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七、小聖&皮特:生命,一次次被輕薄(第二部分)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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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小聖&皮特:生命,一次次被輕薄(第二部分)
    (皮特)
    等皮特處理完廚房的事,洗過澡,進到臥室時,見小聖還在床上玩電玩,便湊過去親了他一下:“隻有我才是最適合你的。”這話與其說是撩,多半還是發自內心。
    小聖是個溫暖的孩子,不僅在床上對皮特表現得很貼心,更因為在許多事情上,都顯得很有情商,懂得顧全他人的感受。這一點,越深入接觸,皮特的體會越深。
    摟著倚在他懷裏的小聖,皮特突然想到說:“言嚴了解你和我現在的狀況嗎?”
    “知道,”小聖說。“還知道你是個阿Sir。”
    皮特雖有些吃驚,但並沒有太往心裏去:“他怎麼說我?”
    “我也不瞞你,他吵著要我離開你。”
    “嗬嗬,你沒告訴他,這是不可能的嗎?”
    “我不跟他說這些,盡量回避。”
    “要不要我去跟他談一談?告訴他,在這件事上,放手的隻能是他。”
    “不要,不要。事實上,我沒跟言嚴承認過我們的事。任憑他說什麼,我都說他在胡說,思疑過度。可是,他好像什麼都清楚……你生氣啦?”
    “沒有,我生什麼氣啊?”
    “我看你是有點生氣了……因為我有連累到你。”
    “不要多心,寶貝。我們之間的事,我全由著你。你要公開或者不公開,我沒所謂啊,你要覺得怎麼好就怎麼。”
    “答應我,皮特哥哥——”
    “嗯?”
    “今後,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都不要和言嚴發生正麵衝撞。我的事與你無關,你喜歡我,他也沒有權利幹涉。如果……如果因為我,你和言嚴撕——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我不會原諒你!”
    這話,皮特聽起來並不那麼舒服,但沒有多想。特別是小聖一再表示“我的事我自己解決”,皮特覺得,這沒錯,作為一個成年男孩,應該相信他有智慧解決人生難題。
    兩個人在床上相互倚靠著,隻會越來越粘。自然,如果不是為了粘,不是為了身心的需要,小聖也沒必要下了工就來公寓,也沒必要早早洗了上床,這都是心照不宣的事。
    但是,當皮特壞壞地地下了小聖的褲子時,發現小聖的興趣並不高。小聖的可愛不隻是因為溫潤如玉,還在於他是個敏感的孩子,平時稍有逗弄,很快就掛檔,其熱辣活躍的程度,老天可鑒。然而這天,事情並不似往常,更沒有主動跟皮特尋歡。十多分鍾過去了,還是很被動很慵懶的樣子。
    這種細微的差別,隻有皮特最清楚。後來,在皮特身體大幅度碾磨下,他突然呼叫說“不行了”“忍不了了”,前後不過幾分鍾。而以往,如果反應強烈,他會主動翻過身,讓皮特上位,自己從不提前結束。結束不結束一向都是以皮特為準。
    他說忍不住果真就不忍了,皮特看著他汩汩溢出,而不是像平時那樣有射程,不覺奇怪——他自己說已經十多天沒去“芽籠”,原說不該這麼無力,這麼少,這麼稀薄啊。想到這些,皮特不由問:“白天你和言嚴有過了?”
    “沒有!”小聖矢口否認,但看得出神情不自然。他原本沒必要這麼緊張。
    皮特一眼就明白,小聖沒有說實話。
    這孩子對自己有隱瞞,皮特想。
    小聖有所隱瞞,致使皮特看不清他和言嚴的真實關係,無從揣測到底發生了什麼。隨即,皮特去北京辦案,把這件本該好好咂摸的事幾乎忘了。
    不可否認,之後一禮拜,皮特被京城大少湯尼閃得五迷三道,有些事不經意就放下。人呐,有時候就是這樣,一個時段有一個時段的記掛,一個時段有一個時段的重點。也不可以說,一出新加坡皮特就把小聖撂腦後了,不可做這樣的道德評價。
    直到皮特從北京回來,接到威脅他“分手”的匿名電話,皮特才有所警覺,意識到事情也許不像他原先想得那麼簡單。
    (小聖)
    (時間:2015年冬天/地點:瑞士巴塞爾/場景:“湯尼”咖啡館)
    ……我相信一切能夠聽見,
    甚至預見離散,遇見另一個自己,
    而有些瞬間無法把握,
    任憑東走西顧,逝去的必然不返。
    請看我頭置簪花,一路走來一路盛開,
    頻頻遺漏一些,又深陷風霜雨雪的感動
    ……
    生如夏花之絢爛,
    死如秋葉之靜美,
    還在乎擁有什麼?
    路人乙輕輕叩著桌子,念出一首詩……咖啡館的氣氛安靜到沉悶。
    路人乙:泰戈爾的這首詩,告訴我們,生命除卻美麗,終還有不完美、不如意,甚至是悲傷和死亡。不妨像秋葉那般靜靜地接受,勇敢地麵對所有的結局——最美的我們已經經曆過了,還遺憾什麼?
    路人甲凝視著他,沉默良久。
    路人甲:小聖的問題是,一直避重就輕,不對皮特說實情,不把事情的嚴重性告訴皮特。其實這是很笨的,致使事情一直處於暗流狀態,表麵上好像沒什麼。如果讓皮特早一點警覺,早一點著手去解決,我想,憑皮特做警察的能耐,也許不會讓小聖鋃鐺入獄。等鬧上法庭了,其實這事已經搞大,即便皮特再有本事,動用他的職權,要擺平,也有難度了。
    路人乙:這也怨不得誰,性格使然。到了這一步,這個故事幾乎無法期待另一種走向、出現另一種結局了。
    路人甲:所以說,所有的悲劇都是性格悲劇。人有時候太懦弱,太識趣,太過含蓄,太瞻前顧後,實在也蠻讓人討厭的。
    不知出於什麼原因,此時,路人乙有意無意地朝吧台那邊看了一眼……
    咖啡館老板:沒錯,言嚴突然去小木屋會小聖的那天,其實有一句關鍵的話,小聖真應該告訴皮特。
    路人乙:哪句?
    咖啡館老板:言嚴威脅小聖說,如果你不和皮特分手,我會讓他死得很慘。
    路人乙:為什麼不是小聖?言嚴為什麼不對小聖說,我會讓你死得很慘?這是他們倆的事,與皮特何幹?皮特是無辜的。他喜歡一個人,沒必要為別人讓道。
    咖啡館老板:也許,言嚴知道小聖對皮特的感情,說“讓你死得很慘”不足以嚇到小聖,不如說“讓皮特死的很慘”更具威懾力。要打倒一個人,必須先攻擊他的軟肋,撕他的心。
    路人乙:也許……也許小聖沒把這話告訴皮特,是擔心這話會激怒皮特,本質上小聖就不是個搞事情的人。當然,更有可能小聖覺得言嚴根本是在說大話——他能讓皮特死得很慘?皮特誰啊,阿Sir誒,你言嚴細皮嫩肉小胳膊小腿,敢跟皮特撕?不被皮特捏爆蛋才怪。
    咖啡館老板:事實上,不出一禮拜,言嚴就給皮特打電話了,並且親口對他說了這句話——可見他不是放大話。
    路人乙語塞,有些事他真的想不過來,心裏不得不承認,言嚴這樣的小魔鬼吊炸天,極難對付。
    一直在一邊獨想心事的路人甲,此時突然問——
    路人甲:誒你們說,那天,這兩小子到底有沒有幹上啊?皮特的猜測到底有沒有道理?
    咖啡館老板:你說呢?
    路人甲:有。你說呢?
    咖啡館老板:有吧——
    路人乙不覺驚訝。
    路人乙:真有啊?(須臾——)其實,我也覺得有。
    ……言嚴對小聖說,你們必須分手!
    小聖不予理會,既不說好,也不說不好。
    這就惹惱了言嚴。言嚴最討厭小聖遇事不說話不表態,還一臉懵逼的樣子。他這爆脾氣哪是跟你玩這個的,於是故意刺激小聖說:“Jason我一點也不明白你為什麼會喜歡一個胡須男,你這樣子好變態,我都看不下去了。”
    這話果真靈驗,小聖終於開口了,臉紅脖子也紅地說:“不需要你明白啊……”繼而,他囁嚅道,“你不明白,我還有許多不明白呢——”
    小聖說,在學校我們倆打了那麼久,到頭來,你說這一切一切都是因為太……太喜歡我,鬼才明白是怎麼回事!有一回,你的那些人用木板條子砸我,要不是我閃得快,當時就沒命了——有這麼喜歡我的嗎?還有,你老跟我哭訴隧道裏的那件事,這事跟我無關啊!既不是我加害你,也沒到處去宣揚。你被人欺負了,就該我用一生來安慰你受傷的PI股?跟我有一毛錢關係嗎?你回不了家了,你爹哋扔下你不管了,我讓你住,供你吃,那是出於道義,是因為我不想讓你覺得我們打過架我就巴不得你倒黴,巴不得你去死,這點做人的良心我還是有,但這不代表我們倆就可以好——這是兩碼事好不好。我煩透了你,煩你不講理,更煩你幹涉我的事……
    小聖的天真,在於他沒意識到,這會兒根本不是掰扯道理的時候。言嚴是來搞事情的,他越氣憤越讓言嚴覺得搞事情是件很刺激很來勁的事,不搞事情這日子就過得太沒意思了。言嚴一嘴堵住正說話的小聖,漂亮到邪惡的眼睛仿佛對他所愛的人說,知道你那東西在我裏頭有多燙嗎?你在我身體裏玩帥的時候,怎麼沒跟我說是出於道義?怎麼沒說煩我呀?!
    小聖近距離看到這眼神,頓時啞然,自知理虧。
    稍一懵圈,就是破綻;稍有恍惚,就是被攻克的機會。這一點,在所有的CP關係中,屢試不爽。小聖連喊了幾次“你放手”,但無濟於事,還是被言嚴掏了出來。如果要怪,就怪在為什麼要恍惚,為什麼要被言嚴一個眼神一個舉動嚇到懵圈,為什麼不堅持“我煩透了你”?這和弱者必挨打是一個道理——優柔寡斷必有後患。
    言嚴如願以償再次發掘到肉汁飽滿的私藏,興奮不已。他就是喜歡這一款,自從身體的機能都發育得差不多了、也了解了自己的喜好,言嚴就鍾情這一款。在學校的時候,當他第一次聽到有同學喊“Jason”,不知道為什麼,轉頭的一瞬,就斷定這個高高瘦瘦、360度無死角的雪肌男就是這一款。看到一張臉,就忍不住要瞟他褲襠;發現一個男神,就腦洞出一杆美器,那時候言嚴已經知道自己病入膏肓無可救藥了。偶然一個機會,他終於窺到了卸掉包裝的真家夥,哦草,驚為天人,竟然比自己想象得還要美,歎為觀止,超乎想象。他突然覺得人生不再虛妄,即使晚上黑了燈,也有東西把他的夢照亮。
    得到Jason,現在想來,過程也是頭破血流,挺艱難的。其間,他做過許多次掙脫,但終究放不下。不得不承認,小木屋裏那奇情一晚,來得出人意料,比預想得要容易。他夢想的大隻霸道地戳進了他若明若暗的渴望,真可謂,踏破鐵鞋,忽一朝得來全不費功夫。要不是他家出了那麼一檔子倒黴事,要不是一夜之間菊花殘,滿地傷,他敗落成一個小乞丐,這“坑神”的一夜也許還得等上半個世紀。那段時間,爹哋媽咪出逃在外,說實在,根本不在他心裏。小木屋裏的日子雖然清苦,但那是真正的歡樂時光。
    既然得到,就不能放棄,這是言嚴最單純的想法。那一陣,他十來天沒回小木屋,心癮大發,與其說重返小木屋,是來規勸小聖搬出去與他同住,不如說是存心來撩漢,尋求身心的狂歡。
    “你放手……你、放、手啊!”
    “他拉你褲子你也這麼難搞?你會對他說‘放手’嗎……”
    “……我跟你說過,我們不可以了,這麼就不聽呢?!”
    “你不是可以用錢買嗎?那個‘條子’出多少,我加倍好了——”
    “Fucking——”
    “你說什麼Jason?再說一遍!!你攤上大事了Jason……”
    什麼是“大事”?小聖一時間想不過來。爆他或者被爆,這就是言嚴所言的“大事”?除此之外還有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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