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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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紫桑出生在一個縣城的平常人家,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卻跟很多家長一樣希望兒子將來可以成材,所以從小就很認真地培養。李從小漢字拚音還沒會呢就開始認英文的字母了,手指連筷子還不會抓就開始學彈鋼琴了。後來上了學,李的學習成績實在是一般,費多少勁也提不上來,英文和鋼琴也不見什麼長進,愁得父母眉頭難展。後來倒是李父發現這孩子喜歡拿彩筆畫畫,畫的時候就會很專注,於是就讓他去學畫畫了。李先頭還行,願意畫,可畫到上初中就不想學了,父親說你文化課不行,學別的也不行,就畫畫還勉強,你不學將來打算幹啥?於是幾頓拳腳下來,硬逼著李學了下來。混到高中,李忽然轉了性,肯認真了,很努力了兩年,居然考上了一個一本院校的油畫係,為了逃離父母,他特意報了離省的院校。
李對林是一見鍾情的。那年夏末李剛入大學,來書店買書,他一眼就看見了林鬆,主動搭訕,不想兩人竟是老鄉,屬於一個縣城的。那以後李就天天來。一個月後李租了一個帶家具的一室一廳的小公寓,邀請林鬆一起住。林鬆哪能不知道李的心思,就去了。就在當天晚上,原本說了自己住客廳的李來到了住臥室的林鬆的床上,什麼都沒說,看著很水到渠成的把林鬆變成了自己的愛人。
至於林鬆對李紫桑,不是一見鍾情,而是一見穿心。那時李的頭發還沒有現在的長,卻也已經過了耳朵了,在腦袋後偏上的位置紮了一個小辮子;穿著一件黑色的緊身衫,沒有袖子,露著兩彎比女人還雪白的臂膀。說白了其實林鬆當時就是被“色”所迷。
兩人一起住以後李就開始賺錢了,家裏租房子錢,水電氣費,買米買菜錢都由李支出;而做飯洗衣收拾衛生這樣的工作歸了林鬆。最初的一年多兩人非常相愛,但慢慢的兩人在各方麵的巨大差異還是讓他們開始出現矛盾爭吵。
第三年的時候因為一回瑣事的激烈爭吵,兩人曾經分手了一段時間,林鬆也搬出了公寓租住了一個城郊的小平房;但沒多久李就來找他了,說要重新開始,林鬆就跟李回去了。這回以後兩人又好了一段時間,但慢慢的就又重蹈覆轍。
林鬆起初並不知道李在校的四年裏跟不少別的男人有過交往,他是慢慢地很後知後覺地知道的,這個過程讓林鬆感到異常痛苦,但又無可奈何。
李當然有他的優點:他的性格比較溫柔,並不輕易發脾氣;他生得好看,人有一種別樣的魅力,衣著打扮不從眾隨俗,很有break的感覺,至少是林鬆很喜歡的那種;他很浪漫,常常會做讓林鬆很意外很驚喜的事情;他很擅長表達,言語不多卻總是能很有力地進入到林鬆的心裏,換句話說就是林鬆吃他的這套;他也知道男人得多賺錢,給愛的人更好的生活。
可李的缺點也異常明顯:他沒有忠誠專一的概念,他把這個看成是對人性的束縛;他有時顯得很自私,他不願意有任何牽累,用他自己的話說他最喜歡的不能失去的就是自由;他把自己看得很重要,他不能忍受別人忽視他,不能忍受自己的觀點被否定;他有時躍躍欲試,有時頹廢萎靡,思想有時中規中矩,有時偏激過甚,他還沒有固定的三觀,情緒動蕩起來的時候會讓周圍的人感到非常難受。
李為了錢早就開始工作了,畢業後,他也沒有蠢笨到要當一個在出名之前就翹辮子的窮困潦倒的藝術家,緊接著就開始給開了自己工作室的學長打工了。他們這些人若肯放下身段賺世俗裏的錢當然是沒問題的,李早就收入不菲,他也很快和林鬆搬了家,換到一個一百多平的,三室兩廳的大公寓住。至於未來,李也許諾了林鬆,要帶他周遊世界,過自由自在隨心所欲的日子。李還說,自己永遠不會跟女人結婚,如果結,就跟林鬆結。
跟林鬆在一起的這五年多以來,李似乎記得所有重要的日子:這些日子李都會送禮物給林鬆,這些禮物從來不用花一分錢,卻看上去又是那樣浪漫而深情——全是李親手給林鬆畫的鉛筆素描。
這些素描都是很大幅的作品,頭像、半身像、全身像,一應俱全;李的畫筆似乎很能抓住林鬆的神采,林鬆在這些畫裏總能發現一個新的自己。那些全身像裏有相當一部分是林鬆的果體像,林鬆身體的各個細節,每一個姿勢傳遞出的生命活力和隱隱風情總是那樣傳神,真實,富有吸引力。林鬆從來不認為那就是自己,可李告訴他:在我眼裏,你就是這個樣子的。
如今,五年多以來40多張畫被李製成了大畫冊,最後一張是李才畫不久的,在第一頁:林鬆果身側在床上,臉枕著手,安靜地合著眼睛,明顯是睡著了,長長的睫毛和軟軟的頭發都和主人一樣安靜乖順著。畫上看不出這個人的貧富,文化程度的高低,社會地位的高下,軀體承受著怎樣的生活壓力;一派平和天然,又透著生命的靈性,你說他是天使,就可以是天使;如果上帝來輕輕拍拍他,被喚醒的他也一定不會讓你失望,他會比你想象中更美好。
李是一個很擅長表達的人,無論他的語言,畫,寫在畫上的文字,讓人聽了看了總是那樣歡喜;這些東西對有的人沒用,但對林鬆卻是有用的。
林鬆不可能不喜歡這些禮物。這幾年在他輕微的生命裏,是李讓他感到自己是一個真實的生命,自己真實地存在著,被粗暴地愛著,被無度地索取著,被深深地傷害著。可這種生活林鬆已經不想繼續下去,太讓人疲倦了。
到了下決心的時候了,比如眼下,是不是可以用一種幹脆的方式說:我們分手吧,我愛不動了。可快刀斬亂麻從來不是林鬆的性格,一場分手他也要慢刀割自己的肉。
兩人並肩慢慢走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兩邊店鋪林立。李偶爾輕輕環住林鬆的腰,說一兩句情話。李在路邊買了兩大團棉花糖,一人一大團手裏拿著。李跟林說著自己小時候第一次吃棉花的經曆,說著說著,又說自己手裏的這個活兒結束之後就帶林鬆去旅行,問他喜歡哪兒……
兩人就這樣慢慢走回到他們居住的叫“陽光家園”的小區;慢慢進了院子,看著剛剛綻放的鮮花;慢慢進了電梯,回到他們居住的二十四樓。
一進屋李就抱起了林鬆,吻他,說他愛他……
林鬆合著眼睛,李的氣息他已經異常熟悉——每當這時林鬆就動搖得厲害,不是還抱著什麼希望,而是他的心又濕又重,自己沒有力氣挪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