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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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雲以為他的第18個生日的清晨也會過得像平常一樣普通。當然,既然有了“以為”,必然是發生了點什麼。
四年前,高一的他才14歲。收到了那一年唯一的生日祝福——一條匿名短信。
上書簡簡單單的生日快樂四個字,連標點符號都沒有。令向來不怎麼受歡迎的他受寵若驚,冷靜下來,想是對方發錯了短信。卻在高二、高三收到了來自同一號碼同樣的生日祝福。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所以林雲還是選擇了無視。
他這個人是比較有自損之明的,知道自己是被同學們背後議論的存在,平時也沒什麼朋友,所以這人大概也隻是三年中的三天裏發短信的三十秒鍾的熱度。
那人仿佛真應他的話似的,林雲大一那年,便沒再發來了。
但是今年大二的林雲,望著那似曾相識的生日快樂,似曾相識的沒有標點,似曾相識的熟悉號碼,決定將那人的描述改為四十秒熱度。
好奇心這玩意兒,他還真沒有。
林雲覺得這人還有點有趣,要是他連續不斷地發到他26歲,那可不就是傳說中的三分鍾熱度嘛。
洗漱過後,這位發短信的某某某很快被林雲忘在腦後。就是這愛忘事兒的性格,讓他有了個“文藝不拉稀”(引用其三貨室友)的習慣:隨身帶本備忘錄。這是初中就有的習慣了。除了總會讓人有“你用這麼多本一樣的本子都不會煩的嗎!”(也是三貨原話)的驚歎外,其餘無他。
常記些腦中閃過的事兒和之前便定下要做的事。其意義之重大,堪比拉稀時的手紙和馬桶,考試時的紙條和同桌,睡覺前的手機和H文啊。(三句一一對應,涉嫌咒罵同學,點自get)
今天周六的備忘錄上工整地寫著:買蛋糕和給室友帶蛋糕(注意給的時候要自然)和曬被子和……
大貨室友嚐百思不得其解:你寫一長串兒也不帶眼花的?林雲:不是說寫句子要通順嗎,斷開不是就不通了嗎?大貨嘖嘖稱歎:奇才。
林雲穿戴整齊後出門。他的生日正是圍圍巾哈白氣的季節。從前的生日蛋糕總是他自己吃,林雲將頭往深色的圍巾中縮了縮,一想到一大早便瘋出去的三隻蠢貨,冬日清晨的蕭瑟感便籠在暖烘烘的白氣之中了。
學校附近的小麵包房檔次不高,進門之後暖氣撲麵而來,林雲鬆了鬆圍巾,有些怔愣地發現原來的店員從咋咋呼呼的圓臉小姑娘換成了個高高瘦瘦的少年。那小姑娘見他來的次數多,偶爾也三三兩兩地總抱怨說要找份薪資高的工作,八成是如願以償了吧。
林雲沒戴他那六百多度的近視眼鏡,從遠處看不清,從近處又不敢看那小青年(。)的臉。他能感覺到對麵那人帶著高於37℃的眼神,盡管態度客氣,氣場卻比他強N倍。聲音卻又是溫柔的。林雲內心裏中肯地點評道:品質上乘。大概是上等的總分總式。(什麼跟什麼)做服務員,屈才矣。
三分鍾後,林雲拎著裝了四塊小蛋糕的袋子,口袋裏揣了不知為何被總分總(那個高瘦的銀耳)塞到手上但好在是免費的一張外賣電話卡。說是前三次打電話可免外送費送甜品上門。麵包林雲是無感的,甜品嘛……那個圓臉小姑娘盡管不用回來了。
作者閑話:
我這個作者不僅沉迷學習更文還慢,自開書到更第一篇稍滿意的耗時六天。抱拳抱拳抱拳抱歉抱歉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