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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字數: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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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鈴固執地響著,仿佛算準了屋裏有人,一聲緊似一聲,櫻抱臂坐在客廳大而舒適的沙發上,煩人的鈴聲似乎對她一點影響都沒有,依舊靜靜地聽著留聲機裏傳出的略帶暗啞的樂聲。
    這是一台很古老的留聲機,銅製的喇叭早已蒙上歲月的灰綠,而同樣銅製的手搖把,卻因著主人經常使用而光澤如新,隻是原有的雕花已隨著歲月流逝磨得平滑無紋了。
    門鈴停止了,片刻後,櫻扔在茶幾上的手機驟然響起,看一眼來電號碼,很陌生,沒有理會,一任它響得歡暢,拿起茶幾上的摩爾,點上火,深吸一口,閉上眼靠向沙發,
    像按門鈴一樣固執,手機的鈴聲雖然是她最愛的菊花台,反反複複地唱,也是膩煩得很,隨手按掉,想了想,把手機抓起來,正要關機,又是一聲叮咚,這回卻是信息,仍是那個陌生的號碼,按開看:“櫻,我聽見你屋裏的音樂聲,你依舊有用西洋玩藝兒聽中國民樂的愛好。隻是,不知道你何時愛上了二胡?我記得你討厭二胡的悲涼。”
    櫻皺著的眉頭一下子舒展開,笑容在眉梢眼角漾了開來,幾乎是用撲出去的速度衝到大門邊,又一下子止步,吸了口氣,做出付從容的形態來,緩緩拉開門,門口,立著個高高瘦瘦的男人,衣著整潔而簡單,現在到處充斥著流行與奢華,已極少見到簡潔大方的短袖白襯衣,又沒如公務員似地紮個領帶,隻半敞著領口,露出一段鎖骨,光潔的麵部看不出年紀,隻是那抬眼一笑,眼角的笑紋才顯出歲月的痕跡。
    “禦文。”櫻叫了一聲,展開笑容:“好久不見。”
    朱禦文陽光般溫暖的笑臉再一次出現在櫻的麵前,一如十年前般明朗澄淨。“不請我進屋?”他笑問,聲音溫潤渾厚。
    “呀,”櫻笑著側身:“快進來吧,外麵怪熱的。”取出一雙飾著大白兔頭的水晶拖鞋:“不好意思,我這裏隻有卡通鞋。”
    “沒關係,隻要不穿著上街就行。”禦文欣然換上拖鞋,在沙發上坐下,環視一下屋內,屋子是以櫻的品味裝修的,很舒適,也很卡通,粉粉亮亮的,有著濃濃的小女兒風情,唯一不協調的便是那古舊的留聲機,但那是櫻的最愛,所以顯得很突兀地放在屋內最顯眼處。
    看到留聲機,禦文明快的笑容有一絲絲僵硬,但很快,他釋然,回頭對正在廚房中忙碌的櫻笑言:“看來你過得很不錯,如果不是我與你同班同學,我會以為進了某個十六歲少女的閨房呢。”
    櫻端來兩杯咖啡放在茶幾上,推了一杯給他,笑道:“這句話我可以從哪方麵理解?是指我童心未泯,還是指我幼稚、仰或品味有問題?”
    “你知道我從不與女性爭辯。”禦文垂眼看著咖啡杯,黑咖啡,沒加奶精,卻在杯碟上放了三塊方糖,眼中波光一閃,飛快地掃了櫻一眼,後者正認真地攪著咖啡,努力讓糖,奶精與咖啡完美混合。
    取了一塊糖放入杯中,猶豫了下,又將另外兩塊投了進去。
    “找我什麼事?”櫻終於搞定咖啡,抬眼問他。
    “思佳告訴我你的地址,同時說明你肯定在家,”禦文沒有直接回答,隻說:“而且,必定不會開門,雖然有手機,百分之九十的時間不開機,座機在你家是擺設,能響沒人接,QQ永遠隱身,沒法知道你在不在線上。我敲門的時候在想,如果這些方式都沒法找到你,我就去電視台登個尋人啟事,再去報社包個單版請你與我聯係。”
    櫻笑:“我不看電視亦不訂報紙,你那番做作就免了吧。”
    “真奇怪你如此脫離社會,居然會是個暢銷書的作家。”禦文搖頭:“難怪業內人氏從不看好你的文,說你的書隻是成人童話,毫無現實意義。不過,你的書賣得還真是不錯。”
    “誰說我脫離社會?網上什麼沒有?報紙電視唱的主旋律網上都有。現代社會,人的壓力越來越大,給他們看童話有什麼不好?為什麼看書就一定要看出個人生道理來?再者說,寫書對我而言隻是生計,我這樣寫,人家愛看哪,我的書好賣,才有出版社肯出書啊。也許,等我不再為賺錢而寫書時,我會寫點真正自己想寫的東西,不過你們所謂的深度與思想,我是一定寫不出的,我整個就一淺薄的人。”
    “算了,別談這些,都是工作,隻不過你是寫,我是做而已。”禦文清清嗓子,斟酌了一下,然後說:“這麼急找你,是因為,肖曉回來了。”他緊盯著櫻,後者臉上波紋不動,沒有一絲開口詢問的意思,他隻好自己往下說:“他希望見你一麵。”
    “我哪裏有時間?”櫻攤開手:“後天就要交一部稿,今天才寫個開頭,今晚都睡不成……”留聲機的音樂突然顫了顫,然後又跳躍地響了幾聲,一下子噶然而止,櫻急急地奔過去,怎麼擺弄,那機子就是不響。
    “壞了。”櫻看著禦文,嘴唇開始顫動,“它壞了!”禦文迅速走過去:“我看看,嗯,好象是,沒關係,我認識個老師傅,很會修這種東西,對了,剛買回來時,就是讓他調試的,那時候,他還不是老師傅呢。”
    櫻低頭:“算了,有些東西,壞了就壞了,修不好的,更何況這麼些年了,再修,也沒什麼意義了。”
    伸出手,細細撫摸那光光亮亮的搖柄,禦文清晰地看見一顆淚水滴落在留聲機上,慢慢氳開來,接著,便是一串串連珠似的淚水,
    禦文站在她的身後,櫻的背影一如當年般纖弱,她的眼淚,也如當年一般,是為肖曉而流。
    遞了張紙巾給她,櫻接過來,轉身進了臥室,半晌,出來,除了微紅的眼睛,臉上已看不出什麼。
    “不好意思,有點失態,你知道我最喜歡這台機子。”她淡笑,笑容讓人心痛。
    “你我之間,哪裏有這麼多的客氣。”禦文說:“隻是,去見見肖曉吧,他病了,很嚴重,不過他自己並不知道。這次回來是專程找你的,他父親已於月前故去。我想,”他頓了頓:“他是回來娶你的。”
    “我不明白。”櫻簡潔地說了四個字,又緊閉上嘴,臉上隻有木然。
    “好吧。”禦文咬牙:“那我說明白。肖曉從來隻愛著你一個,當年,他父親極力反對他與你在一起,一定要讓他與肖梅結婚,他自幼失母,與父親相依為命,不可能違抗他,現在,他父親死了,肖曉和肖梅便離了婚,他是一辦完手續就回來找你的。離國十年,他回來時已幾乎找不到當年熟識的人,就是找到了,也不知你的行蹤,隻好求助華僑公會,這才碰到我。”
    “那他的病是誰告訴你的?”
    “肖梅,她也回來了,肖曉是白血病,他隻以為是貧血,你知道的,他在大學時就貧血。”
    櫻點頭:“明白了,他原來隻是愛著我一個人,現在,當年的阻力不在了,所以他回來找我了,而我,基於愛情也好,愛心也罷,回到他身邊,原諒他的一切,陪他走過生命的最後一刻。是個很淒美的愛情故事啊。可這情節真是太爛了!連我這樣一個三流作者都寫不出來。”
    她突然失態地叫:“我憑什麼要回到他身邊?讓他心滿意足?他當年做出決定,就必須承擔後果,付出代價。”
    “櫻,別這樣,當年他身不由已。”禦文勸著。
    “我承認。”櫻美麗的眼睛燃著怒火,蒼白的臉漲紅了:“可是,違抗父命是不孝,背叛愛人是不忠,雖說自古忠孝難兩全,當年他既選了孝,我一點都不怪他,如今他父親屍骨未寒,他便與父親愛若親生的肖梅離婚,他同樣是不忠也不孝。十年的婚姻,肖梅又是那樣愛他,對於他,肖梅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就這樣離了婚,你說,這樣的男人,除了自私,還剩下什麼?”
    禦文沉默了半晌,然後說:“隻是去見一麵,之後的事,你自己掌握。對一個瀕死的人,指責他有什麼意義?”
    “什麼叫瀕死?他怎麼可能會死,你胡說八道,你才瀕死呢。”櫻尖叫,一句話出口,看到禦文驟然的色變,才知自己犯了錯。“對,對不起。”她低下頭。
    “沒關係。”禦文聲音清冷,溫和中透著疏離:“我理解你的心情。”
    “別拿你那付公事公辦的腔調對付我,生氣就說出來,我最恨你這個不痛不癢的樣子!”櫻的怒氣又上來了,仿佛說錯話的是禦文而不是她。
    禦文微笑:“算了,我沒生氣,你不用放心上。”看了看表:“思佳給我你的地址,條件是請她吃法式大餐,你去洗把臉,一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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