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貞節牌坊”1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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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丞郭世清講完了初審經過,正同縣尊商議此事如何處置時,一捕快進來稟告,說發現了慣匪“一陣風”的行蹤,現正在他姘頭家裏吃飯,捕頭在院外監視著,派他回來報訊。郭世清一聽,立即隨同捕快匆匆出屋去了。
包拯又夾了兩口菜,就把筷子放下了。飯菜已冷,還在其次;主要是他的心思全都集中在眼下任老五這宗案子上了。他原以為不過是打架鬥毆,輕者訓斥一番,重者打幾板子,令他們賠償遭殃的攤販一些損失,就完了。哪知不成,這裏含著一樁巨額財產的紛爭呢!思忖及此,又有一個想法掠過腦際:按理說,任家父女不可能有作案動機呀,因為他們得到了文書,也無法憑此向尹家提出分房分地的要求呀!但這想法很快便又否掉了,因為若不是小翠偷走的,那便是這個自稱為尹少純的人,根本就沒有文書,是冒名行騙!按此推演下去,那就太離譜了!如此一個年輕人,會有這般心術?這般大膽嗎?又這般愚蠢?若要行騙,就該事先做好準備,造好假文書等等,像這樣硬說文書丟了,豈不是太笨太傻了嗎?誰都知道這是過不去的關口,又極易查明的啊!
以上是包拯的推理判斷,其實,他從心底裏已認定任家父女是壞人。一個是縱女賣淫的酒徒賭棍,一個是浪蕩成性、不知羞恥的暗娼,豈能手腳幹淨?偷之前,當然不了解包裏是房地產文書。到手之後,才知道裏邊能換錢的,隻有一枚值一二兩銀子的小耳環而已。可是,這也是不能承認的呀!包拯計劃明日天一亮,即派兩名衙役,將小翠傳來。早飯後,便升堂鞫審任老五,先是好言開導,退出贓物,一定從輕發落;若是冥頑不化,那就大刑侍候了。即使這潑皮能挺得過去,不是還有小翠墊底兒嘛。
包拯考慮好了審訊程序之後,心裏輕鬆了許多。案頭上有幾份卷宗,均是前任留下的未決案子,他隨手拿過一份,翻閱開來。這卷裏是尹家屯保正溺水斃命案。保正,四十來歲,光棍一人,沒有親屬,自是無人投訴。不料,過了幾天,有那多事者,竟在縣衙門前的影壁上,貼了一張匿名揭貼,說保正係被人害死。大概是晚上貼的,夜裏下起了漾漾細雨,淋得有些字跡不清了,又揭破了多處,少掉了幾個字,成了以下這個樣子:
水深才腰,保正水性好。
人去洗澡,隻他淹沒了。
蠍子蜇死人,陸旨性奸巧。
多少彎彎繞,天知曉。
很明顯,第一句少掉的,不外乎是“過”、“沒”、“及”等字。意思是說:水很淺,保正又會水,淹死是不可能的;第二句少掉的,大概是“三四五”等數字,這從下邊的“隻”字,可以得到印證;“蠍子蜇死人”,未免荒唐,是不是說有人往保正身上放了一隻蠍子,蠍子一蜇,他一疼,便倒在水裏了?那,一個壯年人,也不至於就再也站不起來了啊?最關鍵的是下一句“陸旨性奸巧”!
前些天,包拯曾披閱過這一卷宗,也曾向主簿、捕快等人打聽過,陸旨是何許人?誰也不知道。尹家屯大半姓尹,少半姓王,外來戶隻四家,沒有一個姓陸的。會不會是外地人呢?據說保正眼皮子特雜,外縣、外府都有熟人,到哪兒去查問呢,連點影子也沒有。
正在這時,郭世清滿臉懊喪地走進來,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原來,他帶了五六名捕快去捉拿“一陣風”,在翻牆進院時,出了點響動,那慣盜聞聲逃跑;在追逐中,郭世清射出一袖箭,打在他肩頭,可到底也沒捉住,被他逃脫了。“一陣風”多次在本縣作案,其中有兩次還殺了人。近一年來,民眾強烈要求、上級一再催促,郭縣丞自是心急如焚,費盡心機,可始終未能將此巨盜,捕獲歸案。最可氣的是上一次,已經將這個殺人越貨、作惡多端的家夥捉住,可在押解途中,又被他跑掉了。郭縣丞氣急敗壞,狠狠打了那兩名捕快一頓,那也於事無補啊!
包拯安慰了副手一番,並說,賊人負傷,估計不會跑出太遠,很可能就在城外哪個地方藏起來了。回家睡覺,養足精神,明日一早,即派出人去,明察暗訪,沒準兒,很快就能將其再次捕獲。郭世清點點頭。臨出屋時,問了問,任老五這事兒,準備如何處置?包拯將自己的初步判斷、安排,簡單地講了講。縣丞極表讚同,並提醒正堂:任老五膀大腰圓,大概還練過幾天拳腳,一般的動刑,他是不會放在眼裏的。何不先審任小翠,一個年輕的女人,總是好對付的。
郭世清出去之後,包拯呷了一口茶,靠在椅背上。他想,先審任小翠也罷,先審任老五也罷,終歸這個案子是不難審清理明的,他滿有信心,明天過一次堂,即可結案了。眼下還有好多事要做呢,他計劃著後天做什麼,大後天做什麼……
萬沒料到,第二天一升堂,情況大變,包縣令預先安排的那一套,根本無法用,把他的計劃,全都打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