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一章 開始小溫馨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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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從樓上下來時,澈在彈著鋼琴,是首很哀傷的曲子,濃濃的盡是憂,像是要把整層樓鋪滿般。我站在樓梯口看著他,沒有出聲。
    他的手指修長白皙,輕擊著黑白分明的琴鍵很優雅。不像晚鏡彈琴時的輕快,澈喜歡閉著眼睛緩緩地按下去,再歡樂的曲子到了他手中也快活不起來,我感覺他像是失了什麼,可每每聯想到一些也總是逼著自己趕緊忘掉。
    屋外已經全黑了,甚至看不到一點樹影。這片街區路燈被昨夜的一場暴雨雷電擊壞了,現在竟然還沒人來修,大清早時澈依舊坐在陽台上等陽光,笑著說,其實沒有光明人也是可以活下去的,沒有什麼是必要存在的。
    現在外麵沒有光明,可屋裏有,澈卻閉上了眼睛。
    我不知道陽光對於澈這樣的人來說竟是可有可無的存在。
    一頭金發斜斜地用一根絲帶紮在肩旁,鬆鬆地綰著,背挺得很直,卻給人一種隨時會被壓彎的錯覺。
    我不太懂鋼琴,因此也說不上他究竟在彈什麼,或許他隻是在信手按著鍵,由著自己悲傷。
    本來說好了要出去的,結果看樣子又會和昨天一樣,被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改了行程。
    “你出來了?”澈突然問道。
    我回過神來,瞥了他一眼,簡單地應了聲,隨意在樓梯口坐下,聽著他彈。
    澈卻改變了曲風,逐漸歡快起來,可我聽著總有點強硬的味道,像是生生被扭過來的,總是不自然,可能他自己沒發覺,所以還在彈著。
    其實我想,他完全沒有必要這麼騙著我的,我很樂意分享他的感受,既然說好了要我做他的愛人。
    曾經聽人說過,愛人與夫妻終究是有區別的,愛人是彼此相愛的兩個人,卻不一定會永遠伴著彼此,而夫妻是注定要白頭的。
    我們能算哪種呢?
    “今天不想出去了?昨天不是還鬧著的嗎?怎麼現在反到安靜起來彈琴了?”
    澈嗬嗬笑起來,“因為有人要打扮漂亮點才肯與我出去,所以我也不太著急,雖然我覺得你已經夠美的了。”
    我無奈地從樓道上站起,澈回過頭來衝我笑,慢慢地伸出了手。
    我將手遞到他手中,看著他緊緊握住,心裏暖了起來。
    “你準備就這麼跟我出去嗎?”
    他上下打量了下自己,疑惑地皺起了眉,“怎麼了?”
    我現在相信了他到人間智商是會變低的,而不是我當初說的變可愛。
    澈在約意時,時刻都是一副高雅的模樣,連笑容都是淡淡的,像是笑多了會有人來搶他一般。一身祭司的白衣永遠一絲不苟的,胸前戴著一個我看不懂的十字架的東西。可如今這都到人間了,還需要這般嗎?
    我將他拉起,指指樓上,“最好跟我去換身,不然你這樣出門是會被抓去展覽的。”
    他勉勉強強地同意了,可是我看他的表情卻不是同意的模樣。
    他站在衣櫃前挑著衣服,都是我昨天冒著大雨給他買回來的,抱著大包小包到家時身上已經濕透了,連發稍都在滴著水,還在不停地打著顫,澈當時感動到不行,我以為他會將我仍到床上,然後插上暖氣等我自己熱過來,沒想到他將我連帶著濕衣一起擁入懷中,跟著我一起抖著轉暖。
    如果說要我感動,一定是很簡單的,我這人要求真的不高,隻要真心對我好便行。
    所以我當時比澈還感動,差點沒哭出來。
    我靠在床邊,抱著本小說在讀,澈卻怎麼都挑不出來,一臉的愁悶,撅著嘴小聲嘟囔,見我時不時瞥他,又趕緊噤了聲,我失笑,看如今我們的相處模式,到有點像母子,而非愛人。
    我隨手仍了書,打開被他翻得一團糟的衣櫃,大吃一驚,卻也隻能搖著頭給他找。
    “喏,就穿這件吧!”我遞給他一件白色的羽絨衣,又仍給他一條灰白的圍巾。
    “可我總覺得穿起來會很難看。”他皺著眉說,隨即又意識到什麼,改口道,“雖然這件衣服真的挺好看的!”
    我粗魯地將他拉過,一把脫下他身上的祭司服,趁著身上熱乎時給他套上羽絨衣,然後又將圍巾給他細細紮上,將他細長的脖子包裹好。
    等我抬起頭來時,才發現澈在對著我笑,一臉滿足,樣子傻傻的,我假裝不在意地將他的臉扭過去,心裏卻開心得要死。
    他一頭金發還露在外麵,起了靜電,好多都吸在外衣上,有些還飛了起來,看起來非常有趣,隻是某人無知無覺,還在笑。
    我在衣櫃裏翻了一陣,找出一頂我的舊帽子,滿滿的都是絨毛,白乎乎的,像是頂著一團雪,抿嘴笑笑,壞心眼地給他戴上,澈看也不看那帽子,隻是任著我在他頭上忙乎。
    將他那頭幾乎長及膝的頭發給收拾進帽子中時,也花了不少時間,隻在他耳邊那處稍留了幾根細碎的發絲,晃蕩晃蕩著,稱著耳垂越發的瑩白,狹長的眼睛裏像是撒了金子,漂亮到無法想象。
    我忍不住伸手捏了捏他的兩頰,“可以了,出去吧!”
    澈笑著點頭,帽子頂端的那個絨毛球就跟著搖了起來,特別可愛,隻是偏偏這人長了個大個子,這可愛著實有點怪異。
    寒風呼呼的,澈果然佩服起我來,一個勁的誇我聰明,有先見之明,不然這會他非直抖不可。我假裝正經地點點頭,看著那個高高的人擁著身子在雪裏走,踩得嘎吱嘎吱響,心裏樂嗬嗬的。
    其實幸福就是這麼簡單,看著他開心地笑就好,苦點也沒關係。
    路上行人少得可憐,偶爾碰上這麼一兩個,還是急匆匆的,像我們這般在雪地裏晃蕩的還真沒遇上。
    “你又要帶我去見那個叫茉莉的老太太嗎?”澈皺著眉頭問,他似乎不太喜歡茉莉,總是嫌棄她羅嗦,嫌棄她時不時盯著他走神,顯然辛可也不太歡迎澈去,這個大了他們不止百年的家夥總是頂著一副天怒人怨的容貌勾走他家茉莉的魂兒。
    “不是,就是想帶你出去逛逛,省得你整天跟活不下去似地在屋裏發呆。”
    澈低著頭不說話,看著自己機械向前的腳。
    我意識到自己觸到他傷口了,卻不想去安慰他什麼。
    “前麵有家店的爆米花很好吃,你要試試嗎?”我問。
    “爆米花?”他歪著腦袋問。
    “就是一種用玉米炸開來的事物,吃起來很香,尤其是冬天。”
    “那就試試吧!”他考慮了半天才給我答複。
    我拉過他縮在袖中的手,將它們包裹在自己長長的衣袖中,稍微傳點溫度給他,澈立刻就貼了上來,恨不能整個人都縮到我懷中去,涎著臉衝我笑。
    我隻能瞪上他一眼,卻無力地看著這一瞪似乎對他毫無用處,直接掉他眼眸裏去了。
    老板娘熱絡地招呼我們,對我們曖昧的抱著視而不見,抿著嘴專心炸她的爆米花。
    澈幾乎是縮在領子裏的,隻看得到兩隻轉來轉去的眼睛,金亮金亮的。他小聲到我耳邊說,“這裏還真冷,聞暮可沒這麼天寒地凍的時候。”
    “聞暮那是什麼地方,能和這相提並論嗎?”我斜了他一眼,“享受生活慣了,殊不知這才是真正的樂趣,你以前那不叫生活。”
    他撇撇,不說話,嗅了嗅鼻子,也不知是凍的還是香的。
    付了錢往熱鬧的地方走,雖然冷了點,可繁華的地段似乎跟天氣搭不上鉤,依舊有人在狂歡。
    影院門前那些大牌子還在不停地亮著,轉換著明日播放,今日播放。
    澈停在一副驚悚片前呆住了,任我怎麼拉他都不肯走,傻傻地抱著一袋爆米花。
    “看什麼呢?那東西太惡心。”
    “我覺得好象挺有意思的。”他目不轉睛地說,手裏的爆米花一顆未動。
    “我不會陪你看這東西的。”屏幕上那人還是人嗎?哪有人長那麼惡心的。
    他像是沒聽到一樣,問道,“什麼時候的?”
    “明天中午那會兒。”
    他顯然對我興趣缺缺的表情不感冒,興奮地問,“那我們一定能看上是不是?”
    “明天後天都沒什麼安排,什麼叫一定能看上?”我疑惑地問。
    澈卻說,“我們在這等吧!”
    我大驚,“你瘋了?!這大雪天的,你讓我跟你在這等到明天中午,就隻為一個驚悚片?!”
    “我們有爆米花,所以不會孤單!”他細眯起眼對著我笑,揚了揚手中的爆米花,也不注意,一下子撒了不少,一臉的理所當然。
    “明天再來一樣看得到的,又不是什麼超級有名的東西,誰會跟你搶著買票?”
    “可我非常想在這等!”他忽然強了起來,說什麼都不同意,表情那叫個憋屈,像是我在欺負他一樣,“今天聽我的,在這等!”
    我停了會兒沒說話,心裏卻在念叨這,哪天沒聽你的?
    (大家都溫馨會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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