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方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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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酷夏,明晃的太陽光炙烤著都市的柏油馬路,熱氣不斷從地麵撲騰而上,四通八達的馬路上,行人匆匆彙聚又紛紛四散開來,感官裏似乎隻剩下永遠也擦不盡的薄薄細汗和從足尖一路竄到心底的煩躁。
一輛破舊的三輪在正中午的大馬路上嘎吱嘎吱前進,斑駁的紅漆昭示著主人生活的慘淡,不過這樣的情況並不鮮見,於都市來往的冷漠中,這並不能成為人們為之側目的借口。
而此時,路往的行人卻總忍不住多看一眼。
眉目精致一頭黑短碎發的俊秀青年,即使穿著簡單純白T恤淺色牛仔褲還蹬著輛看上去很淒慘的三輪車,也足夠攫住行人的眼球。
在這種環境下,青年的臉上絲毫看不出奔波的苦累,淡然的表情不僅沒有煩躁愁苦似乎還閃過若有似無的微笑,仿佛不是頭頂烈日炎炎腳踩破舊三輪,而是開著豪華汽車吹著名貴空調。
方煜感受不到這些好奇打量的目光,甚至於接近四十度高溫的熱情也討不來他的半點漣漪,隻是重複著八年多來幾乎每日在做的動作,平靜的目視前方,捏著車把,踩著腳蹬穿過一條條街巷,拐過一道道路口。
到了國貿綜合大市場,四周充斥著各種各樣嘈雜的聲音,這是市場獨有的特點,即使又悶又熱的天氣也壓不住群眾討價還價的熱情。
方煜對這些聲音聽而不聞,騎著三輪車熟門熟路穿過幾條小巷,到了專門批發水果的地方,在一家名為鄭哥水果批發的鋪子前停了下來。
聽見嘎吱的刹車聲,裏邊正圍坐吃飯的二人轉過頭,看見邁腿下車的他,鄭哥下意識掃一眼牆上的掛鍾,12:30,詫異一瞬,放下碗筷欣然起身迎出去,“哎呀,小方來了啊。”
剛走到門口,立馬被外邊的高溫炙烤得渾身發疼,不由看一眼渾然不覺絲毫不受影響的人,即使已經與之認識三年清楚對方不論何時總是淡淡的性子,他還是忍不住在心內豎起大拇指,真是神人。方煜淡笑與他點頭致意。
“進來進來,怎麼這個時候來,還沒吃飯吧,正好,就在我家對付一口。”他趕緊招呼。
粗獷的嗓音,典型的東北魁梧漢子,鄭哥給人的印象一直是粗糙而熱情。
方煜隨著他進門,濃鬱的水果甜香頓時撲鼻而來,他淡淡笑道,“不用麻煩了鄭哥,我來拿點貨,馬上就走。”清朗的聲音,如山間叮咚的泉水敲擊,聽起來十分悅耳。
林娟也站起來,爽朗地接過話,“有什麼麻煩的,嫂子這就再去炒兩個菜,你陪著你鄭哥好好嘮嘮嗑。”她說著已經往鋪子後麵走去。
兩口子都是東北人,說話做事總是透著一股子豪爽勁兒。
方煜阻攔不及,鄭哥豪邁的一拍他的肩,輕鬆按著高瘦的他坐下,哈哈笑道,“大男人別扭什麼勁兒,在這兒就甭跟哥客氣。”他一麵轉身到電視櫃台下彎腰翻找什麼,上方的電視裏正播放著拒絕酒駕的廣告。
“這麼好的機會,咱哥倆今兒可要好好來兩盅。”鄭哥舉著杯子和酒興奮走過來,大咧咧在對麵坐下。
鋪子後麵已經傳來陣陣呲油聲,方煜淡笑的表情中透出一絲無奈,阻止了他給自己倒酒的動作,說,“吃飯我就不客氣了,不過…”他笑著指了指一旁的電視。
鄭哥看去,屏幕上恰好出現一行醒目的大字,“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拒絕酒駕。”
興頭上的動作一滯,腦子裏浮現那輛仿佛力大點就要散架的人踩三輪,遺憾放下酒瓶,想了想仍是不甘地說,“不是哥說,你那破三輪早就該換了,換個電動的既省時又省力,比啥不強。”
方煜淡笑著沒有接話。
“怎麼,是沒錢?”鄭哥猜測地問。
方煜笑著搖頭,“騎了挺久有感情了,況且也沒有必要,我習慣了。”
人家懷舊,鄭哥就不好再說什麼了。其實要說小方沒錢換一輛電動三輪,他自己也是不大相信的。
這三年,小方給他的印象一直是努力的,不,何止是努力,簡直努力的太過分,說拚命也不為過,每天騎著三輪車到他這裏來批發水果,然後載著一車的貨在城市的各處販賣,賣完又來,除非天氣惡劣到無法出行,幾乎從來不見他歇過。關鍵是這麼拚命吧,在他身上不僅看不出回報,似乎還更慘,撇開一年四季簡單的穿著不談,反正就那輛三輪車而言是破爛了不少。
他一度懷疑,這青年除了吃飯睡覺,剩下的時間是不是都用來賣水果了?
不過,認識這麼久,他對小方的所有認知也僅僅止於表麵,喜歡賣水果…這說不定是人家的特殊癖好?
鄭哥這般好笑的想著,看著眼前容貌秀致的青年,忽然想起三年前與他初次見麵的場景,初春之時,鮮嫩的季節,長相同樣鮮嫩的長腿少年穿著一身淺色風衣唇紅齒白的站在鋪子前,看上去像個誤闖凡世的貴公子,別提有多養眼。
…雖然到後來,他明白這些都是假象。
少年不是唇紅齒白的脆嫩少年,而是快近而立的沉斂青年,也不是誤闖凡塵的貴公子,而是一枚紮紮實實的正宗水果小販,就連那輛漆光鋥亮的三輪車也是被重新噴漆的二手貨。
三年的時光並未給他帶來什麼改變,就連神情也依舊如往的波瀾不驚,自己還從未在他臉上見過什麼大的表情變化。這一點,鄭哥這個平常習慣咋呼叫嚷的糙漢子一直覺得很神奇,他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上中學的女兒曾經一臉神秘的跟他分析過,“方哥肯定是個特有故事的人,看他那憂鬱的眼神,又長的那麼帥,一定是飽受愛情之苦,跟心愛的人生離死別了。”
這個年齡的少女浪漫又愛幻想,狗血言情劇看太多,鄭哥對女兒的說法嗤之以鼻。
在他看來,小方性子雖然內斂點,但待人處事也是溫和有禮的,哪來的什麼憂鬱眼神,反正他是沒看出來。
…至於,故事?…哈哈,長這麼大,誰還沒一點故事呢。
這時林娟端出兩個炒菜,給方煜盛了飯,鄭哥便執起筷子熱情招呼,“吃,吃,別客氣,嚐嚐你嫂子的手藝。”
方煜嚐了一口溜肉段,笑著誇讚。
林娟頓時心花怒放,小方這個年輕人,相貌好脾氣好,還懂禮知上進,她真是怎麼看怎麼好,簡直絕好的夫婿人選,可惜她家丫頭片子才剛滿十六歲,年齡相差太大,不過她倒是還知道幾家不錯的姑娘。
看方煜這幾年總是形單影隻也是挺可憐,林娟這個熱心腸心思就難免活絡起來。
“小方啊,你年齡也不小了吧。”她開口,天下熱心媽媽阿姨標準的開場白。
方煜舉筷子的手一頓,抬眼對上林娟有些熱情過頭的目光,轉念就知道她的目的,淡笑地說,“是,今年29了。”
“喲,那是不小了,嫂子跟你這般大的時候,鄭唯一都可以滿地跑著打醬油了。”鄭唯一是鄭哥夫妻倆唯一的女兒,掌上明珠,林娟繼續循循善誘,“這麼多年身邊也沒個知冷知熱的人,一個大老爺們生活上挺苦的吧。”
方煜淡笑搖頭,“不苦。”確實不苦,對他來說,什麼樣的生活都一樣。
林娟到嘴的話噎住,小夥子不按常理出牌,這時候不該表現出些許失意無奈方便自己順水推舟麼?…不苦,這直白的倆字她該怎麼往下接?
鄭哥大筷夾著肉吃,一邊抽空欣賞老婆吃癟的表情,大概所有到了一定年紀的中年女士都喜歡操心小輩們的婚配問題,他已經不知道多少次被她拉著嘮叨東家女兒西家兒子的事了,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她在這件事情上被噎的說不出話來也是難得。
林娟靜了會兒,看著眼前埋頭吃飯的青年,索性開門見山,“小方啊,嫂子就直說吧,我有一朋友,有個當教師的女兒,小姑娘長得清清秀秀的特別標致,她…”
“我有喜歡的人了。”滔滔言語驟然被打斷,青年忽然抬起頭看著她,頓了頓,垂眸輕輕重複,“我有喜歡的人了。”
林娟猝不及防,張口僵住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聲音,“那,那啥時候…”
“好了好了,快吃飯吧,菜都要涼了。”鄭哥這時拔高聲音插話說,招呼方煜動筷。
現在是大夏天,這話一聽就假。
林娟不解的看他,她不過想問問對方是什麼樣的女孩,什麼時候帶來見見,老鄭這麼大反應幹啥?
不過被這麼一打岔,她也沒了再問的興致,林娟捧起飯碗吃飯,一邊看電視,一邊可惜朋友家的女兒攤不上這麼好的緣分,心底開始扒拉還有哪家英俊的後生可以給她介紹。
鄭哥扒飯的間隙忍不住覷一眼,青年又恢複成眉目淡淡的模樣,仿佛剛才抬頭那一瞬間煥發的神情是他的幻覺。其實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不讓老婆再問下去,隻是下意識阻止,可能有那麼一瞬他想起了女兒常常裝模作樣的一句話,明媚到憂傷。
鄭哥覺得好笑,這麼文縐縐的話,誰知道是個啥鳥意思。
三人吃著飯,有電視的聲音響著,倒也不顯得沉默。
“哎,咱們市要舉辦一場音樂選秀比賽啊。”林娟忽然指著電視說。
吃飯的二人目光落到電視上,一位美豔優雅的女人正在接受娛樂記者的采訪,“這次很榮幸我能受邀成為《夢之音》的評委之一,據我所知,這檔節目從去年就已經開始在策劃,旨在為有音樂夢想的人提供一個尋夢舞台,讓那些真正有才華的人能夠脫穎而出,關於這場選秀的報名限製,我們幾乎不設門檻,接受音樂的各種表現形式,我認為,不同的理念碰撞才能迸發出靈感,好的音樂…”
“這不是那誰誰著名歌後嗎,叫啥啥來著。”鄭哥指著電視裏說話的女人,一時想不起她的名字。
“舒嵐。”林娟沒好氣看他一眼,什麼誰誰啥啥,這可是她的偶像,她從小聽著她的歌長大的,關鍵是人不僅唱歌好聽,保養的更是好,一點看不出快五十歲的人了,還是那麼美麗優雅。
電視裏每天換來換去不知道多少張麵孔,我哪有那閑工夫時刻記著這些人叫什麼名兒啊,不像你們女人成天就愛瞎閑,鄭哥撇開臉大度不跟她計較。
“哎,八月初就開始報名啊。”林娟扭臉正好看見屏幕下方的報名時間和報名地點。
“難道你還想去湊熱鬧,”鄭哥嫌棄一瞥,“我勸你那大嗓門就甭想了吧。”
“去。”林娟瞪他一眼,“大嗓門也比你強,我是想咱小方聲音多好聽啊,唱歌肯定也不賴,去試試沒準能成。”
這倒是不錯,還有最關鍵的一點小方看上去長相氣質都很明星。
方煜轉眼對上二人善意估量的目光,淡笑搖頭,“不了,我沒興趣。”
不是自謙不行,而是直截了當的說沒興趣,鄭哥不禁啞然失笑,年輕人就是有性格。
吃過飯,又略坐一會兒,方煜就提出告辭,鄭哥幫著他把水果箱搬到三輪車上,外邊的太陽刺得他睜不開眼,他一如既往開始叨念,“這麼曬還出去做生意,回頭再中了暑不是虧大發了,撿了芝麻丟西瓜,賠本的買賣賣力不討好,要我說啊這常年走街串巷他也不是個事,還是該穩定下來…”
方煜已經跨上三輪車,忽地轉過頭對他說,“鄭哥,忘了告訴你,我買了一家店麵。”
“啊?”鄭哥的老生常談戛然而止,以往都是他唱獨角戲,方煜從來禮貌傾聽卻不作回應的,今天這突然的消息甩出來他一點心理準備也沒,一時竟有點蒙圈,腦子裏隻有一個念頭,他是怎麼突然想通的?
不過疑惑歸疑惑,鄭哥很快為他高興起來,“那太好了,我還奇怪怎麼一段時間不見你來呢,還以為是身體不舒服,原來在忙這事,這是好事啊,我鄭哥水果批發可是與時俱進接受網上訂單並負責同城配送的,你把地址告訴我,往後隻要在網上下單,我立馬給你送來,保證方便及時還有質量。”鄭哥拍著胸脯保證,一副有我在你放心的樣子,頓了頓,他又問,“不過,你那店開在哪啊?”
“在中央廣場那邊。”方煜說了一個大概位置。
“市中心啊,”鄭哥忍不住驚歎出聲,心想原來小方是屬於不鳴則已一鳴驚人那類,換啥破三輪呀爺們有錢直接開店了,還得開在黃金位置。“到這兒得一個半小時車程吧,怎麼想到把店開那了?”他趕緊追問。
其實他不是關心遠近,再遠他開著四個輪子呢,怎麼不比那快報廢的三輪兒強,他更想知道的是在市中心那寸土寸金的地方買店麵花了多少錢,說買就買了,看來自己果然猜得不錯,小方肯定賺了不少錢。
方煜看著麵前一臉八卦好奇表情的中年魁梧大漢,心內忽然有一絲放鬆,他在這個城市唯一算得上熟識的大概隻有鄭哥一家了,壓抑了這麼久,他突然產生一種強烈的衝動要把自己的喜悅宣告出來,他答非所問,“鄭哥,你還記得我之前同你說過我來這個城市是為了找一個人嗎。”
“啊?”不明白怎麼突然說到這,鄭哥再次蒙圈,隻能訥訥的點頭。
“我找到他了。”微微上揚的語調,青年這一瞬綻放的笑容竟然比天上的太陽還要晃眼,鄭哥看的呆住,方煜長手一揮蹬著三輪遠去,唇角微揚,仿佛一路的空氣都跟著雀躍起來。
是的,我找到他了,雖然人海茫茫,雖然大海撈針,但隻需要一眼,這麼多年的奔波勞形頃刻間化為虛無,因為,哪怕為你兜轉了整個世界,至始至終也不過是奢望著再見時能問一句:莫塵,這十年,你過得好嗎?
作者閑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