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60,說離婚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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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鳳不堪丈夫深夜不歸以及對家庭無責任心等等,夫妻倆吵鬧了一些日子,近來鬧不過便協議離婚。其實他們並未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鬧也鬧了,離也不是真想離,寫了一份離婚協議並簽上名,也隻是各自向對方叫板罷了。離婚。結果調解一下,雖是未能和好,但也不鬧了,都說隻要對方怎麼怎麼的,也就原諒他〈她〉了,畢竟結婚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
    是啊,人生有幾個最好階段的二十年?況且他們還有一個十八九歲的兒子。這些年來,看到或聽到離婚的事兒多了,見怪不怪。
    有人說離婚是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我想主動提出離婚的那一方,無論他的理由有多少條,說受了多少委屈或是多麼理直氣壯,但至少有一點他是以自我幸福為中心的。尤其有子女的人,他並不考慮到子女的利益也不顧及是否傷害了子女或者說不在乎子女的感受。婚姻猶如一所房子。離婚就像跨過門檻兒,邁出了一步就不知要走多遠。如今是,再有理的丈夫在妻子那兒,有理也是沒理。女人把丈夫的包容,忍讓往往當成無能或者是窩囊廢。妻子一旦失去了丈夫或者一場重大變故,她又會對忍讓的丈夫回味起他的好處來。人為什麼總要到失去了才知道去珍惜呢。
    2009,8,29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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