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怨婦吟4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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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包縣令出去了兩天一夜,回到縣衙,公事堆了一大堆!昨日料理了一整天,今日早飯一過,就又忙了起來。正忙著,一衙役進來稟報,說杜夢熊求見,包拯隻好來到前院客廳。
    杜夢熊頭腦簡單,說話率直,他向縣令老爺見禮之後,開口便問,既然已將凶手拿獲,為何還不正法?既為死者複仇,也使人心大快啊!
    包拯作了一番解釋,說明有些事情尚未全部查清,不能定罪判刑。
    “啊,還未查清?我外甥女的失蹤,是不是他幹的?”
    包拯微微搖頭:“他不招供。”
    “哼,大刑一上,怕他不開口!”杜夢熊停了停,又說:“其實,招供不招供,也無關緊要,硬加上這個罪名有什麼,反正早夠上砍頭了唄!”
    包拯聽了此話心中一動,杜夢熊來此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麼?難道他真個做下了壞事,想讓這一死囚犯“頂缸”?可看他那坦然的樣子,又不像。
    送走杜某,包拯回到書房仍然考慮此事。不過,判處采花大盜楊敬字,確也擺到了日程上,不僅五六家苦主不時地來衙門追問,廣大民眾也莫不有此強烈要求啊!他命書童請來主簿先生,講明擬處楊敬宇斬刑,令先生起草呈文、報請府衙核準批複。主簿應諾之後,又向堂尊稟報說,前日楊敬宇之父曾托人前來講情,懇請老爺法外開恩,給他楊家留點臉麵,能將楊敬宇獄中處死最好,千萬不要梟首示眾。方才這楊老先生又親自來了,現在門房等候,請求謁見。包拯未加考慮,立即回絕。令主簿傳話與楊某。本縣一切全按律例辦事,能從寬的地方盡量從寬,托人講情、送禮行賄,不但無補反而更壞。
    當日傍晚,出去訪察鍾之晨下落的捕快們陸續回來了。連一點蛛絲馬跡,都未尋覓到。
    過了三天,府衙核準的批文下來了。包縣令親自監斬,行刑後,即令家屬收屍,沒有梟首示眾。監斬回來,包拯騎在馬上,不時地看到街道兩旁民眾拍手稱快的情景,聽到稱頌官府為民除害的談論。可是,他的心裏毫無愉悅之感,因為鍾之晨至今杳無音信,無法向苦主交待。也真是無巧不成書,正在這時,他一眼看見了人群中的鍾景文!對方一見縣太爺看到了自己,喜不自勝,三步兩步跨到馬前,拱手作禮,一揖到地。二人寒暄兩句,未容鍾景文講到正事,包縣令便借口公務在身,匆匆告別了。他實在害怕這位苦主再次問起女兒失蹤的案子,使他難堪、限於窘地。
    但是,終也未能脫過。偏午,未申之交,鍾景文找上門來了!出人意料的是,他一進門,卻是滿麵春風,欣喜興奮得竟一時說不出話來,幾次作揖打躬之後,才說:“我女兒回來了!我女兒回來了!”
    原來,鍾景文此次進城,主要是料理生意上的事。當然,也順便催問女兒失蹤的案子。不過,說實在的,這十天來,音訊全無,已使他對女兒生還,不抱多大的希望了。哪知他到城裏還沒兩個時辰,家裏便派二管家馳馬追下來,報告了這個天大的好消息!
    大致情況是這樣的:鍾小姐半夜起來上茅廁,一歹徒從房上跳下,手持鋼刀,將她劫到後花園,跨牆而走——天亮後,杜府上下慌慌張張地找人,也就忽略了通往後花園的小門是誰人首先打開的了——鍾小姐憑仗著自己的機智勇敢、謀略心計,在半路上逃脫了魔掌。可是慌不擇路,繞山繞水、越走越遠,受盡千辛萬苦,最後虧得好心人相助,才經旱路水路找到了家!
    鍾景文一聽這消息,立即想到趕快來縣衙撤訴,以免落個誣告的罪名。包拯聽著這番講述,覺著其中有些蹊蹺、難以置信之處。可也不便深問,因為鍾景文也是剛剛聽人轉述的。嗨,人回來了,總算結了一宗案子!包縣令將鍾的訴狀遞還給他,並勸他早些去杜夢熊家賠禮道歉。鍾景文諾諾連聲:“是,那是。我們總還是親戚嘛。我這就去、這就去!”說罷,一再致禮之後,退了出去。
    ……
    殺害杜玉書小姐的采花賊,捉住正法了;失蹤的鍾之晨小姐,如今也回來了。按理說,已是雲散月出、風平浪靜了。哪知道,並非如此,熱鬧的還在後邊,盡管是頗負斷案盛名的包拯,也覺得棘手難辦!症結就在,這個未出嫁的新娘,自己帶回來一位新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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