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前塵之殺人凶手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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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裏積了十餘天的雨水,放晴後,泡了兩天的屍體已腐爛不堪,臭氣熏天,這才被人發現。
    宋天辰曾是最後見過他的人,所以被帶去問話,而他也將事情一五一十的道出,倒是將那男人所犯之事隱瞞了。
    “我確實曾見過死者,但我並沒有取他性命,我離開時他還活著。”
    這就是宋天辰的話,可誰信呢?莫說滿城百姓不信,縱是淩虛,也在懷疑。
    他見過,兩天前,那個大雨滂沱的天,在那巷子深處,宋天辰一臉冷漠,少有的沉默寡言。
    此事主審正是天宋城城主白毅,旁聽者則是宋天辰阿爹宋星,宋夫人未下山莊,許是無人敢告訴她。
    審問也隻是審問,天辰一席話後,暫且關在白府地牢,仍需再次提問。
    天辰性子好強,關在地牢不吃不喝,縱是宋熙送了他最愛的紅燒肘子,他連看也未看一眼。
    聽白世三而言,白毅對宋天辰有惻隱之心,想拉一人出麵頂罪,而宋星卻不讚同。
    宋星可是宋天辰阿爹,怎會不同意白毅之舉?
    此事雖不大,可也是人命一條,依常人而言,隻要有機會為自己的兒子脫罪,定會不計後果。
    可宋星卻維持法道與天道,殺人受罪,天經地義。
    聽得宋天辰在地牢不吃不喝已有兩天,淩虛不由佩服,他那副痞子之樣,深沉起來會怎樣呢?
    淩虛好奇,於是與白世三同去看了幾眼,從地牢出來後,他是失望的。
    宋天辰確實不吃不喝,但並不是深沉或是反思,見了他們仍是笑臉相迎,可沒有半點階下囚的模樣。
    甚至是連語氣也絲毫未變過,直嚷嚷著:“我可沒有殺人,世三哥,你該不會同他們一樣懷疑我吧?”
    白世三當時很堅定的道:我當然相信你!
    是什麼給了白世三這樣相信宋天辰的勇氣?淩虛無從得知,或許是從小一起長大?
    過得兩日,宋天辰再次提審,幾日滴水未進的他看著有些憔悴,卻仍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樣。
    此次提審,除了當初宋天辰留下的劍,還多了一個人證,而此人正是淩虛。
    淩虛上堂指證,一一將那日之事道出,眾人嘩然。
    縱然宋天辰平日裏橫行霸道,一副目中無人,可殺人之事,他卻從未做過。
    眼下人證物證皆有,能讓人不信嗎?
    淩虛秉承殺人受罪之道,方才做此決定,白世三驚愕,天辰也沒想到居然是他。
    淩虛道:“那一日,我在那巷子口。”
    天辰一陣冷笑,心道:“隻是……你未等到最後。”
    可不就是嘛,淩虛未等到最後,未等比圍歐更血腥的場麵。
    於是,天辰這罪是定了下來,白府給出的話是:“念在宋天辰初犯,年少無知,故死罪可免,忌杖三十”
    人命關天的事,放到了宋天辰身上,忌杖就完事了,若是換了旁人,活生生的是要死一次。
    淩虛覺得對死者有些過意不去,可他一修道之人,能做的也隻有這些,他見著的也都說了,他們如何處理那是他們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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