暝音作歌,曇花尋路  第六回、食味|之二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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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清歡唯唯諾諾,他不卑不亢。李清歡好好先生,他混世魔王。李清歡巧言令色,他聲色俱厲。李清歡油腔滑調,他榮辱不驚。李清歡喜歡的,他不屑一顧。李清歡不敢做的,他向來膽大妄為。他為他懲戒狗仗人勢驢蒙虎皮的宮女太監,為他報複恃強怙寵欺人太甚的五皇子,甚至為了得取聖上的信任和恩寵不惜除去李誠,那個將他帶出冷宮,處處維護嗬護他的清莊哥哥。楊檸過世,李誠自盡,這世上再也沒有什麼能夠成為李清歡的軟肋,成為他花礿的絆腳石。
    聖上明以仁愛治國平天下,暗以暴戾除逆臣亂賊子。聖上需要一把藏匿在陰暗處的利刃,於是他便血染雙手,劍下血流成河。他於悄然之間握人把柄,於談笑之中取人性命。他是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是陰森可怖的人間惡鬼。長安城街坊裏流傳著一句話:逢見花字令,死無葬身地。花字令,即是花礿的標誌,讓能官員權貴聞風喪膽平頭百姓惶惶終日的索命令。
    李清歡忘卻的,他都替他詳細的記著。
    花礿現下甚是乏味煩躁,但到底是應了李清歡求曇蜉撫琴的。又他跪了這麼許久,什麼名堂也沒跪出來就要起身離開,多少有些灰溜溜的難為情。然他實在無聊,便決定尋件小玩意兒來打發打發時間。奈何將渾身上下摸了個遍,失望至極。李清歡出門竟是沒有帶一樣毫無用處的東西在身上,實在不符合他慣常的作風。又外觀衣著儒雅風度翩翩,其實人模狗樣東施效顰。花礿打量一番周身,不免生起鄙夷感。
    忽他手摸至腰間,有鼓鼓囊囊的一處凸起。花礿暗喜,連忙將藏在腰帶下的一隻荷包取了出來。他盯著荷包,兀自笑了笑。李清歡倒是時時刻刻都把楊檸的這隻繡花荷包帶在身上。李清歡想要珍惜的東西,從來會緊抓在手拚死了保護。不若花礿,三心二意陰晴不定。
    但這荷包卻並非楊檸的遺物,乃是花礿有意為之。
    花礿十分清楚李清歡的秉性,猜著他定要趁夜偷潛入楊檸的寢宮尋得她的一樣物品留作往後餘生的念想,便事先將那隻荷包藏進了她的舊衣物之中。隻是令花礿沒有想到的是,李清歡不僅拿走了荷包,還一連三夜都跪在她臥房門外為她守靈。冷宮原本淒涼寒冷,又怨氣深重。李清歡膽小如鼠,一個人時斷是夜路都不敢走的。前兩日,他臉上尚有惶恐之色,眼睛也不敢到處亂看。雖把身子挺得筆直,卻是不住的在顫抖。第三日,天色轉陰,黃昏時大雨傾盆。暴雨一直下到翌日晌午。李清歡宛若被鐵釘釘在了地上一般,一動不動。待後半夜,他突然發起高燒來。腦袋暈暈乎乎,身子再支撐不住,打了幾個趔趄後直挺挺摔倒在地。當時鳳於海藏身在宮闈暗處緊盯,見他昏死雨中,違命將他抱回去了他自己的寢宮。為此還挨了花礿三十杖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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