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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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見請高學不行,就給了一個近地不知名的修道院院長一筆錢,終於順心的請到了那裏一位正在學習中的小教士,打著共同學習的旗號,每隔兩日就讓他過來教我讀書。
雖然小教士三天兩頭的來回奔波,累得不行,但還是很樂意教我讀書。
你問為什麼?
不是因為老子過目不忘,他教起我來很輕鬆,而是因為我向他保證,以後修道院院長的位子,一定是他的。
就這麼過了半年。
學習書本中的東西,對於我來說,入門之後就是衝頂,衝頂之後就是相通,入門之後,學習其他的學科和文字就沒有什麼大的難處了,自學起來並無阻礙。所以,當老子在那點津鋪路的半年內抽空跑遍當地所有修道院讀完所有建築學書籍時,我覺得那個小孩可以不用再來了。
“你會忘了你的諾言麼?”小教士的淚水自心底真切湧出,停在眼眶。
“不會的,我可愛的小老師。”我彎起眼睛回答,忍不住安撫般伸手摸了摸他卷卷的金色披肩長發。
“你保證?”小教士紅澀的眼睛訴說著期待與信任。
“我保證。”保證可以讓你活到自然死亡,我絕不插手。
之後,維姆派爾城堡破土動工,耗時耗力耗金幣,我無怨無悔的同請來的幫工夜以繼日的埋頭苦幹,親自設計,親自把關,曆時十二年,終於建成。
從裏到外,從上到下,無一處不精良,無一處不完美,它標誌了一個時代,總結了一個時代,又超越了一個時代。
我知道它可以屹立很多年。
竣工當日,當我親自去請那日嘲笑老子的人來開眼想著一吐惡氣時,卻發現他們都已經不複當年的模樣了————
有的搬遷他處、有的財產被奪、有的意外早夭、有的為人父母……
開門迎接人們的無一例外:氣質沉穩,戾眼下彎,一杯好茶,笑容淺淡。
寒暄過後,我看著那夜議我住樓破爛的婦人,不知該說什麼,嗓子裏像卡了一根刺,胃裏墜著一塊石,吐不出又咽不下,好半天,才哽出一句:“你變了。”
“我沒變啊。”她笑著說,之後她又說,“是變漂亮了嗎?”
“可能是吧~”我隻好轉眼看向她抱著的小孩,說,“你的孩子,好可愛。”
……
不管我怎麼看,無論男女老幼,他們都不再是那年那月那日那夜燭火通明的宴會上衣著光鮮口吐惡言的那群人了,他們變了。
變得我都不認識了。
那時,我第一次如從癡鈍中驚醒般覺察到:原來人的一生是那麼短暫,短到區區十幾年光景,就可以落落出化成另一個模樣,從青年到中年,從少不經事到波瀾不驚,從意氣風發到蹈厲內斂。
這個認識就像大地震裂,自地麵而起轟隆一聲,分陸碎石。
事過境遷,唯我不變。隻有我站在時間的洪流裏,如頑石,似冰封,看著這一切,發覺這一切,卻改變不了這一切。
人怎麼是這樣的呢?
他們,怎麼會是這樣的呢……
如曇花夜綻,難以消遣又無窮盡的光陰讓我徒生了一絲厭倦,我忽然不想再在這個地方呆下去,我想離開。
因為我忽然想去好好的了解一下人類,就像我閱讀建築書籍一樣去認真仔細的了解,而這裏的環境並不適合我的探訪,我需要換個地方。
正在正午,陽光覆蓋大地,天氣無意外的晴朗。
我沉聲道:“斯萬特。”
“主人,有何吩咐?”他停下手上抓著抹布擦彩瓷的活計,嗖的一下趕到我的麵前。
我深深的望著他,說:“我左看右看,感覺你還是原來的你啊。”
斯萬特好像有點懵,摸摸自己的臉,囁喏道:“我本來就是原來的我啊。”
我招了招手:“你走近些。”
“好的主人。”
待他走近,我端詳起他的臉,說:“這些年,你們不覺得奇怪嗎?”
他有著圓圓的臉,圓圓的眼,連鼻頭也是圓圓的,額頭還有些寬,在這樣的比例下,明明已經不年輕了,卻依然散發著一種萌萌的孩子氣。
斯萬特有些不好意思的垂下眼,耳朵泛紅:“奇怪什麼事呢?”
我盯著他:“伺候我不需要端茶送點心,不需要服侍我更衣換衫,每日拉窗簾的工作卻必不可少。”
斯萬特低眉順眼,頓了一頓,說:“主人自有主人的主意。”
我笑了,忽然揪下他的一根頭發,舉在眼前瞅著:“瞧,你也變了,跟他們無差~”
斯萬特猛然抬頭,不明所以的看著我。
我拎起他的左手,將揪下的頭發放在他的手心,有點得意的說:“我找到了你一根白頭發。”
斯萬特呆了一呆,眼睛睜到再無可大,待看清,才像鬆了口氣般說:“哦,我都沒發現自己竟然生了白發,主人果然好眼力。”
我話鋒一轉:“我想去別的地方玩幾天,你幫我先看著房子吧~”我拍了拍他的肩,從上衣口袋裏抽出一份委托書和一串鑰匙塞到他手裏,嘿嘿一笑:“等我回來。”
“您……”斯萬特好像還待說什麼,我搖搖頭,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腳步一挪,慢慢的經過他身側,挺直身板走了出去。
自從將老頭兒殺掉碎屍投海之後,我的腦海裏就一直奇怪的像著魔般回蕩著老頭兒那日的訓教————
“……如果你真的想學到有用的東西,不如去給別人當兩天侍從,磨磨性子,體驗體驗這世間的人情冷暖,絕對比在這裏同我嗆聲要有用得多。”
時光荏苒,十多年過去,如今,我看著周圍服侍我的人,看著來往宴席上的諂媚笑臉,看著比天上的雲還悠閑的自己,百無聊賴的翻著從各處搜來的宗教書籍,思量再三,覺得這的確是個探究人性的好方法。
我決定實踐這個方法。
可是,雖然老子一直深居簡出,但本地跟老子打過交道的權貴們也有不少,再不濟也打過兩回照麵。
怎麼辦呢?
某日,我看著小花園草地上的小小蟋蟀,想到了個有趣的主意————
發動戰爭。
現在的君主想擴大疆土收地建城,可是苦於資金短缺;那我就給他好了,反正老子活了這麼久最不缺的就是錢。
把鑰匙和委托書交給斯萬特後,我懷裏揣著邀請信,頂著屋外熾熱的陽光,跑得汗流如雨,終於叩響了國王的宮殿大門。因為我提供了大量金錢給他,所以國王再三的邀請我去領他的情。我思來想去,覺得沒有拒絕的理由,順路就去了。
國王當即熱情似火的給我封了爵,封爵後又單獨找我談了兩句,這才心裏舒坦了大半,麵色好了不少。他還堅持請我共進午餐,但是我一直拒絕。
之後,也就不過三日,國王便找了個似是而非的由頭,發動了籌備已久的戰爭。
國王如願以償的打了仗,我如願以償的在暗中監了戰。
我注意到打仗時有個非常出彩的娃子,叫布萊克,不僅驍勇善戰,還腦筋靈活。這場大戰裏共有七場戰役,打到第六場的時候,他身披輕甲竟然殺敵無數還絲毫未傷,我不免有些吃驚:這可是難得的人才啊。
遂心中大喜:小子,就是你了!
我選中了他。
所以在第七場戰役的混戰中,我飛身而上親自動手舉匕深割了敵軍大將的脖子,大將立時墜馬嘔血,半跪在地,見此,我又將正在附近鏖戰的布萊克一把推到了大將的屍首麵前。死死忍住嗜血的衝動,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這一係列的動作用時還不到1。5秒。
喊聲震天,草泥齊飛,馬嘶鳴,遍山紅。
當敵我兩軍一同發現X大將被人割頸,布萊克因被老子推得太急沒站穩一把拽住大將的胸膛時,嘶吼震天塵沙喧囂的戰場忽然出現了長達三秒鍾的靜寂。
死一般的靜寂。
微風吹過,與發糾纏,空氣中的血腥味好像驟然間變得濃烈,躺在地上的無數屍體爛甲也漸漸變得清晰刺目。
……
將首戰亡,勝負已分,嗯,大家可以散了。
布萊克很頭暈,我方將士很高興,當然,最高興還是那個小國王。
當夜,會議廳,隻餘小國王和我。
國王一臉驚異的看著老子:“J伯爵,你說什麼?”
我咧嘴笑了:“提拔他啊,就是———讓他升一階。”
國王顏色沉沉:“這個……容我考慮考慮。”
“這麼難得的人才可別錯過~”我抱臂而立,手指敲著節拍。
小國王直直的看著我,做頭疼狀。
升階雖難,但有軍功有能力,升階一事並非絕無可能,小國王的爹就曾做過這事兒。我小心翼翼的問:“你覺得怎麼樣?”
“這便是打仗之前你同我商議時提的‘到時候再說的條件’?”國王麵露難色:“可以倒是可以,但是……”
“但是什麼?”
“但是我原先跟布萊克騎士不熟,不了解他的人品啊,他之前在外地,為了打這仗才臨時調來的……”
老子咳了咳,想了想,道;“上戰場能這麼為你賣命還懷疑他的人品?”
小國王神色莫名的看了看我,無話再說。
至此,布萊克少見的在曆史中從騎士搖身變成了男爵,有了自己的封地,改變了自己的出身。
新來的貴族,跟老子就不熟了,既然不熟,那老子就有服侍的人了。
老子摩拳擦掌,躍躍欲試地偽造了自己的身份,化名維米,終於成了一名仆從。
作者閑話:
曆史就是一個輪回啊~【努力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