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婚前協議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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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上次被張寶兒嚇過之後,李活再也不敢單獨在張銀兒的臥房睡覺了,他隻要一望見那扇窗,便會想起那座墳,以及張麻子那麵目可憎的臉。一直到晚上一點,他都依然睡意全無。眼睛總是東瞄瞄,西瞅瞅,試圖發現些什麼可怪之物,有時甚至寒鴉夜鳴都會讓他膽顫心驚。
    晚上三點的時候,他終於開始熬不住了,但依然不敢睡覺。他隨手拿起一個枕頭,便躡手躡腳地朝張寶兒的臥房走去。他躬著身子,輕輕地推開她的房門,緩緩地爬了進去。屋內一片漆黑,李活不便開燈,怕吵醒張寶兒,隻好憑著記憶朝床走去。
    突然,淡綠色地亮光閃了幾閃,接著便隱約看見一個披頭散發的人影,然後便傳來了一個低沉陰森的聲音:“還我命來!還我命來!”
    “寶兒,救我!寶兒,救我!”李活嚇得大叫,同時猛地轉身,朝室外奔去,一不小心勾到梳妝台桌腳,人便直直地倒了下去,摔了個狗吃屎!他這時已經顧不得形象了,連滾帶爬的朝門外跑去。
    但就在這時,床頭燈亮了。李活回頭一看,原來是張寶兒披頭散發地坐在床上,正玩著她的手機。他狠狠地瞪了張寶兒一眼,怒道:“喂,你太過份了吧,想玩死我,是吧?”
    張寶兒癡癡地笑道:“膽小鬼!誰叫你偷偷地跑進我的臥房呀,你想幹嘛呀,你說!”
    “我……我……我能幹嘛?睡覺唄!”最後三個字,他說得極小聲,幾乎隻有他自己能聽到。
    “瞧你那賊樣,現在還沒結婚,你就打起我的主意來了!真不害臊!”
    “我哪有呀,我隻是害怕一個人睡在你姐那房裏——這還不是你害的,沒事就知道唬人,有那麼好玩嗎?”
    “好玩!”張寶兒捂著嘴笑個不停,“你平時怎麼戲弄我來著?和你相比,這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可……”,李活原想反駁,可張寶兒似乎說的一點都沒錯,平時自己不也是這樣惡搞她的嗎?“可我不管了,是你害的,你要負責!”
    “我要怎麼負責呀,你不要動不動就耍無賴,好不好?都多大的人了?”
    李活移了下桌前的椅子,然後坐下,說道:“要麼你陪我閑聊一個晚上,要麼你讓我上床睡覺。”
    張寶兒理了一下頭發,她剛被吵醒,所以頭發蓬散,然後又整了整被子,笑著瞟了李活一眼。李活以為這是暗示他上床的意思,忙屁顛屁顛地跑過去,爬上床。但剛爬上床,就被張寶兒一腳踹到了床下。張寶兒瞪了他一眼,說:“我有叫你上床嗎?你敢再爬上來,看我不廢了你!”說著故意朝他下身盯了兩眼,以示威脅。
    “你剛不是在暗示我上床嗎?”李活噘著嘴,嘀咕著。
    “你這人真是的!我素來知道你不要臉,但是沒想到你居然如此不要臉!誰叫你上床了!誰暗示你了!”李活那話完全激怒了她。
    “不是暗示,那你幹嘛理被子,幹嘛眨眼睛!你這不是分明在勾引人嘛!”李活頗不服氣,爭辯著。
    “勾引?我現在鄭重申明:沒有人想勾引你,你就給我好好地坐在那,一動也不要動!再敢胡來,小心我把你趕出去!”說完氣鼓鼓地躺在被窩裏,側過身,不去看李活。
    張寶兒的心裏頗不平靜,她靜靜地側躺了二十幾分鍾後,又偷偷地轉過臉去,瞄了李活一眼,發覺他正蹲在椅子上,雙手抱膝,右臉緊貼在膝蓋上,打著瞌睡呢。看見那樣的李活,她的心裏突然湧起一陣憐憫。她輕輕地叫了幾聲“喂”,但李活似乎已經熟睡,完全沒有反應。她有些來氣了,大叫道:“鬼!鬼來了!”
    一聽到“鬼”,李活嚇得從椅子上跌了下來,驚問道:“在哪?鬼在哪!”
    望著失魂落魄的李活,張寶兒笑得前仰後俯,李活這才意識到自己再一次上當了,揚起手就要打張寶兒。張寶兒也不避讓,隻是說道:“你打打試試!看我不擰斷你的手!”
    李活的手僵在半空中,他瞪了張寶兒一眼,終於放下了手,重新回到桌子邊,蹲在椅子上打盹。
    “這樣怎麼能睡?去把姐房間的那張席夢思床墊搬過來,直接放在地上,你就在這屋裏睡吧。”於是兩人便一起把那床墊搬到了張寶兒的房裏,再把被子搬過來,便可以安睡了。
    李活躺在床上,側過頭仰望著張寶兒,感激地說道:“謝謝了!我要先睡了,好困!”然後便翻個身,背對著張寶兒,沉沉地睡去。他實在是太困了!
    但張寶兒卻遲遲沒有睡著,望著李活,再想想母親的那番話,她又突然覺得他也不是那麼的一無是處了:首先,至少他是一個帥哥,倘若他不張嘴的話,邊看著他邊吃飯的確是件賞心悅目的事;其次,有時候他也會有那麼一點可愛,比如剛才;再次,他的容忍度還算可以,就像母親說的那樣,他都已經包容了她二十七年了。
    可是一想到他作弄自己的事情,一回想起他那無賴的語氣,她的心中又頓時升起一種厭惡,幾乎恨不得把他踹得遠遠地,今生今世都不要再見到他。這一晚,她的腦海中就好像有兩支軍隊在拚搏撕殺,一會兒你退,一會兒我進,殺得難解難分……
    李活早上醒來的時候,張寶兒遞給了他一張紙條。他接過一看,原來是《婚前協議書》。他有些疑惑地望著張寶兒,問道:“這是什麼?”
    “《婚前協議書》,你不認識字嗎?”
    “當然認識他,隻是……”
    “把這個簽了,然後一起去注冊登記!”張寶兒冷冷地說著。
    李活把紙條小心地鋪開,然後仔細看了一遍,對於前三條,他頗為讚同,但對於“不得要求對方做自己不願意的事”他有些異議:“這一條不成立,什麼叫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如果我叫你洗衣服,你不願意洗,那也是‘自己不願意做的事’嘍?”
    “當然!你的衣服,幹嘛叫我洗?你沒有長手嗎?”
    “喂,你怎麼可以這樣!那些事原本就是你們女人該做的,好不好?難道你要幫我來釘釘子,修電器嗎?”李活十分不滿地說著。
    “那……那這條就不要了,其它的你要遵守!”
    “不能光約束我,我也要寫條款約束你!”
    於是兩人商量了一陣,終於達成了共識,製訂了如下條約:
    一、雙方是在無感情基礎之上結婚,如果半年後仍無法接受對方,則應立即離婚,對方不得予以反駁,應積極配合;
    二、注冊登記後,雙方仍為自由身,彼此不能相互幹涉對方的私生活;
    三、注冊登記後,財產支配不發生變化,日後所賺取的財物均歸個人所有,無需共享;離婚時,不得無故分取對方財物;
    四、注冊登記後,雙方應履行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直至離婚;
    五、雙方需要遵守《日常生活附則》中的條款,經過雙方同意,可以增添《日常生活附則》條款,增添條款經兩人同時蓋章後,即時生效!
    而至於所謂的《日常生活附則》,目前兩人隻想到了一條,即“不得侵犯對方的身體”。在他們倆看來,這是一條不能逾越的鴻溝,這是道德的底線。
    兩人協商製定好《婚前協議書》和《日常生活附則》後,已是上午九點。李活摸了摸正“咕嚕嚕”地叫喚著的肚子,故作脈脈含情地樣子,看著張寶兒,說道:“老婆,可以吃早餐了嗎?”
    張寶兒見了,歉然一笑,很配合地說道:“老公,你先去洗巴臉,我去下麵條,馬上就有得吃了。”說完便進了廚房。
    不知道是因為實在太餓了,還是做得真的很美味,李活接過碗,便大口大口地吃了起來,那平躺在麵條上的煎蛋,李活僅用兩口就吞下去了。張寶兒托著腮,看著李活那副狼吞虎咽的模樣,突然覺得有一種莫名的幸福。她笑了笑,問道:“好吃嗎?”
    “好吃!”李活邊嚼著麵條,邊含糊不清地說著,“你那蔥和薑是怎麼弄的?好香!”
    “哦,我先爆炒二秒,再撈上來的,我自創的!”張寶兒偷偷發笑,“我還以為會糊掉呢。”
    “有創新!”李活扔出大拇指,做了個“讚”的手勢。正在這時,從外門傳來“吱”的開門口,應該是張母張父回來了。李活馬上臉色一變,碗筷一摔,吵鬧起來:“哎,你這下的什麼麵條呀!麵條硬得像鋼筋,你在裏麵放偉哥了麼?鹽放那麼多,是要醃豬肉呀?還有,幹嘛放醬油,黑乎乎的,家裏沒有醋了麼?”
    “吃吃吃!我讓你吃!”張寶兒也立馬拉下臉來,一把奪過碗,“有得吃還挑,挑什麼挑!下次看我還會不會做給你吃,我讓你連蛆都沒得吃!”
    “誰要吃蛆呀,要吃你自己吃!”說完摔門而去!
    張寶兒也氣乎乎地回了臥房,但一回到臥房,她就忍俊不禁了,嘀咕道:“這小兔崽子,還真是愛演,演得還瞞逼真的嘛!”
    張父和張母一進門便遇上這種狀況,有些始料不及,麵麵相覷。李父走過去,用筷子撈了幾根麵條嚐了幾口,疑惑地說道:“味道不錯呀,也不像活活說的那麼難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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