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天幹物燥野火生  第11章 猜情尋 (改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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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遇見誰會有怎樣的對白,我等的人他在多遠的未來
    ——from《遇見》孫燕姿(《themoment》)
    淩脂若是個讓人無法拒絕的人。
    她一旦介入你的生活,你便再無法戒除這種叫做淩脂若的毒。
    她總是閃著靈動溫和的大眼,甜甜的笑著,一如鄰家善良可親的大姐姐,讓你無法對她的要求說不。
    她還是個工作能力卓絕的領導者。別看她入主文學院的時日尚短,卻在短短幾日內將之前積累已久的爛攤子安排的妥妥當當,連一向苛刻的美女院長也不禁在早會上對其點名進行表揚。
    除此之外,她還是個難得的好姐姐:她對淩柯百分之百的疼愛,但卻不溺愛。
    自從她來到學校後,淩柯的囂張做派收斂了不少,絲毫沒有依仗著校董姐姐作威作福。這一點,令我大為意外。
    一個善良而正直的大姐姐。
    因此,我對淩脂若,有著不小的好感。
    自從上次事件之後,她常邀我們共進午餐,喝咖啡,看電影;也會約我和唐糖逛街。當然,淩柯不色和李大鍾是當仁不讓的陪客兼力工。
    日子久了,在她的穿針引線之下,我們的三人小團隊,在不知不覺中升級成為六人小團體。
    盡管我與淩柯仍舊沒什麼話說,至少能夠和平共存。
    然而,關於我和淩柯關係的耳語,仍是像長了翅膀一樣在校園內風傳。
    陽心蕊的眼神越來越幽怨,也越來越惡毒。
    也難怪,淩脂若每天拉著我們一起吃飯,淩柯又跟我們一同修蔣秦的心理學。從早到晚總有人看到我們一起出入,不消說陽心蕊,就連蔣秦都有些將信將疑。
    一日下課後,他鬼鬼祟祟的將我拉到一旁,問,“你和那個淩少——真有一腿?”
    “什麼叫有一腿?”皺眉,為他的措辭。
    一邊眉毛翹起來,像極了地痞,他說,“有一腿就是有一腿!你不怕那位知道了會狂性大發?”他意有所指。
    撇撇嘴,“你不說他怎麼會知道!”
    看怪物似的看我,他垮下臉,“這麼說——是真的了?你真喜歡上那小子了?”
    斜了眼睛看他,懶得解釋。
    他哭喪著臉,“完了!在眼皮底下把人給看丟了!睿不把拆了我才怪!”
    板著臉,我一本正經的,“別胡說!哪有當哥哥的會阻止妹妹找男朋友!”
    盯著我的眼,蔣秦斂起嬉笑的神色,臉上中多了些我看不透的東西。“你覺得這樣他就會放開你了嗎?”
    笑笑,我的眼中多了些連自己也無從察覺的刺。“我哥年紀不小了,也該成家了。蔣大哥,你覺得江醫生怎麼樣?她若作了哥哥的妻子,我會很開心的!”
    臉上閃過不自在,他有些不可置信的看著我。
    半晌,他搖頭,“小丫頭,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多刺?”
    “我一直都這樣啊。”燦爛的笑著,我說,“別人不知道,你應該是最清楚的!”
    蔣秦不語,看我的眼神裏,帶著我唯恐正視的憐憫。
    六月末七月初,耗時近一個月的校園歌手比賽終於落下帷幕。不出所料,PinkyMonkey毫無懸念的摘得了冠軍。
    冠軍獎金有一萬塊。也算一筆外財。
    脂若提議去慶祝。於是我們約了星期六的下午搞個慶功宴。
    上午她領著我和唐糖去做facial,之後順路Shopping。
    淩脂若實在是個奇怪的女人:辦公的時候絕對精明無私;挽著袖子殺起價來又比一般的女人還小女人,甚至可以說是萬夫莫敵。看她穿著價值不菲的行頭,站在路邊攤跟人一塊錢一塊錢的殺價,讓我和唐糖大跌眼鏡。
    逛到後來,唐糖竟也忍不住買了條性感無比的黑色長裙。
    待到一行三人趕到約定的地點,李大鍾隻看了唐糖一眼,便快速的背轉過頭,半天也沒動靜。
    轉頭看唐糖,她正穿著今天新買的裙子。
    裙子剪裁極其貼合身形,領口開的也極低,恰好露出淺淺的乳溝。唐糖頸上戴了串珍珠項鏈,這一黑一白襯得她胸前的皮膚白皙透亮,分外性感。
    也難怪李大鍾不敢看第二眼!
    一旁不色嘖嘖讚道,“美女!果然是極品!你小子眼光不錯!”說著,重重拍了拍李大鍾。後者一時不查,轉過身來,不色哄笑道,“不會吧!大哥你居然流鼻血了?!”
    再一看,李大鍾胸前果然一片鮮紅。
    雖然厭惡那顏色,我也忍不住笑起來。
    李大鍾的鼻血來勢凶猛,止也止不住。最後隻得拿兩團棉花一左一右塞住了,模樣甚是惹人發笑。
    不色貫是個嘴不留情的,口裏碎碎念著,“還沒看到肉肉就噴鼻血,入了洞房那還了得!要不要兄弟幫你在床頭備個氧氣瓶?”
    臉上又是紅潮一片,李大鍾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不色繼續火上澆油,瞄了唐糖一眼,“這個最多也就是B,等著哥們帶你去見識見識F的!到時候你就知道自己的鼻血流得實在是冤!”
    強忍著笑抬起頭,在半空中和淩柯的視線相遇,然後若無其事的錯開。
    這邊唐糖再坐不住,自我的背包裏翻出前些日子杜睿添送的迷你電棍,瞪著眼朝不色過去。
    之前不色已在這個小玩意上栽了大跟頭,手臂上到現在還留著被襲擊過的痕跡。不等唐糖靠前,他已雙手合十,腳下似抹了油,邊繞著桌子與唐糖周旋,邊不住地告饒。“姑奶奶,親姑奶奶!您快把那玩意收起來吧!這可是會出人命的!”
    “要的就是出人命!”將開關打開,電流在兩極之間流竄,發出噼噼啪啪的聲響,唐糖齜牙咧嘴,“姑奶奶今天非撕爛你這張臭嘴不可!”
    “我這是臭嘴!我自己撕!”作勢給了自己兩耳刮子,不色嬉皮笑臉道,“還請姑奶奶高抬貴手,大人不計小人過!”
    手裏的電棍依舊噼噼啪啪響個不停,唐糖卻沒再上前。
    於是不色大著膽子在李大鍾旁邊坐下,抹了頭上的汗,“兄弟,你不下地獄誰下地獄啊!也虧得你這個受虐待狂能忍——哇!媽呀——殺人啦!”
    ……
    “你這個臭婆娘,死變態!都能聞到焦味了!是不是熟了?”眼淚汪汪的指控著,不色將胳膊伸到脂若跟前,“大姐,你要給我主持公道!”
    “公道?我給你公道,你敢要嗎?”唐糖半眯著眼,晃了晃還握在手中的電棍,威脅道。
    “臭婆娘!欺負人!你也不怕把電都耗盡了。看你真遇到壞人怎麼辦!到時候就是哭爹含娘,大爺都不會去救你的!”
    “切!”唐糖臉一揚,不搭理他。
    淩柯從頭到尾都沒參和進來,似是有什麼心事,悶頭吃著東西。那邊李大鍾想笑又不敢笑,於是把頭低到不能再低,隻能看見肩膀輕輕顫動著。
    脂若嗬嗬笑,安慰的拍拍不色,“你也是!下次少說話多吃菜。你看唐糖怎麼不欺負別人呢!”
    “大姐。。。。。。很痛呢!”撅著嘴,不色將可憐進行到底。“蓂子小姐,下次可不可以不要把殺人工具帶在身上?”
    我笑笑,自唐糖手裏接過小電棍塞進背包裏。
    這個手電筒一樣的小東西,是上星期杜睿添給我的。說是既可防身,又能照明。再加上體積小,放在隨身的包裏,一點都不占地方,方便的很。唯一麻煩的,是每個星期都要充一次電。
    好在除了照明我並沒有用的上它的地方,這些天都是唐糖在拿著當玩具玩。
    相對於我的不以為然,杜睿添對這個小東西卻是相當看重。一再的叮囑我要隨身帶著,還仔細的交代了使用方法和充電的時長,說是一旦遇到危險,怎麼也夠自救的了。
    笑笑。
    我的活動空間這麼窄,連遇險的基本條件都沒有。
    這次,顯然是他多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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