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一、皮特:骷髏下的十字人骨(第二部分)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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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皮特:骷髏下的十字人骨(第二部分)
    傍晚時分,皮特意外接到一個電話,那人稱自己是“小軍的五哥”,說“小軍”讓他請他“吃個飯”。皮特疑疑惑惑問,小軍是不是就是湯尼?經確認,果然,所謂“小軍”就是湯尼。這是他的中文名,也是護照上的名字。
    皮特在北京也沒其他事,正愁著異國他鄉的漫漫長夜怎麼度過。既然“小軍的五哥”盛意邀約,也就欣然接受了。心裏期待著還能再見一回“小軍”。
    入夜後,小軍的五哥開一輛“悍馬”到酒店接皮特,然後來到使館區靠近亮馬河一側的“四葉”餐廳。小軍五哥說,這是全北京最好的“日料”了。
    五哥留著典型的北京“板寸”,穿一身黑,披一件藏藍色長風衣。倘若不是天生臉小,眼眉還挺英俊,那範兒真有點黑社會的味道。不過,以時下帝都的審美潮流,五哥的模樣,絕對算得上“京城一哥”的品級。
    日式酒盞在五哥手裏顯得格外小:“好歹您也是小軍父親那兒來的客人,小軍再三關照我,要好好招待您——”五哥雙手扶盞,先幹為敬,“您喝好。”
    五哥的語言,皮特接受起來稍有些難度,比如“日料”“好歹”這類詞,總要在腦子裏盤一盤,才有些明白,多半還不那麼精準,理解個十之六七而已。
    皮特問五哥,湯尼有幾個兄弟?這話問得很藝術。五哥當然知道,這是在打聽他和小軍之間到底是不是血親關係。五哥回答得也妙:“這個弟弟,我可比親弟弟還親——”意思很明白。
    五哥說小軍是他“老大”的幹兒子,自然而然,就兄弟相稱了。
    在帝都,有四種人可以稱作“老大”:幫係大鱷;商界領袖;公司老板;官場上位高權重的主兒。這四種人的做派和風格,說白了沒有多大差別。皮特不知道五哥屬於哪一係,也不便打聽,但聽他這麼一說,對他和湯尼的關係也就了然於胸了。
    後來,又來了一個陪喝的,五哥管他叫東子,長一雙機靈的單鳳眼,看上去像是五哥的下屬。
    東子一口地道的京片子,且能說會道,於是三個人吃著,喝著,聊著北京和新加坡的不同,席間並無冷場,皮特也不覺得生分,但依舊惦記著湯尼,幾次說“讓湯尼一起過來吧”,都被五哥打哈哈打過去了。
    吃完飯,時間不晚,五哥說要帶皮特去“泡澡”:“小軍說了,你們那邊沒‘澡堂子’,挺稀罕的,我帶你去見識見識?”皮特想起,自己在湯尼跟前確實有提過“現在北京興請客洗浴”什麼,沒想到這孩子倒是聽進去了,可見心思縝密,並非五哥說的“是個讓人操心的孩子”。
    重新坐上五哥的“悍馬”,皮特感覺帝都的夜生活剛剛開始。
    五哥沒及時上車,在車外打手機,一腳踏在車胎上。皮特雖在車裏,五哥對著手機說什麼,零星還是有聽見。聽起來像是召湯尼過來。但當皮特問五哥,湯尼是不是能來時,五哥卻說:“這孩子沒個準,咱不管他了!”
    五哥親自開車,車速很野。其間路過一處人氣地界,東子主動向皮特介紹,說這就是此地著名的酒吧街,“三裏屯”。五哥對東子交待,說“東子你明兒陪皮先生到三裏屯溜溜。”五哥說他明兒去深圳了,要不他陪。
    過了三裏屯,五哥一直在跟東子討論,究竟去“頤宮泊聖”,還是“東方夏威夷”?東子主張去“泊聖”,說那裏的藏藥火龍浴很有特色,還有免費的雪茄享用。五哥卻認為“泊聖”有點遠,四環那兒的道不太好走。到了岔道口,五哥的車抓地過彎,豪邁地說了句:“好,聽你的,咱就去‘泊聖’!”
    “悍馬”Grip時驚心動魄的引擎聲,雕爆整條工體路。
    北京飛往新加坡的公務艙裏,一位留短髭帥男,蓋著航用薄毯,雙目緊閉。空乘幾次想給他送餐,都沒敢,怕攪擾了他休息。
    這人就是皮特。
    倘若,人們了解他的身份,一準會說,見過帥的阿Sir,沒見過既帥又酷的阿Sir;更或許會說,見過嚴肅的警員,沒見過這般神情冷肅、拒人於千裏的高冷警員。
    其實,給人高冷印象的皮特,並非一腦門子辦案,他腦海裏是一片為人不知的五光十色花開花落。他甚至一刻也沒睡,赤身的湯尼、冰雪般的身軀一直在他腦海裏盤旋。
    薄毯底下,他正在博起。這一不堪的現象,是自他上了飛機之後,一直在意YIN湯尼的結果。他越來越覺得情況嚴重,已經到了脹痛的地步,酸的感覺緊裹著莖根,像一個不服羈押小妖,百般扭捏,隨時要衝將出來。他連碰都不敢碰那區域,公務艙滿員,左右都有乘客,不能在這種時候、這種場合發生意外,而手的任何一點任性,任何一點妄為,都可能導致不堪。
    他把胳膊架起一點,不讓薄毯貼著腹部,這樣,就不至於撐起一把傘,底下的動靜也不至於被窺破。
    他努力去想,湯尼不是我的菜,不是我的菜……有一瞬,他差一點把心裏默念的這句話說出來,也就是在這一刻,他猛然睜開眼……終於看清自己正航行在萬米高空,周圍是一輩子也許隻見一麵的老少乘客,他們安份地守著機艙裏的寧靜……
    ……去“頤宮泊聖”的那晚,他沒想到湯尼會來。
    當時,他和五哥、和東子已經泡在藏藥池子裏,有一句沒一句地說著四周的藏風裝飾。這地方竭盡豪華。池子邊上是服務生送來的紅酒和水果盤,抬手便取食。之前,因為看見五哥精壯的胴體,引發皮特滿心的緊張,這時候正在一點點消退。
    五哥突然說:“嘿,這小子還真來了——”
    皮特背對著浴池進口,五哥看到的情況他沒看見。但他相信五哥說的“這小子”就是湯尼。他從五哥眼睛裏看到了歡悅。
    頓時,皮特激動起來,心怦怦跳。他努力保持鎮定,以一種普通人的普通反應,緩緩轉過頭去……那時候,湯尼差不多離他五米遠——
    他看見一個寬肩窄腰、冰雪肌膚的男孩,笑盈盈地向他們走來,隨手扯下圍在腰線上的浴巾,下到熱氣氤氳的藏藥池裏……湯尼從五米遠的地方進入浴池,一共才用了十幾秒,然而就是這十幾秒,強烈刺激了皮特的視覺中樞,特別是扯掉浴巾的動作,簡直驚世駭俗,讓他腦袋都快炸了,以至於讓他心馳神往了幾個晚上,直到返程的飛機上,還差點發生了不堪。
    湯尼下水的位置太不好了,就在皮特身邊。塑過型的胸腹肌、人魚線,美得令人咋舌,像是故意要向皮特展示一樣,在皮特眼前掠過。嬰孩般嬌嫩又格外肥碩,就在皮特的眼皮底下沒入溫湯。皮特甚至看見大捧的腹肌毛在水麵上飄浮了一下,隨即像水草一樣沉潛入水,在淺水裏漾開,讓那一處水的顏色都變深了。這一切當然不是湯尼有意要挑逗皮特,或者說有心要惹起兩位直男哥哥的心火,這過程湯尼顯得非常自然,一邊還在回答他五哥問他的問題,說自己“打車用了一百多”。
    皮特在水下迅速地撅起。該死!之前,他用絕招控製著身體反應。他的絕招是,麵對五哥,努力分散注意力,避免直視他的LUO體,避免看他與腹肌毛連綴的胸毛。但是看見湯尼,皮特徹底迷亂了,完全失去了控製力。他做不到不看他,他不忍放棄哪怕是一分一秒將他攝入眼簾的機會。為了掩飾自己硬生生舉起的囧況,他趕緊把自己胸以下的身體沉入水中,擔心水太清了,水底下的事還是會被察覺。
    其實,皮特無數次想過這樣的機會。
    一個人單身久了,總有這樣和那樣的幻想。有時在公廁,見到一個美顏少年,憑空就幻想著和他有進一步的交集。然而,幻想多半是落空的。白天公廁裏的豔遇,到了午夜,變為一場滾動放映的默片,一幀幀虛焦的影像,讓人焦慮抓狂;交集的也隻是自己滾燙的手和快要脹爆的器具……
    前一日見過湯尼後,皮特的心一直有種燒灼感,燒出許多幻想。他希望有這樣一個機會,看一眼赤身的湯尼。不為別的,就為今後午夜放映默片時,有一些真切可感的場景,不至於一切都是虛妄。但同時他又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以警員身份和湯尼打交道,這種可能幾乎沒有。
    沒想到,完全不抱希望的事,竟然不費吹灰之力實現了。除了慶幸自己不虛此行外,他還感謝上天能洞悉自己的心,給了他這樣一份運氣。
    “泊聖”的夜晚,沒有更多的驚喜,他甚至連抱一下這個美顏少年的勇氣都沒有。湯尼的肌體太誘人了,他不能想象,一個男孩子,肌膚竟然這麼好,不要說臉上不見一絲痘痕,即便是身上的皮膚,也光滑得水珠都掛不住。而且他靠他那麼近,比在“長城”的時候近多了,讓他能看清湯尼身上近乎完美的每一處零件和肌肉的每一愣弧線。幾次他都想用開玩笑方式,去接近湯尼的身體——裝作無意實質有意,去觸摸一下他身體,或者貼一下他誘人的翹臀,但事到臨頭,都被自己阻止了。為了安全地從水裏起來,他已經做了很大努力,沒有信心把事情玩得更大,以至於傷了和氣,傷了顏麵。
    結束後回到更衣室,皮特利索地套上KU子,沒等穿好上衣,便從更衣箱裏抓過手機,對著湯尼偷偷按下了拍攝鍵,一如偵緝之身手。
    那是一個接近背影的側身,如果稍稍調整一下角度,就能拍到對於任何一個愛同人士來說都是絕美之物的大鳥。然而,凡事不能兩全,擲下一枚硬幣,你得到的不是正麵即是反麵。
    皮特當然不至於舔屏,回到酒店,對著手機,他定定心心地垂涎的一回。沒有虛焦,一切都是那麼清晰,激動人心。他邊看邊想,這樣一個男孩,倘若半年前真的死於一場車禍,那對於這個世界,無異於一場大災難。他越來越不不相信,這男孩會親手毀掉自己,因為他從他眼睛裏看到,他是愛自己的。對於這樣一具美麗的軀體,無論誰要毀了他,都是不可饒恕的罪孽,哪怕是他本人,上帝也不會原諒他。
    一晚上的熱望都攢在兩個小球裏。這個晚上,皮特是無論如何也過不去了。
    他把自己弄SHE後,趁著興意闌珊,刪了照片。
    謹小慎微,是他奉行的職業素養。
    北京到新加坡的航行時間是六小時四十分。
    零時差。
    快接近新加坡的時候,皮特終於想明白,湯尼不是我的菜。他看著舷窗外已然向晚的天色,抑製不住地想念起小王聖來。
    他不止一次把小聖和湯尼做過比較。起初隻是身型和顏值的比較——湯尼是個蛋白質充裕的男孩,先天和後天都非常紮實,骨骼都比普通男孩大一號,小腿都比別人長一截。經過塑身的湯尼美得耀眼。和湯尼比,小聖顯得單薄,當然也更自然形態一些,兩個人就像一個是自帶光芒的鑽石,一個則是溫潤可人的璞玉。
    皮特沒見過湯尼那東西發作時有多煊赫,就自然狀而言,和他高大的身型正匹配。他見過身型高大,但底下尺寸偏小的美男,這種人生遺憾,連整容師都解決不了。小聖的身型要比湯尼小一號,甚至小兩號,和湯尼差不多的尺寸就很驚人了。這也是皮特喜歡小聖的地方。耳鬢廝磨時,皮特對小聖說過這樣的話,“看你長得秀秀的,誰能想到藏著這麼大一個東西”,這話把小聖說羞。皮特還調笑說,這麼大,褲腰又這麼淺,平時是怎麼藏的?皮特借口要知道藏匿的訣竅,向小聖伸手……小聖被搔得癢癢,說:“你也是男生誒!”心裏想,女生有這個好奇心還說得過去,男生怎麼會不知道?後來他想明白了這件事,笑著說:“皮特哥哥,其實你也蠻會弄騒的。”
    比過這些,皮特自然而然要對比兩個男孩誰更順服,誰更容易被駕馭?不言而喻,那一定是小聖。不知道為什麼,皮特覺得湯尼會是個很難弄的孩子。也許是受了馬丁的影響,他的直覺,要搞定湯尼非脫幾層皮而不能。而小聖,已經完全在自己的股掌之中。
    湯尼不是我的菜……當機艙廣播本次航班開始降落時,皮特已經將許多遺憾排遣開,愣是把自己說服了。
    他第一次那麼迫切地想回到新加坡。
    一想到很快能見到小聖,皮特抑製不住興奮。
    然而,整整一個禮拜皮特都沒能見到小聖。
    說好公差回來就見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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