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清王朝的官場風習,外官如何向京官送禮?從交情政治到賄賂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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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遇春
一
既然要說大清王朝外官向京官送禮的相關事體,那麼,就必須清楚什麼是京官,什麼是外官。
京官,一般是指在京師任職的中央係統的官員。
相對於京官而言,外官則是指地方官員和朝廷差遣外出的官員。
外官要向京官送禮,其間的道理,有人情也有政治,比較清楚,這裏就不細說了。
話入正題。
本文出自清人何剛德的筆記《春明夢錄》卷下。
清宣宗(愛新覺羅·旻寧)道光(公元1782年~公元1850年)、清文宗(愛新覺羅·奕詝)鹹豐(公元1851年~公元1861年)以前,外官饋送京官,主要有以下三項:
一、夏季有冰敬。
所謂冰敬,就是指:在夏季到來之際,地方官員、下級官員為了給京官或上級官員送禮,便以消暑降溫為由,饋送錢財以示“恭敬”,還起了個好聽的名堂,稱之為“冰敬”。
須知,這一事體,不但清朝有,明朝也有。
二、冬季有炭敬。
與冰敬同理,炭敬則是指:每當冬日降臨,各地地方官員便以為京官購置取暖的木炭為名,向其“恭敬”錢財,此所謂“炭敬”。
三、出京上任前有別敬。
所謂別敬,就是地方官赴任前,在向京官告別時,致送禮金,以表達“恭敬”之情意。
有人把這解讀為“潛規則”。
有人把這解讀為公開“行賄受賄”。
還有人把這解讀為“獎金”、“年終獎”。
各人解讀,自有他們立意的根據,也有他們作文的用心。此處不做評議,點到為止,僅供大家參考而已。
冰敬、炭敬、別敬,這三項,算是清朝官場普遍存在的饋送。
除以上三項而外,還有一項,它流行於特定的群體之間。這特定的群體,一是同年;二是同鄉。
同鄉很好理解。
同年,需要簡單解釋一下:
唐代,同榜進士稱“同年”;明、清兩代,鄉試、會試同榜登科者皆稱“同年”;另,清代科考先後中式者,其中式之年甲子相同,亦稱“同年”。
清朝官場流行於同年、同鄉之間的饋送,稱之為“團拜項”。
也就是說,每一年,同朝為官的同年或者同朝為官的同鄉之間,要團拜一次。團拜時,外官同年要向京官同年饋送,外官同鄉要向京官同鄉饋送。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