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主角與配角  【第十四章:尼克斯•;列德多安(中)】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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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放鬆身體,渴望沉睡,但尼克斯並沒能昏睡過去。天空突然下起了細雨,而後這雨越下越大,像刀子一樣割在他的眼睛和受傷的膝蓋上,令尼克斯疼得睡不著。
    他忍著疼痛,想著也許再一會這疼痛就會過去,卻沒想到疼痛這東西需要漫長的時間才能習慣。於是不堪忍受的尼克斯撐坐起來,看了眼自己的膝蓋。
    膝蓋上的傷口黑乎乎的,被雨誰洗過,又黑又紅又白,已經辨不清顏色,但若是細看,還能看出那些是血肉,哪些是嵌在血肉裏的小石子。
    尼克斯動了動腿,那傷痕累累的下肢也隨之挪動少許。
    他就這樣坐了許久,坐到身體又開始發冷,情不自禁地發顫。他覺得胃部開始上湧,頭也昏沉起來,但他的意識還算清醒,還能看出四周的雜草叢似乎動了幾下,鑽出一個形似灰狼的物體。
    片刻之後,尼克斯驀地清醒過來,意識到那就是狼,因為那畜生已然靠近,熾熱的呼吸在雨中散出幾不可見的白煙。
    尼克斯撐著身體後挪一步。對麵的狼並不在意,輕輕踱著步,尋找下嘴的機會。
    它在等一招斃命的時機。
    直到此時,尼克斯才突然覺得心酸,毫無理由地想哭。他慢慢向後挪動著,雙手在地上摩挲,尋找能夠當做武器的東西。而就在他的右手指尖碰到冰冷的堅硬物體時,對麵的狼動了,張著血盆大口一躍而起,目標直指尼克斯的咽喉。
    顧不得手中的東西是什麼,尼克斯用盡全力揮動右手,重重砸向衝過來的灰狼。灰狼吃痛,低低嗚咽了一聲,卻並沒有鬆開咬住尼克斯喉嚨的嘴,而是越發用力地撕咬,似乎要將尼克斯脖頸的骨頭筋脈咬斷。
    那一瞬間,尼克斯以為自己必死無疑。他的眼前甚至閃過了父親母親的臉,如果他還活著,一定會成為一個騎士,成為全世界最強大的騎士,然後……
    殺光所有殘害過他和他家人的人。
    那並不是尼克斯離死亡最近的時刻,但那是他第一次麵對死亡,與死神擦肩而過。尼克斯閉著等待死亡降臨,卻發現自己的身體還有知覺,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握在手中的東西是個石頭,冰冷的石頭。
    緊閉的雙眼驀地張開,尼克斯什麼都顧不得,再次揮動右手,朝前打去,他一次又一次地揮舞手臂,聽到狼的嗚咽一次比一次凶狠。
    雨水紮入尼克斯張開的眼睛,使得他什麼都看不清,什麼都看不到,因此尼克斯唯有遵循本能,雙手並用,一手揪著灰狼不知哪個部位的毛,一手越發用力地朝灰狼砸去。
    雨中的尼克斯仿佛發了瘋,他也不知道自己哪來的力氣,竟然挺身,一下撲在灰狼身上,揪住野獸的毛發就是一頓猛砸。尼克斯不顧一切地揮動右手,一下又一下重重砸著灰狼的頭和脖子,而灰狼的頭開始變形、溢血,到了最後血肉模糊,腥味濃到四周的雨水也了些血氣。
    聞到血腥味的尼克斯猛地住了手。之前他什麼味道都聞不到,什麼聲音都不見,但現在卻是真真切切地聞道了濃烈的腥氣。他眨了眨眼,費了許久才看清眼前的狀況。
    狼已經死了,頭部稀爛,眼球不知道被砸到了哪裏,隻剩下一堆爛肉。雨水撲簌簌打著,將血水衝向四麵八方,淌成一條條小型的溪流。
    看清一切的尼克斯猛地失去力氣,半跪在地上,而後不由自主地幹嘔。幹嘔完畢後,他後知後覺地伸出手,碰了碰脖頸。
    一種劇烈卻帶著幾分麻木的疼痛自大腦深處猛烈傳來,令尼克斯不由自主地痙攣一下。但他並未停止探索,極輕極輕地將手在脖間環了一圈。
    傷口依舊在溢血,但尼克斯能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力並未流失,相反,一種源源不斷的生機充溢周身,令他覺得自己充滿了力量。
    察覺到這一點的尼克斯緩緩低頭,看了眼自己的胸前。一顆藍色的寶石漂浮在空中,兩端連著銀白的細鏈,卻是從小佩戴在身的項鏈。
    尼克斯的瞳孔不由自主地放大,一瞬不瞬地望著胸前的寶石,他伸出手,將那顆寶石攥在手裏,而後緊緊握住。
    他不知道這寶石叫做什麼名字,卻知道這寶石,能救他的性命。甚至,能幫他報仇。
    將寶石緊緊攥在手裏後,尼克斯掙紮著從地上站起來,雨水打濕了他的身體,紅色的血也被稀釋,淺淺地從脖頸流淌下去,沒入地裏。
    幼年的尼克斯看了眼身後,他仿佛透過層層的森林,看到了摩爾鎮,看到了曾經孕育他、此刻卻要置他於死地的地方。他仿佛看到了打獵歸來的父親,看到了早起煮湯的母親,看到一家人和樂融融地進餐的場景。
    尼克斯深呼吸一口,重重吐了口氣,他用手隨便抹了抹臉上的雨水,抬起腳,向前走,走向森林的深處。
    盡管軀殼向前行進,但尼克斯卻知道,終有一天他會回來的。
    他一定會,回到這裏。
    走出森林後的尼克斯去了菲尼斯城,那是離摩爾鎮最近的大城市。但尼克斯並沒有冒然進城,在途徑一些村莊的時候,他會屈節乞討,總會有好心人看他可憐,送他些食物;而在遭到拒絕,什麼吃的也沒有時,尼克斯也會在夜間偷偷摸摸地尾隨別人,用木棍或石頭將對方砸暈,拿取錢財。這些人多是些樵夫、農民或獵人,也沒有多少錢,因此盡管尼克斯劫掠一路,也沒有收獲多少,渾身上下,隻有偷拿的獵人短劍最值錢。
    進入菲尼斯城後,尼克斯並沒有當掉短劍,他記得父親教導的劍術,也記得父親的期望,因此他決定成為一個騎士。但他已經十一歲了,對於其他在六七歲就接受訓練的孩子來說,太老了,騎士學院也不會接受向他這樣雙親全無、來路不明的孩子。再說,他根本沒有錢上騎士學院。
    覺得前途灰暗的尼克斯不由自主地泄了氣,他緊緊握住獵人短劍,停在一家麵包店的玻璃窗前。那是他第一次看見白麵包,那種像雪一樣無暇,看起來萬分柔軟的食物瞬間就擄掠了他的胃,順帶吸引了他的所有注意。
    尼克斯情不自禁地吸了吸鼻子,希望白麵包的香味能透過緊閉的門傳過來,讓他聞上少許。
    而他也確實聞到了那氣味,在麵包學徒推門轟他走的瞬間,他的心就隨著嗅覺鑽進門裏,順著若有似無的香甜氣息感受到了白麵包。
    “走開。走,快走。”麵包學徒說完“咻咻”地喊著,揮了揮手。
    尼克斯握緊劍柄,最後看了眼窗戶裏的白麵包,轉身向前走。可走著走著,尼克斯忍不住跑起來,他低垂著頭,忍著淚水,發了狂般的向前跑。路人的驚呼就像火焰一樣在身邊炸起,他卻隻想找個安靜的地方歇一歇腳。
    就在尼克斯不顧一切地狂奔之際,一隻腳不知從何處出現,將他絆了個狗吃屎。
    摔倒在地的尼克斯顧不得起身,半跪著就在地上尋找短劍。那是他唯一擁有的東西,也是他所有的希望。
    當尼克斯終於看到短劍時,獵人短劍的劍身正被一隻髒兮兮的布鞋踩著,其上就時簡陋的護腿和肮髒的皮外套,以及一張滿是灰塵的嘲諷臉孔。
    看那人的打扮,顯然是個傭兵。
    尼克斯望了眼傭兵,又看眼傭兵腳下的劍,說道:我的。
    傭兵嗤笑一聲,不懷好意道:既然是你的,你就來拿啊。
    聽到這話的尼克斯閉上眼睛,待到睜開時猛地前撲,想要奪回短劍。
    傭兵見此驀地冷笑,一腳將尼克斯踹開,踹完後轉頭哈哈大笑,圍在旁邊的其他傭兵也笑起來,覺得剛才那傻子被踹的樣子像極了一條狗。
    傭兵笑完低頭瞄了眼短劍,一抬腳,將短劍踹到遠處,嘲諷道:什麼破爛玩意。
    待尋完樂子,傭兵們就呼呼啦啦地走了,隻剩下尼克斯捂著肚子,踉蹌著站起來。他沉默地前走幾步,將被踹到街邊的短劍撿起來,狠狠握在手裏。
    那一刻的屈辱,即便成年之後,尼克斯也未曾忘卻。
    身無長技隻會劍術的尼克斯隻能走父親的老路,打獵為生。就算他此時想改行,也沒有哪個師傅肯收他,他已經過了成為學徒最好的年紀,如他這般年歲的學徒此時已經在師傅身邊學了兩三年,開始漸識門道;願意收他為學徒的人,也不過是想找個免費的苦力。因此無處容身的尼克斯隻能出城,去城外的森林打獵。
    菲尼斯城外的森林和摩爾城不同,裏麵居住的不是野獸,而是有魔法力量的魔獸。因此當從未見過魔獸的尼克斯挑釁一隻冰狐時,冰狐一個冰球就凍住了尼克斯的雙腳,而後氣定神閑地走過來,再一個冰錐直飛尼克斯印堂,打算讓他腦袋開花。
    如果不是祖傳的項鏈,尼克斯早就性命不保。趁藍色寶石形成魔法盾,擋住冰錐的刹那,尼克斯雙腳發力,從冰凍中脫身,再就地一滾,直滾到冰狐麵前,一劍穿透冰狐的咽喉。
    做完這些後,尼克斯跪坐在地上深呼吸幾口,他的雙腳此時還沒能複原,正一波波湧著麻木的刺痛感。
    在地上坐了許久,直到覺得自己生出些力氣和膽氣,尼克斯才撐著短劍站起。他費力地將冰狐的屍體背在背上,轉身,走向菲尼斯城。
    那天,尼克斯將冰狐拿到菲尼斯城的集市,準備賣五十銅幣,但來來往往的行人諸多,卻沒有人停下腳步詢問。坐在冰狐屍首旁的尼克斯,漸漸感到絕望了。
    誰會相信一個十一歲的孩子親手殺死了冰狐呢?如果不是被逼到極限,就連尼克斯自己也不相信。
    就在尼克斯準備離開之際,一個拎著蔬菜筐的婦人走了過來,許是看滿身灰撲撲的尼克斯可憐,竟然沒有講價,還多給了尼克斯五個銅幣。
    當五十五個銅幣被一個個放到手裏時,尼克斯突然覺得眼眶酸澀,但他沒有哭,而是飛一樣衝向麵包店,買了一小塊白麵包。
    那也許是尼克斯今生吃過的最美味的食物之一,年幼的尼克斯一邊嚼著香軟的麵包,一邊抬頭看了眼天空。他突然覺得當個騎士,走上殺戮之途也不錯。
    如果沒有其他方式能讓他活下去,那他就——
    殺掉所有擋在他麵前的障礙。
    

    作者閑話:

    沉迷遊戲中。斷更一段時間,二月份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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