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十二)忘與不忘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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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身,往衛生間的方向,想要化妝。
    若惜卻阻止了我,她說,小橋,別耽誤時間,你已經很漂亮了。
    我起身,急忙向外走。卻發現自己竟然穿著牛仔。這不是我要的效果。
    我有些懊悔自己沒有穿上長裙。
    若惜不管這些,她將我推到門口,一再囑咐說,要個結果就夠。
    是的,要個結果就夠。可他,能給我結果嗎?
    來不及想。我已經到了門外。
    空無一人。
    他竟然沒有等我。
    若惜大罵,這什麼人呀?說好了等一下的,怎麼就不見了呢?
    我卻長舒了口氣,心想,還好,沒有相見。
    至於為什麼,我自己也不知道。除了緊張與激動,還有一些說不出來的,異樣。
    若惜跑去問服務生,他是哪裏人?住哪裏?
    服務生一問三不知。
    若惜顯然比我沮喪多了,她一路抱怨著回了家。
    我一直不說話。心裏亂得很。
    連自己都不明白這是怎麼了,明明想見到他,見到了,卻不敢相認。
    若惜說,你個膽小鬼,怕什麼?
    我怕他忘了我。
    他不是寫過信給你嗎?那就說明他沒有忘記呀。
    我怎麼就把這些忘了呢?真是的。突然好恨自己,如此傻。而這次失之交臂,又不知何年再見。
    可是有什麼辦法呢?我總是喜歡在這種分分離離中體驗痛苦與幸福。或者,我天生就是個悲情主義者。
    隻會在愛的幻想中,把自己想象成幸福的樣子。如此而已。
    無論如何,我還是做了李源的舉薦人,幫他重新回到了公司。對他,我隻說了一句話,我是為了若惜。
    他始終無語。
    湧上一種感覺,想揍他,真不算男人,連承認錯誤的勇氣都沒有。
    下班後,不想回家,同事肖美美過生日,非拉上我們一起喝酒。
    其實從心裏不欣賞酒吧這種地方,但我喜歡去。確切地說,我喜歡酒吧那種環境。如夢如幻的燈光照在身上,每個人都仿佛成了精靈,暗香氳氤,男人成了魔鬼,女人做了妖精。
    誰也不會掩飾誰的哀傷,與快樂。這就是酒吧的好處。
    肖美美很熱情地拉著男同事跳舞,她男朋友很熱情地招呼我們幾個女子喝酒,並不時地講著各種黃色笑話。
    若在白天,誰也不會想象,這是一群真正的白領,出入高雅寫字間,無紙辦公,閑時咖啡,忙時夜宵的人群,如今,在黑暗中,也可以粗話連篇,酒肉穿腸。
    而我,已經微醉。
    我喜歡喝紅酒,紅酒卻會醉人。
    肖美美把李源推到麵前,說,小橋,你們跳舞去吧。
    我一把推開李源,毫不猶豫地說,去,誰稀罕呢。
    他們有些尷尬。
    李源說,沒事兒,沒事兒,她喝多了。
    我白了他一眼。即使在黑暗中他看不到,我也希望他能感覺到,這份厭惡。
    我想,是真的喝多了,耳朵都不靈了,若惜一連打了幾個電話找我,我卻沒聽到。幸好最後一個電話打來時,我看到了,因為我想看時間。
    若惜說,小橋,你喝多了,聽你說話都不利落,快回來吧。
    我說,好。
    掛機,告別,我要回去。
    穿過眾人不解的目光,穿過舞池,我要回家。
    黑暗中的閃光燈此時正聚集在一個妖豔的女子身上,幾乎是一絲不掛,舞蹈雜亂,瘋狂,她正抱著一把破吉它,狠狠地唱道:我愛你,你卻不知道,請你把愛情還給我。。。。。。
    突然想笑,愛情,給出去了,還能還回來嗎?可笑。
    可是我的笑容很快被眼前景象打落。
    我看到有人上台,把已經進入瘋狂狀態的女子抱了下來。那女子更加瘋狂的唱著,腿腳掙紮,台下此時一片混亂。我以為會有人罵,隻聽到主持人上台說,對不起,這是一個意外。
    言下之意,這女子真是瘋子。
    而,僅幾秒鍾後,瘋掉的人就是我了!
    我看到,那個抱著瘋女子的人,竟是易天南!
    忽明忽暗的燈光打在他古銅色的皮膚上,挺拔的腰身一如當年!不,前幾天,我曾見過的樣子!
    怎麼會是他呢?我有些吃驚,有些奇怪,又有些難過。
    無論如何,在這種場合,做這種舉動,是多麼丟人的事情。而他竟然抱著那個女子!
    我的心刀割一般,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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