眼?
    其實輕信或者不輕信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事實是我們玩不到一起,是由於生理,還是人種,還是語言,還是某種化學反應物理作用?其中哪個起了更主要的作用?我不是很明白。也許皆有之。
    後來爺爺在尤瑟夫的臥室裏找到我,我竟然在他床上睡著了。膝蓋勾在胸前。身底下壓著尤瑟夫翻爛的雜誌。
    爺爺說他看見小木屋門開著,便進來看看,沒想到我會在。
    我抱歉地說,噢,我怎麼睡著了,還在他床上?
    爺爺說:“是不是學習很累啊小Tony?”
    我說,不是啊,上學很輕鬆,輕鬆到都有點無聊了……好久沒見尤瑟夫了,想來看看他怎麼回事。
    這時,爺爺才告訴我:“尤瑟夫走了,去多倫多了,不回來了。”
    我聽到這消息,當時就懵了,啊?不知為什麼,我當時都有點氣憤了。
    我怎麼一點都不知道?他走了多久了?聖誕節他還在,聖誕第二天他就離開了嗎?他怎麼沒告訴我要走的事,他真的一去不再回來?
    我幾乎不相信爺爺所說。
    可事實不由你不信。這時候,我才發現,屋子裏尤瑟夫的東西確實都不見了,衣掛上沒有他的外套,地下沒有他的鞋。本來不止一雙鞋放在門口。這讓我有點緊張。剛才進屋時我居然沒發現,光是覺得屋子有點變樣,那兒不對卻想不起來。我壓根沒往那方麵想。
    為了證實尤瑟夫確實已經離開,我打開那隻從莫斯科運過來的大箱子——我和尤瑟夫一起花大力氣搬進來的那隻死沉死沉的大箱子……箱子裏什麼都沒有,全取空了,就是一隻空箱子。
    小狗脖子上的掛鈴丟了。拴著的時候隻覺得鬧騰,丟了,沒著沒落地空虛。
    其實,尤瑟夫的離開,對於我最大的刺激不是一切又歸於零,而是他為什麼可以那麼自由,而我卻沒有這個權利?
    我也要離開。回北京!
    離開,走,成了我那段時間最熱切的向往。仿佛隻有走才是最大快樂,心理上才能獲得滿足。毫無理由。
    新學校蓋不少。當預科結束,我正式進入所學專業的班級時,發現了這個現象。
    班級裏本地人比例高起來,留學生成為少數,而本地人對於學習則是一種遊戲心態,他們把更多時間花在與人交往以及玩兒上麵。
    我第一次發現這個現象,是在分班後的第一天。上課前,所有人都聚集在走廊裏。我不知道為什麼同學都喜歡在走廊上紮堆,不進自己的教室?走廊上除了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儲物櫃外,還有供課間茶歇用的咖啡機,於是那裏自然成了交際場,人滿為患,經過走廊總是要不停地和人打招呼,並側著身。
    聚集,三五成群,聊天,毫不吝惜時間,是一種文化,好也不好,在列治文酒吧街我就領教過。後來,我回國對人講起這種“文化”,以戲謔的口吻把它稱之為“人脈的獵場”。
    當時,我把自己的東西塞進儲物櫃,正打算關上門,便有人主動和我說話。我並不認識他們,但我不能拒絕和人交流,於是我轉過身,報以微笑,並加入了他們聊天的圈子。他們主動問我來自哪個國家,家在哪個城市?似乎很有興趣了解你的一切。後來,交流比較自然了,便打聽我是不是經常健身?他們說我體格看起來很有型,是熱衷塑身的那種。我說,其實我也不刻意去做什麼,隻是比較喜歡遊泳。我順便說起,到溫哥華後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遊泳場。這真是個套近乎的好話題,他們每個人都熱心地向我做推薦,幾個人甚至還為此爭執起來,對冬天去哪兒遊泳更好的看法大相徑庭很不統一。
    上課鈴響的時候,一男生勾著我的肩膀說:“放學我帶你去吧。”看來這是比較會找機會的一位。
    這麼快就熟絡,而且表現得十分親熱,是不是北美人的天性?反正我有點不適應。
    這男生有一對招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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