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二、皮特:我就是世上的情聖(第三部分)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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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皮特:我就是世上的情聖(第三部分)
    (時間:2015年冬天地點:瑞士巴塞爾場景:“湯尼”咖啡館)
    咖啡館老板:“不能再繼續了”,這幾乎是所有此類關係不可避免的終局,每一對都會經曆到,最終都會由其中一個人說出同樣的一句話。
    那天,小王聖對皮特說,哥,我生就一個平凡人,出生低微,家世平凡,平凡得爹哋媽咪可以棄我一個人在世界上存活,不屑於我的冷暖饑飽。仔細想想,這跟一隻小狗小貓有什麼兩樣?
    他說他本該認清這一點,不該奢望改變,不該不服從命運的安排,去追求什麼不同凡響的生活。新加坡這社會,一切都有條不紊,每個階層都有既定劃分,什麼學曆掙什麼錢,什麼家世做什麼人,什麼相貌站什麼位置,不容改變。誰要試圖打破這些,簡直就是以一個人的力量和整個社會抗爭。
    小王聖說:“以前的一切都有搞錯,錯在於我——”他認為皮特自打認識了他,就麻煩不斷,惹火上身,以至於把生活弄得顛三倒四,而一切的一切,都歸咎於他王聖!就是因為他試圖把平凡的人生過得不平凡,過得高尚,過得有情感甚至有情趣……而皮特一直在用自己的職業前途來賭他的安危,賭他的幸福。為了他,甚至鋌而走險,去找言嚴做什麼了斷!好傻……
    小王聖突然長大似的問皮特,你不想當警察啦?成心要毀掉自己的後半生嗎?他說你不當警察你能幹嘛?你拿什麼在這勢利的新加坡安身立命?有什麼臉麵在主流社會混?最實際的是,用什麼去對付昂貴的生活開支,以維持你單身貴族的身份?
    小王聖說,“你可以說這一切都是心甘情願,在沒有看清前路有多黑暗多糟糕時,你完全可以說這就是你所要的——為了我你可以放棄一切。可是……我有什麼權力要把厄運帶給你?憑什麼要讓你和我一起承受生活的不堪?憑什麼要讓我們兩個,都深陷在一個黑不見底、看不到未來的陷阱裏?”
    他說:“現在看清這一切還來得及,讓我們結束之前的一切吧——在新山的時候我就求過你,讓我們各走各的路,回到各自生活的軌道上去。之前發生的一切就讓他過去,不要有怨恨,不要再爭什麼輸贏,更不要為了不被承認、不被祝福的愛把生活撕裂成淩亂不堪的樣子……”他說,“如果僥幸,言嚴不再來找麻煩,那是我的運氣。我就好好的、安心地把大學念完,謀一份掙錢的職業,先把欠爹哋的錢還了。也許,到那時候,我會娶一個老婆——一個和我一樣平凡的女孩——沒準就是街邊‘肉骨茶’老板的女兒什麼。如果……言嚴還糾纏著我不放,那也不幹你的事,我有能力自己解決。大不了我拿命賠償他,也不至於毀掉你我兩個人的人生,搭上兩個人的性命!”
    路人乙(詫訝地):這些都是小聖說的?
    路人甲:刮目相看啊!
    咖啡館老板(微歎):他哪裏說得了這些。小聖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善言辭,太悶。太悶的孩子往往心裏苦。但是,皮特知道他在想什麼。小聖堅持不住皮特的公寓,就已經把自己的態度徹底挑明了,一個舉動就把所有的話都說了。
    路人甲:我怎麼覺得你就是皮特,皮特就是你啊?要不,怎麼會了解得這麼清楚?
    咖啡館老板:不是說故事嘛,要善於借題發揮,聽的人也要善於調動想象。實際情況是,當時小王聖並沒說這些道道,這不是他的性格。當時,他隻是悶悶地問了一句,“你不當警察啦?”
    …………
    小聖見皮特臉色都變了,說:“你不想當警員啦?”
    這麼些天來,皮特第一次見小聖臉上有放晴的樣子,心有些落定:“都要改行當房屋修理工了,還當什麼警員?”說著替小聖收了上房的梯子,
    “不當警員,一旦我有事,你怎麼調動阿Sir們啊?”
    皮特聽小聖這麼說,摸了下他的臉:“你一個人住這裏,我真不放心……打定主意不跟我回去?”
    “髒手誒——”小聖躲著,“回去吧你。我沒有事的,我是男生誒。”
    皮特意識到這個節骨眼上,沒必要和小聖擰。他想,隻要我不放棄,還認真喜歡他,這層關係就不是他說了算的。
    之後的幾天,皮特盡可能把事情做得不失分寸、不越雷池——勉強的事,說白了,都是得不償失,這一點他心裏特別清楚。下了班,皮特理所當然地去小聖的木屋,給他帶些吃的。見小聖在小木屋不是讀課件,就是洗洗衣服什麼,儼然一個安靜的美男子,也就有些放心。有一天,他給小聖帶去一捧向日葵——他見花店的貨簽上,寫的不是“向日葵”,而是“瓶聖”。他喜歡這個“聖”字,不僅和小聖的名字重合,讀起來也特別像“情聖”,於是毫不猶豫就買下。他想告訴小聖,他就是個“情聖”,這個世上不可多得的“情聖”,一往情深,矢誌不渝。
    木屋裏不是盆就是盤,沒有一個器皿可以插花,連一個像樣的罐子都沒有。皮特躊躇了半天,把向日葵係在了床頭,爾後在床上躺下。他聞著周圍的氣息,有剛洗過的被套味道,也有向日葵的清香。後來,他發現,這些都不是,就是小聖身上那股男孩的清新的味道,令人沉醉,讓人心安。他在小聖的床上小睡了一會兒。
    然而……自己的公寓,因為小聖走了,靜得如同墓穴。以前獨住的時候沒有這種感覺,反倒是很享受這種與世隔絕的靜,與喧囂紛爭的新加坡有天壤之別。
    他曾經以為這才是和他匹配的生活,高冷,不與人為伍,有一點點自作自受的陰鬱,有許多不可觀望的隱私……
    自從接納小聖進入公寓後,一切都起了變化,人生仿佛被激活,前路似乎被照亮,單調的生活開辟了新的境界。
    不知不覺中,連公寓的模樣都變了,變得明媚,有歡樂,有煙火氣。具體說,公寓向北的百頁窗不再是終日垂落,斜刺的陽光,找機會總是要進來窺視一番;餐廚區不再排列得有如白金漢宮前的儀仗隊,自打有小夥伴和他一起用餐,洗碗槽裏永遠是熱熱鬧鬧的,有待洗的餐具;過去,皮特不會允許浴室裏有水漬或者毛發之類的東西。那天他從潔淨的地麵上拈起一絲卷曲的毛發,沉思了片刻,沒有處理掉,小心翼翼把它歸於原位。他想,這真好,它讓這間公寓有了故事,有了想象,有了生命的動靜……
    最大的變化是床,曾經床上是亙古不變的白色臥具,熨燙得沒有一絲褶皺。後來小聖來了,小聖說,哥你的床跟酒店的沒什麼兩樣,太不耐髒了。
    髒,這個字眼說來無意,可真打心,刺激到皮特。一個人睡當然不容易皺,不容易髒,兩個人卻分分鍾都有可能把它弄得麵目全非形同戰場。小聖說它“跟酒店沒什麼兩樣”,皮特不要它像酒店,他需要它有家的模樣家的感覺。
    這次,為了迎接小聖回來,皮特特意去置了一套“巴寶莉”(Burberry)臥具,暖色係,華貴的格子紋。鋪上後,頓時讓公寓煥發出一種多情的格調,皮特自以為做了一件挺靠譜的事。
    可是……小聖並沒有被溫暖的情懷所打動。他不接受皮特的種種示好。
    沒有小聖的夜晚,皮特真的很難熬。習以為常的靜變得令人窒息。有時候他忍不住要打開冷氣機,讓空氣流動起來,讓整間公寓充斥著空氣流動的嗡嗡聲,不至於太像一座閉鎖的墓穴。上了床,他不敢仰天睡,那樣太像一具棄之於墓穴的死屍了——如此這般的聯想,讓人不寒而栗。於是,他整晚整晚都趴著。
    他趴著趴著就禁不住淚流滿麵,濕了“巴寶莉”。一個見天隻見胡茬瘋長的男人,暗自在夜裏流淚,是一件特別丟人也特別糟心的事。不可讓人知,不會讓人知。
    一夜淺睡,早晨,他翻身起來,眼睛澀澀的。
    他對著北窗,振作了一下,對自己說,這一切都是暫時的!
    …………
    小聖答應去街上餐館吃飯,對於皮特來說,無疑是一大進步。他高興得什麼似的,忙著訂座,籌劃著怎麼讓來之不易的一餐吃得舒心,又格外放鬆,至此打開新的局麵。
    人的歡樂有時就是這麼簡單,略微過上幾天安穩日子,就能讓灰暗情緒重新塗抹上新的色彩。雖然塗抹的多半隻是表層,可是這年頭有多少是由表及裏?連新加坡的繁華都隻是表麵的。
    小聖的弱點就是不擅營造話題。優點則是識大體,懂得怎麼迎合,不叫人掃興。晚餐時,他有一搭沒一搭,說了不少話。皮特知道他這是在盡力成全當晚的氣氛,不讓情緒的小火苗熄滅。於是皮特就盡他說,自己隻是含笑看著他。
    桌上的鮮花、蠟燭都是皮特為小聖準備的,有一種特別的儀式感。看著小聖瞳仁裏映出燭火忽閃的情景,皮特想,但願這是一個新的開始。
    可是,不知為什麼,皮特莫名地心有點緊。他以一個警員的機敏悄悄打量了一下四周,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餐館的每一個角落都顯得溫馨而安寧,於是他想,多半是自己還沒放下——期許的改變,來得比預期要快,多少有些不適應。他努力讓自己踏實下來。
    一頓頗具儀式感的晚餐,磨磨嘰嘰,大約用了一個多小時。從餐館出來,皮特試探著去摟小聖。小聖沒有回避,像往常一樣,若即若離,靠近皮特,又似乎跟他保持著一定距離。這讓皮特頓時有了初戀的感覺,激動得小鹿亂撞。他盤算再往前一個街區,選一個燈光適宜的街角,停下腳,掰過小聖,以霸道總裁的氣勢,壁咚小聖,乃至親吻小聖。到那一刻,他尋摸,這事就算成了,這些日子所有的垃圾事就算被丟下了。
    他舉目向前搜尋,尋找“適宜”處……
    不期然,他被眼前的意外發現驚到——不遠處,一個黑影堵住了他們的去路。前方的那個人影,雙腿最大幅度地岔開,有力支撐著站姿,顯出一股肅殺之氣;兩臂向前平舉,兩手撮握,由於光線太暗,皮特沒有看清那個人是否握著一把槍,按這個姿勢,他手裏必是有一把槍,黑洞洞的槍口正衝著他們!
    皮特直冒冷汗,大聲說:“言嚴,你幹什麼?!”他如此快速地作出判斷,判定那個人是言嚴,和心裏始終沒有放棄的警惕有關。
    事實上,小聖也很快辨認出那人是言嚴,他作出的第一反應是,瞬間脫離皮特的懷抱。
    “……你們這對渣男,你們的死期到了!”言嚴在二十米外吼道,悲戚的哭音,撕裂,瘋狂,失真。
    “不要胡來——”皮特恢複了一個警員遇到突發事件應有的鎮定,本能地擋在小聖身前:
    “把槍放下,有什麼事,我們可以談,不要衝動!”
    “晚了!”言嚴氣急敗壞地喊,“沒有機會了!我給過你們機會的……現在一切都晚了!!”
    皮特覺得如果不是天黑,一定能看到言嚴滿麵是淚,他的聲音,每一字每一句都伴隨著啜泣。
    “小孩!知道你在幹什麼嗎?”皮特一步一步,極為謹慎地向言嚴挪過去,“你手裏拿的是什麼你清楚嗎——”憑他從警的經驗,絲毫不懷疑眼前這個小惡魔會扣動扳機,但沒有放棄努力:“它會讓人流血的——來,放下。聽我說,現在就把槍放下!”
    有一種人格,極易導致情緒失控,皮特非常清楚這一點。他每前進一步,都提防子彈會射出來;每向前一寸,心都在抽緊。警員也是普通人,皮特的身子在顫抖,額頭上的冷汗大顆大顆滲出來。他從來沒感覺到,死神離自己有那麼近。
    但是,他必須這樣做。小聖在身邊,暴露在明處。他不清楚未來的那顆子彈,會射向自己還是小聖。他必須迎著未知的險情挺身上前,隻有在事發之前把危險排除了,才是萬全之策,別的都是僥幸。
    “……之前你已經涉嫌犯罪。現在,你拿的是殺人的武器,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衝動是魔鬼,小孩,走錯一步,你會抱憾終身。”皮特一步步逼近言嚴,依然沒放棄爭取最好的結果:“你是Jason的朋友,我可以不追究……”
    “不要跟我提他,不要對我說他的名字”言嚴舉槍的胳膊抖索得不能自已,他大聲哭喊著:“我得不到的,誰也別想得到……我要親手毀了他,毀掉這一切!”
    皮特在他話音未落的時候,猛然躍起……
    皮特不是要伺機撲倒言嚴,迫他繳械,而是發現這一刹,言嚴的胳膊劇烈一抖,他敏銳地意識到子彈已然出膛,千鈞之際,皮特飛身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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