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那一次我錯了•;落紅塵(一)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528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唔……”我站了起來,想不到吧,還有人活著。嗬嗬,我突然好想笑啊,我怎麼忘了,戰爭,不需要我們這些當炮灰的,隻要上層人員的安全,我活著又能怎樣?
突然覺得自己像隻高傲的鶴,全身都染上了鮮紅,眼神淡漠,俯視著遍野的屍體。
我笑的好淒慘啊……我知道。今年我……十九歲,從來沒有的感覺,是一種迷茫和惘然,因為家裏吃不上飯了,送我來參軍,甚至都沒告訴我,我究竟姓什麼,他們隻叫我阿火。
參軍後,我才找到自己的人生啊,以前那叫什麼?
爸爸在田裏工作,官府來收稅,收走一年大部分糧食,我們就是這樣挨著過。直到我十四歲,家裏再也養不起我了,嗬嗬,我是男子啊,當然是送去參軍了,兩個妹妹被拿去賣了吧?嗬嗬,隻剩下年幼的弟弟了,他的眼神那樣清澈,不知道他的命運是否和我一樣?
十五歲的時候,發軍餉後,媽媽噙著眼淚來找我要錢,她什麼也沒問,沒問我過的怎樣,不問我吃得好嗎,睡得好嗎,軍營生活適應嗎,她隻問我要錢!
錢!
錢!
錢!
我恨這個字眼!我的軍餉,都給他們了,我,看著別人買新的衣服,隻能望著歎氣。那年我隻要十五歲啊!!
後來,我的身體在軍營中變得強壯,漸漸的,和大家打成一片,每年讓回家探親的時候,變成我最痛苦的時候,他們總是對我哭窮,窮,又有什麼辦法?官府的壓迫,使得這一片的百姓都這樣,我就是個軍人,也沒辦法啊!好像和我說,他們就會好起來似的。
我好恨他們啊,要不是他們是我的生母生父,我,寧願丟下他們不管!
沒有愛的童年,沒有愛的人生,我被仇恨蒙蔽眼睛。
我恨官府,不是他們我也不至於吃不上飯;我恨我爸爸媽媽,他們從來不關心我;我恨我弟弟,不是他,我也不用去參軍啊;我恨貪官,沒有他們每年的軍餉就不會被克扣一些;我恨這個腐敗的朝廷,它給我無限的恨啊……
可是身為軍人我就必須服從,嗬嗬,我要為我恨的人賣命,我要為我恨的國家賣命,這個國家——紅珊國!
這場戰役,結束了,對方獲勝,我方全軍覆沒。
用一個詞:無人生還!
站在屍體上,站在血腥上,站在屠宰場上,我仰望天空,這樣,我是不是就自由了?從前的我死了,現在的我,是一個全新的人了,是不是?
回答我的是禿鷹的叫聲。
我拖著沉重的步伐,離開了這片屠宰場,滿身血腥,紅色,我喜歡上紅色了。
走出這裏,我漸漸不能支撐,畢竟在戰鬥中耗了大量的體力,已經不太能堅持了,我笑了,死在這裏,我的靈魂,也不會被玷汙啊。
我倒下了,下雨了,雨水劃過我的嘴角,甘甜清涼,我好像又有活下去的動力了呢。
我爬了起來,喝了些雨水,便繼續向前。我能看見一些果樹呢。
吃了些野果,稍稍填飽肚子,便繼續向前,我,終於重生了。
走了好久,我看到了村莊,嘴角的上揚的弧度,我在笑?我還以為自己已經不會笑了呢。我現在落魄的樣子,被別人看見,會認為我是乞丐的吧?
不過現在不當乞丐當什麼。
我屁顛屁顛地跑過去,在街上乞討,別人看見我這個新來的,也挺歡迎的。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知道我在戰爭中所以的傷好了以後。
“小夥子,你叫什麼名字?”以為經常給我包子吃的大爺問道。
我向他笑了笑:“我沒有名字啊。”
別人都把我當做神經病了吧?誰會沒有名字呢?而且這一個月來我一直在街頭混,一直不幫著他們幹事,再這樣下去,會被他們討厭吧?
那有什麼辦法?我渾身是傷,隻是不敢告訴他們,現在好了,可以幹活了!
我開始高興起來。
“大伯,我幫你吧。”我對賣包子的老伯說道,他正在扛很重的東西,他笑眯眯地看著我:“好啊!”
抬起這種程度的東西對我來說是輕而易舉的。
接下來的幾天,我一直在幫助他們,村民都很高興,這裏的村民,是最有愛的人啊。
我覺得如果生活就這樣下去,也沒什麼不好吧?
我開始捕魚、砍柴,賺錢,蓋了一棟小房子,住在村子旁邊,我終於可以過自己喜歡的生活了,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生活,不需要打打殺殺,不需要顧慮那些沒用的人啊。
生活就這樣持續了三年,我二十二歲了。村子也擴大了,變成了一個城鄉。而我的小茅屋,依然是小茅屋,我喜歡這個地方。而村民也不經常來打擾我,還和他們的孩子說,我是個奇怪的人。
其實,我也聽說過自己的傳說。
我憑空出現在村子裏,眾人看我可憐,給我飯,給我衣物。奇跡的是,我來之後,村子開始繁榮,大家開始富裕起來,大家都以為是我帶來的福運,把我當做神仙下凡考驗他們。所以我說自己沒有名字,沒有家人。我就是個傳奇般的存在。
對於這個傳說,我隻能用無語來對待。
是他們運氣好吧?關我什麼事……
再過三,城鄉變成城市,我也有了一些變化。
我記得自己初到此處時,頭發被鮮血染紅,沒有水來洗滌,隻能頂著一頭紅發。後來有人好心給我衣物和水,讓我清洗自己的身體。我開始發覺,頭上的鮮血,已經深深地浸到發絲裏,從此,我的頭發就是暗紅色的了。
這幾年過去了,我二十五歲的時候,頭發的顏色變得鮮紅,華麗的紅色長發,我已經不太和人群生活在一起,我是一個吉祥物,住在小山上,居民說我是不能去打擾的,孩子也很聽話。
六年了,我生活了六年的地方,因我的到來變得繁華,大家變得富有,大家更加相信我是個神仙。
那天,賣包子的老伯上山給我送包子,他依然笑眯眯的,人卻老了許多。
“老人家,您又來了?這山高,您別來了,太辛苦了。”我迎了出去。
他笑嗬嗬的,“我願意,孩子,我這輩子沒有孩子,早把你當做自己的兒子了,辛苦點沒啥,沒啥。”
我突然就想哭,要是我爸爸媽媽像他這樣,多好?現在老伯家裏也富有了,他想叫我回去和他一起過,我拒絕了,我還是喜歡這種清淡的日子。
我把他攙扶進屋子裏,他和我說:“這,也許是我最後一次來看你了,我這一生沒啥事,平平安安過日子,卻也積攢下些財富,我過世後,你就是那些錢財的主人。
“這……這怎麼好意思,老伯,你的命還長著呢,別說這話。”我說。老伯的身體,其實真的撐不了多久了,我早就知道了,但從他嘴裏說出來,心裏總還不是滋味。
“別,孩子,你是好孩子,那些是你應得的,我,還是早點上天好啊。”老伯的聲音如此蒼老。他已是白發蒼蒼了,或許,我應該答應。
我點了點頭。他欣慰的笑了。閉上眼睛,去世了。
我突然覺得眼睛失控似的發紅。
之後把他安葬,他的府邸變成我的府邸,我不知道自己姓什麼叫什麼,隻好隨著老伯,落府。
再之後,我把他家打理的非常好。
直到我三十歲,老伯的妻子對我說:“你也應該有個妻子了。”
我微笑,不語。打拚了五年了,我的名氣,或許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多高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