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明月庵4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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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今兒是臘月十五,已經進了“四九”,老天爺的寒威不再那麼凶狠、殘酷了。藍天白雲,和風煦日,陽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儼然有點春天的氣息。
    中午時分,包拯偕包興騎著馬來到了範家門前。仆人通稟以後,範宏迎了出來。範宏已進中年,雖說是官宦子弟,比包拯還大著十來歲,但為人謙遜,對這位鄰縣的縣令,一向執禮甚恭。延至客廳,落座獻茶。範宏說:“家父吃過藥剛剛睡下。堂尊遠道而來,敢問可是那箱失盜的字畫,有了著落?”
    包拯苦笑著搖搖頭,說:“在下此次前來,是想向宗師打聽在京城同住富貴巷的一戶姓王的商人。因為本縣出一宗案子,涉及他的管家。唉!所轄境內的百花山上有一小小的明月庵,前幾天,一名尼姑遇害了。”
    一提明月庵,範宏臉上頓呈驚惶之色,問道:“這庵中共有幾名尼姑?”
    “隻有兩名,年輕的是徒弟,遇害的是師父,大概是……大概是逼奸不從,活活的被掐死了。”
    “這尼姑法名怎麼稱呼?有多大年紀?”
    “法名束恒,也就是四十歲上下吧。”包拯問道:“世兄聽到了什麼沒有?”
    範宏尷尬一笑:“沒有,沒有。我隻好奇,隨便問問。”接著,便叫仆人去看一看老太爺醒了沒有,說包世兄前來探望。
    包拯知道範宏一直在故鄉料理田產家務,很少去京城,向他打聽富貴巷、何大勇什麼的,幾如緣木求魚;便又扯起明月庵的案子來了。哪知範宏對此一下子由頗為關注,變為興趣索然了。隻是哼呀哈的,給人以心不在焉的感覺。幸好,不一會兒仆人來通知說,老太爺請貴客到他房中一敘。
    包拯由範宏陪著來到範公房中,請安致禮。範宏獻茶以後,退出屋去。包拯向宗師說明來意,範世儒想了想,說他在富貴巷住十多年,從來沒聽說有一位開綢緞莊的富商在那裏住過,問道:“你要打聽的他那個管家叫什麼名字?”
    “何—大—勇”
    範世儒一聽這仨字,立即愣住了。問道:“這何大勇是不是方臉、濃眉,聲音洪亮、墩實個兒?今年也快有五十了吧?”他見包拯一一點頭稱是,便說:“這就怪了,他明明是我家的車把式嘛,怎麼說是商人的管家?他在我家幹活兒整整三十年,來的時候十四歲,走的時候四十四歲,一點兒沒錯!”
    原來,何大勇對縣令老爺講的那一套,全是謊話。他十四歲到範家當小工,在廚房裏打雜兒。後來年齡漸漸大了,已不能當小做活兒的看待,再說在後院裏出來進去的,也不方便,便住到外院的長工屋裏。他仗著為人老實,做事踏實,再加上身子壯實,頗受東家賞識。先是跟車,繼而趕車;先是趕大車,繼而趕轎車。
    當時,範世儒的父母都還健在,老爺子趕集、會友,老奶奶回娘家、走親戚,都要他趕車。老奶奶有個貼身小丫環,名叫春桃,出門時總把她帶在身邊。某次,老奶奶坐車,一時高興,對何大勇說:“好好幹,不會虧待你的,再過幾年,春桃大了,我把她許給你做媳婦!”登時,春桃臊了個大紅臉。何大勇也覺得兩腮熱辣辣的,急忙低下頭去。到了家門口,春桃像每次那樣,一扶何大勇的手,先跳下車來。當時,春桃不過十四五歲,比何大勇小著五六歲呢,所以,以前誰也沒覺得這有什麼。可是,這次不同了,兩手相觸時,雙方自是都有異樣的感覺。直到晚上,何大勇躺在被窩裏,還在想著春桃那小手,那麼柔軟、潤膩……半夜裏,他猛地驚醒,一摸大腿根、被子上,黏糊糊的,濕了一大片:原來他在夢裏夢見春桃了。
    自那以後,二人又見過幾次麵,雖然沒說上幾句話,但是彼此的情意,眉目之間已經心領神會了。
    可是,沒過一年,他被送去京城,給少爺趕車去了。原來範世儒由外省的知府,調到京城任禮部侍郎,寫信回來說,要一名車把式,第一是忠誠可靠,其次才是精明強幹,於是,老太爺就把何大勇派去了。在京一呆就是五年,直到夫人(也就是少奶奶)病逝,他才趕著車送棺木歸來。這時,他都二十八歲了,春桃已是二十一二的大姑娘,根本就沒到前院來;老奶奶年逾花甲、腿腳不靈,再也不坐車出門。所以,盡管他在老家呆下倆天,一次也沒見到這一老一少,就又回轉京城去了。
    又過了兩年,老太爺、老夫人接連去世,何大勇趕著車送老爺(即範世儒)回來奔喪,住了將近半年。但是,他隻見過春桃一次,而且隔著很遠,那姑娘似是不願見他,慌忙轉身走了。
    在回京的路上,何大勇猶豫了好幾次,每次都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直到都望見城門樓子了,才結結巴巴地把老夫人昔日說過的話,跟主人提了提。範世儒哼哈地未置可否,早就左耳進右耳出了。
    “你老可知道,這何大勇什麼時候,娶妻成家的麼?”
    “他根本就沒有娶妻成家呀!”範世儒又想了想:“在我的印家中,他一直是光棍一人。”
    “那麼,他在京城裏,有沒有偷著同什麼女人來往過?”“沒有,沒有。老夫向來認為此人老實可靠,正直做人。就以那箱字畫失盜之事來說吧,他確也有些涉嫌,可是我對他相信不疑。”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三年前範公辭官歸裏,為了趕路,一天露宿在大道邊上。夜間天寒風冷,何大勇找兩名車把式一起喝酒取暖,其中便有車上放置那箱字畫的把式。天光熹微,啟程上路,傍晚趕到家門口往院裏搬東西時,一清點,唯獨少了那隻箱子!範宏認為定是家賊與外盜勾結偷走,用棍棒皮鞭,將那三名喝酒的車夫打得死去活來,到範世儒出來製止,才算住手。其中最屬何大勇被打得慘重,昏過去兩次,左腿硬給打折了!傷治好,被辭回家,算清了工錢之後,額外多給了二十兩銀子。何大勇一瘸一拐地來向老主人辭行時,範公又給了他三十兩。他單身一人,平日除了少許喝點薄酒之外,沒有任何花銷,自是積蓄不少,估計他離開範家時有一百多兩銀子,也足夠他下半輩的過活了。
    ——包拯聽了之後,心頭閃過一絲疑問:這些細節,以前為什麼沒講呢?而隻是以一句“奴仆一一嚴加清查,無疑嫌之處”就輕描淡寫地略過了。
    上燈之後,才吃晚飯,飯後,包拯隻得留宿一夜,明晨再行返回。他秉燭案前,許多疑惑縈繞腦際:何大勇為什麼要隱瞞在範府長年趕車一事?做為禮部尚書的禦者,也不比給商人當管家低多少呀?再者說,這也不是說媳婦、攀親交友,要自抬身份,而是官府查詢,一般地說,除非確有必要,才會編造慌言的啊!另外,他從無妻室,又哪裏來的女兒?而且為病妻還願,讓女兒皈依佛門,可是又答應她三年還俗?這裏邊究竟隱藏著什麼?還有……包拯思索著踱步到外間屋來,見包興睡得正酣,心說,這孩子隨自己出來兩年多了,他父母定然十分思念。至此,自然而然地聯想起自己新婚不久的妻子,如今遠離她們,眼看就要過年了!包拯背著手仰望窗外,一輪圓月、高懸夜空……不由得輕聲吟起李白那首五言絕句來:“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
    驀地,包拯心中一動!緊接著,電光石火般地在腦子裏閃過了幾道推測、幾個意念,過去曾百思不得其解的大難題,猛地豁然開朗,太讓他興奮了!原來,他忽然悟出了,被人投毒斃命的黃克強斷氣之前,以手指天指地的意思來。應知,天上不是空蕩蕩的,白晝有日有雲,夜晚有月有星。李白詩中說“舉頭望明月”,黃克強則是以手指明月。絕對沒錯,他死的那天是七月十六,驟雨過後,烏雲散盡,天上必是一輪明月。明月即明月庵之謂也,他怕家人理解不到,又指地;大雨過後,地上泥濘,泥、尼諧音,就是說,害他的,是明月尼姑庵!
    包拯欣喜欲狂,慧思靈氣紛至遝來。他想到,黃克強之子明明喜讀墨翟之書,無意應試卻假說為了趕考讀書;借住寶塔寺中,實乃為了伺機替父報仇,尋束恒索命!另外,……零零碎碎的,還想到很多。
    第二天一早,包拯便辭別範家,和包興騎上馬,從原路急速返回。在路上,包拯提醒自己不要過於欣喜興奮,頭腦發熱,許多事情往往都壞在這上頭。他將昨日來到之後,聽到和想到的一切,又從頭捋了一遍。他發現有一值得探索、追究之處,自己沒能抓住,輕易地放過了——那便是範宏乍聽到明月庵尼姑遇害,那種驚惶的神色,以及問到束恒的法名、年齡,那種關切的情態!莫非說,他曾與束恒有過什麼暖昧關係?可再次提起這個話頭時,他卻故作毫無興趣的樣了,甚至說他從未聽說過百花山,當然就根本沒法去過嘍!官宦子弟,偶一野遊,亦非大過,何必諱莫如深呢?難道這裏頭真有什麼大文章?包拯擬返轉回去,再問他一問,又覺得不太妥當;再說眼看就到百花山了,眼下最關注的是及早拿住黃玉丹!
    到了鹿峪村保正家裏,見到了張龍。張龍是昨晚趕來的,同趙虎、馬漢在明月庵附近埋伏了一夜,可凶手仍然沒有露麵。
    包拯同張龍、包興上了山,朝寶塔寺走去。在路上,張龍向縣令老爺講述了拘捕魏大刀的經過。據這個潑皮說,並非是他故意尋釁鬧事,因為他的一雙新鞋子在屋裏放得好好的,竟不翼而飛,準是和尚偷的唄!廟裏賠了他一雙,穿著緊腳,他要再換一雙,便爭吵起來。別的事,張龍沒有盤詰,等老爺回衙後,再親自審問發落。另外用他的鞋和大腳印兒一對,也不相符。
    包拯說:“關押魏大刀,還能以他在寺廟尋釁鬧事、偷盜東西為理由;拘捕黃玉丹,以什麼作說詞呢?”
    張龍想了想,回話道:“依我看,就假說抓住了一人,有害死他父親的嫌疑,讓他前去縣衙對質。”包拯聽了,思慮著,微微點點頭,還想說什麼,已經來到寶塔寺門前了。
    進廟一問,黃玉丹已於昨日傍晚走了!
    傍晚走的?那,他抵家時怕是得半夜了。從他如此匆忙離去來看,分明不是回家過年,而是昨日見到衙門來人之後,以為自身已引起懷疑,急忙逃遁了!包拯決定立即去他家裏,雖然估計他多半沒有回去,也得走一趟。他家在縣城正南,斜插過去約二十五裏地,快馬加鞭,天黑之前便可趕到。
    出了廟門,走在崎嶇盤繞的山路上。忽然,包興要大便,張龍瞪了他一眼:“你早些幹什麼去了!”這要放在平日,包興早有三句話頂過去了,這孩子最喜和人辯嘴,從不認輸,可眼下實在憋得慌,邊解腰帶邊向樹叢跑去了。
    等了好久,連包拯都有些不耐煩了。正在這時,包興走回來,隻見他手提著一雙大棉鞋,說是在樹叢中揀到的:“你們看,這同尼姑庵雪地上的大腳印兒,是不是差不多?”包拯和張龍看了看,都頻頻點頭。不用說話,彼此都明白了——顯然是有人為了去明月庵作案,不留下自己的足跡,就偷了魏大刀這雙鞋,穿在腳上,用過之後,藏在這裏,以備再用。
    這個人十有八九,便是黃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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