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難忘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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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難忘的日子
一九六四年五月七日,剛剛十五歲出頭的我,和三十多名男女年輕人一起,背鄉離井,從皖西六安來到皖東天長。在天長縣楊村鎮一個叫後家湖的地方,開始了我漫長的知青生活。
這個日子很好記,因為兩年後的五月七日,毛澤東有個著名的“五七指示”。
“五七指示”,是一九六六年五月七日,毛澤東給林彪寫了一封信。
毛澤東說的話、寫的文章、詩詞、批示、信件,當時叫最高指示。
在這個最高指示中,毛澤東要求全國各行各業都要辦成一個大學校,學政治、學軍事、學文化、又能從事農副業生產、又能辦一些中小工廠,生產自己需要的若幹產品和與國家等價交換的產品,同時也要批判資產階級。
如果說評海瑞罷官和三家村的文章,是文化大革命序曲的話,五七指示就是“文革”的衝鋒號。
五七指示在“文革”中是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廠礦工作的指導方針。為落實毛主席的最高指示,全國各地,到處都有“五七幹校”。
說來好笑,按說能進“五七幹校”的人,應該是最革命的那種人才對,奇怪的是,凡是到“五七幹校”“學習”的人,都是“有問題”的人。
我們看看楊絳先生著名的散文集《幹校六記》,就能感覺到“五七幹校”到底是個什麼玩意了。
在文革中,“五七指示”還成為中國教育的辦學方針,造成了教育製度和教學秩序的長期混亂局麵。
時光如逝水,回首一瞥,今已悠悠五十年矣。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新華日報》發表社論《走革命的道路,當革命的接班人》,其副標題是《評知識青年董加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理想和行動》,緊接著《中國青年報》、《人民日報》相繼報道宣傳董加耕回鄉務農的事跡,強調“董加耕所走的道路,正是毛澤東時代知識青年所應該走的革命道路。成千上萬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參加農業生產是有最廣闊前途的革命行動。”
城市知識青年,包括社會失業青年下放農村和支邊去新疆建設兵團,並非是文化大革命開始。實際上從一九六二年就已經開始。再早點,從一九五八年知識青年支邊、支內,就已經開始。
當時,知識青年下農村的代表人物,有董加耕、邢燕子、侯雋等人。
隻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凡是知青和社會青年,都要“上山下鄉”去農村插隊落戶,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當權者將知青下放這一政策和規模,發展到極致。而且幾乎都是強迫執行,隻有極少數城市青年可以幸免下放去農村的厄運。
我在一九六四年初,參加了一次六安東大街街道舉辦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動員大會。
時至今日,記憶猶新。
當時,街道幹部在動員大會上大體是這樣說的:“現在,我們國家很困難,大家剛剛能吃上飯,這是幸事。目前,政府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解決人的吃飯問題,別的事情都不重要。我實話告訴你們,我們六安,三至五年內,一切廠礦單位都不招工。你們這些青年人,大學你們考不上,當兵你們大部分人不是政審過不了關,就是身體不夠條件。你們以後指望什麼吃飯?你們要是不去新疆,不去農場,那你們將來就沒飯吃,就是死路一條。”
這與報紙上的言論大不相同,但很實在。
事實上也是如此,人要活,就要吃飯,就要選擇一條活路。親眼目睹過前幾年大量餓死人慘象的我,深知吃不上飯的可怕。
我必須找個飯碗,以維持我的生命。
那首幾代人喜愛的歌曲《讓我們蕩起雙槳》裏,有句唱詞是“誰給我們安排下幸福生活”,我聽著就覺得很可笑。我都活不下去了,還幸福?從記事起,家裏的日子過得就苦不堪言,誰也沒有給我安排過幸福的生活。
去新疆建設兵團我年齡不夠,於是我隱瞞年齡,謊報是十八歲,終於能去了農場。
除此,我別無選擇。
沒料到的是,這一走就是十幾年。
安徽天長縣的後家湖農場,原來是縣辦農場,後合並到隸屬於安徽省農墾廳轄下的國營大壙圩農場。
後家湖是分場。
後家湖遠離場部大壙圩,第二年春,我們這些在後家湖的知青,大部分人被調入大壙圩圩內總場的王台孜生產隊,即二隊。一九六九年大壙圩農場成立革命委員會後不久,又改建成安徽省建設兵團二師九團。王台孜生產隊就改稱二連,但我很快又被團部調到三連。直到一九七六年初,我才調回故鄉六安地區下麵的金寨縣。當時,因國營農、林、牧、漁四場的工人調動,必須對口安排工作,因此,我又被分配到大別山深處,在燕子河區漁潭人民公社附近,國營天堂寨林場鮑家窩分場工作。
我在天長縣大壙圩農場生活了十二年,後又在大別山的深山林場工作了三年多,直到一九七九年初春,被調到文化部門工作,始脫離繁重的體力勞動。
我父親譜名以昇,是舊時代藥店裏的藥劑師兼醫生,舊時叫郎中,在我們家鄉通稱先生。
聽母親和街坊老人說,我父親為人耿直豪爽,嫉惡如仇,愛打抱不平。他抽煙喝酒,喜歡下棋。因樂善好施,窮苦人找他看病、他給人開藥方不收錢,甚至別人向他求要一點草藥,他也不收費。於是人們送他一個外號叫“正求”,意為求得正確,沒有求錯人的意思。因我家姓甄,故父親又有“真正求”的雅號。
我對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因為在一九五四年,我七歲那年,父親病故。
我家的經濟境況本來就不富裕,這樣一來,雪上加霜,日子更顯困難窘迫。
我姐弟四人,弟弟小我四歲,大姐大我十五歲,早已經成家,二姐大我五歲,我,我弟弟,自幼就全賴母親給人當保姆、做針線活維持生計,日子苦不堪言。
當時缺衣少食,可我的飯量卻奇大,記憶中從未吃過飽飯。
母親的勞動收入,無法養活三個人的生活,何況我和我弟弟還要花錢上學念書,於是在金寨縣參加工作不久的二姐,就叫我來到她身邊生活,將我安排在縣城梅山第二小學念書。
我在一九六三年初小學畢業後,回到故鄉六安,尚未成人便放棄讀書,在社會上打短工、砍柴禾,以補貼家中生活。這自然不是長久之計。獨立生活,自己養活自己,是我最大的意願。
一九六四年恰逢大壙圩農場第二次來六安招工,於是我毫不猶豫地隱瞞年齡前往報名,並被通過。報名的第二天我們就接到通知,三天後就要離家。
我將事情告訴母親,母親愣了半天,方說:“去吧,我給你準備行李。記住,你在外麵不要闖禍。”
我問:“可是,別人要是打我,我怎麼辦?不還手隨便讓別人打嗎?”
母親嗔怪說:“在家不打人,出外無人打。平白無故,別人怎麼可能打你?”
我覺得也是。
當晚,弟弟已經入睡,五十多歲母親還在煤油燈下,帶著老花鏡為我趕製衣衫。望著麵前母親堅毅而淒苦的麵容,此時,“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的詩句突然湧上心頭。
我心裏一熱,眼淚差點落下。
但我忍住了。
並不是男兒有淚不輕彈,我知道,我要是表現出軟弱、傷懷,會讓親更加傷心與不安。甚至,她會當機立斷阻止我的這次離家遠行。
第二天一早,即一九六四年五月六日清晨,我母親送我來到集合的地點小東門。一輛帶棚大貨車停在眼前,四周都是其他同行的知青和他們前來送行的親友。
這一車三十多青年男女,來自六安、霍山、金寨和舒城。
我大表姐聞訊,匆匆趕來。她含淚給了我五元錢和一條新毛巾,埋怨我母親心太狠。她對我母親說:“大姑,我大姐要是知道這事,她一定要和你吵架。”
母親笑笑,說:“吵就吵,小鳥不飛,翅膀就不會硬。”
我二姐當時師專畢業後分配在金寨縣黃梅劇團當文化教員,後調在新華書店工作,她不知道這件事。但同在六安的大姐要是知道我要到千裏之外的農場工作,她決計不會讓我遠離家門。因此,這件事情必須瞞著一向疼愛我的大姐才能成行。
一床薄被,一頂蚊帳,還有我二姐給我的兩本字典,幾疊稿紙,一捆書籍,懷裏藏著我母親給我的五元錢和大表姐給我的五元錢,還有我自己積攢的兩元錢,一共十二元錢,懷著對未來的美好憧憬與好奇,帶著一種隱隱對人生冒險的不安,我離開了故鄉六安,離開了我貧寒而溫暖的家,離開了我的母親、姐弟和其他親人,離開了和我要好的小夥伴們,開始了我人生獨立的生活。
此一去,我不知何年何月再得以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