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六貪財租嬌妻,田十作戲娶美娘:錢重還是情重?清代離奇世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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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遇春
二
本文出自清人陳恒慶《諫書稀庵筆記》中的《潘得譽》一節。
話說,粵東有一富室,主人名叫潘得譽。
據傳,潘得譽富甲一方,他是地方上的豪族。不要說潘家的室屋家財有多少,光是潘家的園林池沼,占地就達十餘畝之多。
因為潘得譽不是本文的主要人物,所以,關於他裸狎的劇情,這裏也就不需要詳述了。
潘得譽妻妾不少,他的第五房小妾田氏,是他最喜歡的一位姨太太。
這位田氏,有個弟弟,人稱田十。
田十這個人呢,不務正業,很喜歡賭博,是屬於市井無賴那一類的人物。
因為賭博常常輸錢,所以,田十會時不時就跑去向姐姐田氏告借。當然,這都是因為田十心裏清楚,自己的姐姐嫁了個有錢的主,姐姐的夫家不缺銀兩。
田氏見弟弟田十這般沒有正行,她心裏自然會非常著急,更是十分地惱怒。
有一天,田十又跑來潘家,說是來看田氏,其實,就是厚著顏麵向姐姐借貸。說得好聽點,正如田十自稱,他是來借貸;說得不好聽一點,田十就是厚著臉皮向姐姐伸手要錢。因為,田十從田氏那裏“借貸”的錢財,永遠都是有去無回。
這次,見弟弟又來告貸,田氏心想:
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我在田家也是受人管製、受人約束的。雖說老爺待我很厚,但是,潘家還有夫人、還有其他小妾、還有親戚,我弟弟經常如此,潘家那麼多雙眼睛都盯著我呢,長此下去,我在潘家的位子也會動搖啊。
田氏想著:
再也不能這樣了,就是不考慮潘家人對我的看法和想法,就單單為我這親弟弟的長遠考慮,也不能讓他再那樣胡亂廝混下去。
於是,田氏仔細琢磨了一番,她對弟弟田十說到:
“今兒個,你既然來了,我這一陣子就給你準備五十兩銀子。到時候,我喊你,你再拿回去。你以後要好好過日子,不要再那麼混來混去了。你也年紀不小了,我尋思著,這五十兩銀子,可作為你成家的費用,你拿去之後,先租一個房子住著,再想辦法娶一房媳婦安安分分地居家過日子。如果你能照我說的,自己成個家,好好過日子,我以後也會年年都支持你,讓你把日子過舒坦。如果你不聽我的話,還是那麼窮混濫賭,你以後也就不要再來找我了,你就當沒有我這個姐姐……你先回去,銀子準備好了,我自會打發人去請你來,到時候,你再來拿也不遲。”
田十知道有錢財可得,心裏十分歡喜。他也沒有想著要安分過日子,他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頓悟、就痛改前非。田十這個時候心裏全部所想的,就是怎麼先把姐姐田氏許諾的五十兩銀子弄到手。
於是,田十回去後,就琢磨了起來。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