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新鄰居——紋身大哥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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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像一頭迷途知返的羔羊一樣,好像漸漸地走上了正軌。
    江純熙在樓下通告板上貼了A4紙打印的小廣告,為項羽輕找到了3個學鋼琴的學生,因為是假期,學生一周來兩次,每次收入兩百塊錢,他的收入基本夠他們兩人的生活費了,而且,學生數量還有望繼續增加。
    一天下午,江純熙準備下樓去拿淘寶上買的包裹時,對麵的門突然像鬼門一樣打開了。
    一看,竟是已經有數日不見的彪悍強壯的紋身大哥。江純熙吃了一驚,前幾天這屋子裏住的,還是那個幾乎不說話的,學IT的瘦白小哥呢!江純熙忍不住問:“你怎麼在這裏?!”
    “哦,你懂的,人生苦短,知己難求。所以,我前兩天就來敲了這家的門,我問那瘦骨伶仃的小哥,這房子他賣不賣?他問我出多少錢?我給他寫了一張支票,他看完以後,好像很不滿意,突然就氣昏倒掉了。害得我不得不把他送到附近的醫院裏搶救…。。”紋身大哥摸著腦袋笑了笑。
    “後來呢?”江純熙瞪大了眼睛。
    “後來,我就耐心地等著他醒過來,我想我是個粗人,可能不懂那公寓的價值,所以,又重新給他開了一張支票,把價錢翻了一倍。可他竟然氣得哮喘病發了。不過,在他被送進急診室之前,我拉著他的手,硬把支票塞給他,他好像終於點頭同意了。於是,我把我的手機寫在他掌心,讓他聯係我。”
    “你支票上寫了多少錢?”江純熙好奇。“這隻是一房一廳的小公寓。”
    “第一次一百萬,第二次兩百萬。這裏可是市中心啊。”紋身大哥說,“所以,後來他病好以後,打電話給我,說他已經委托中介辦理手續了。房子給我,我就搬進來了……”
    “你還寫支票?收保護費不是都收現金嗎?”江純熙開玩笑,她差點兒沒被這紋身大哥的事情笑崩,那房子現在最多值六七十萬吧。
    “你剛從國外回來的吧?!現在國內誰還收現金啊?一大袋子錢,帶著多礙事呀!掃二維碼!”紋身大哥說。
    “對了,怎麼稱呼呢?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是鄰居了。還沒有正式介紹過,我叫江純熙。”江純熙問。
    “我知道。”紋身大哥說。“……因為那小子不是喊過你嗎?我聽見了,也記住了。我叫馬尋歡……”
    “馬尋歡?這是藝名?還是真名?”江純熙忍住沒笑出來。
    “真名。”馬尋歡歎了一口氣。
    “你出生的時候,你爸媽在看古龍的《小李飛刀》吧?”江純熙一點兒也不客氣。
    “哎,我這名字可是好名字。不知道給我帶來了多少福氣。”馬尋歡笑了笑,“對了,我可以請你下樓吃袋肯德基的薯條嗎?”
    “什麼?”江純熙第一次聽人這麼邀約的,不免有點兒吃驚,不過,他們不熟。
    “吃薯條,其實是因為我肚子有點兒餓了,但我還有一家保護費要收,就在肯德基附近。”馬尋歡解釋。
    “你沒有小弟嗎?”江純熙好奇黑幫經營的是什麼樣的事業。
    “這家小弟們搞不定!你要陪我去嗎?”馬尋歡壞壞地笑了笑。
    “我可不敢……你要是掛彩了,我家有急救包。當然,如果你沒被警察抓到的話……”江純熙猶豫了片刻,終於說出來。
    “那小子在教鋼琴,能教一教我嗎?你能幫我問問他吧。我也想搞點兒文藝青年搞的事,提高自身修養。”馬尋歡問江純熙。“這年頭,技多不壓身,搞不好什麼時候,就用到了呢?走,我們邊走邊說,我趕時間。”
    兩人說話間就到了電梯門口。
    “好啊!收保護費還要會彈鋼琴呀?我以為隻要凶相畢露、強壯健碩、再加上無敵的氣勢,就可以收到保護費了。”江純熙發揮自己的想象。
    “那是在以前,現在要是沒文化,不懂科技,不能與時俱進,幹我們這行的必死無疑!”馬尋歡笑了笑。
    電梯門打開了,馬尋歡伸出手來,像紳士般讓江純熙先進去。
    有那麼一瞬間,江純熙有一種錯覺,她覺得和馬尋歡在一起很輕鬆,很愉快。甚至有一種奇怪而溫暖的感覺。
    穿過灑滿陽光的步行街,來到肯德基。
    “你想坐窗邊嗎?我想喝杯茶。”馬尋歡轉頭問江純熙。
    “好啊!窗邊的景色總是會更好一些。”江純熙坐下來。
    “我去買薯條和紅茶了。你要炸雞翅嗎?你這個小身板,多吃點兒吧!”馬尋歡看也沒有看江純熙,說道。
    “不了,我不餓。我忽然有一種想喝咖啡的感覺。但這裏不是澳洲……”江純熙看著窗外過往的行人,忽然黯然傷神道。
    “澳洲的咖啡有什麼特別的嗎?”馬尋歡饒有興致地看著江純熙。
    “那倒不是,突然想起了幾個月前喝的那杯煮焦了的卡布奇諾,有點懷念……懷念那時候一起喝咖啡的人。”江純熙幽幽地說,“算了,既然不會是同一種味道,不是同一種情緒,我又何必嚐試呢?給我點一杯不要冰的芬達吧!”
    “……教鋼琴的那小子不是挺好的嗎?”馬尋歡莫名其妙地笑了起來,問江純熙:“你覺得呢?至少人還算可靠,也仗義。”
    “我知道他好。不過我們不是那種關係。我們之間發生了很多事情,不是一兩句話說得清楚的。”江純熙突然意識到自己正在對一個剛認識不久的陌生人,解釋她和項羽輕的關係。
    “哦,我去點餐了。很快就回來!”馬尋歡站起身來,朝著櫃台走去。
    馬尋歡帶著整個托盤回來以後,和江純熙兩人靜靜地坐著吃薯條,他偶爾抬頭起來,看江純熙一眼,卻什麼也沒有說,直到薯條吃完了。
    馬尋歡站起身來,“你自己回去,能行嗎?我先去收保護費了。晚上,我來你家吃火鍋。叫那小子準備好材料……我喜歡吃土豆、粉絲和生菜……告訴他,如果我滿意的話,他完全可以住我家,我教他點兒武功。有時候,男人光靠嘴巴厲害,可不太好使。”
    “多謝了。”江純熙感激地看著馬尋歡,看樣子他真的是喜歡項羽輕的,還打算教他防身用的武功呢!
    “走啦!晚上見!”馬尋歡朝著江純熙揮了揮手。
    江純熙愣了一愣,是因為陸宇嗎?她現在竟然這麼害怕和人告別,看見對方揮手告別,她就會想起陸宇,想起了似乎自己一直在和陸宇告別,終有一次成了記憶中的永別。
    馬尋歡彎著腰,輕輕地拍了拍江純熙的腦袋,然後朝著她溫柔地笑了一笑,他看起來怎麼也不像第一次見麵時那麼彪悍可怕了。
    等馬尋歡的背影完全消失在江純熙的視野裏以後,江純熙順便買了一個肯德基全家桶,是給項羽輕買的,他正在家裏譜曲,寫歌。她懷疑自己是不是害怕被項羽輕抓住了她和馬尋歡單獨約會的口實。至少有了這個全家桶,她就可以輕易地略過剛才兩人一起吃薯條的事實了。
    馬尋歡提出來,讓項羽輕到他家住,那家夥會高興嗎?他會不會擔心睡眠質量?或者環境衛生之類的事情?聽說作家和藝術家是最難伺候的兩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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