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二章 相愛就請靠近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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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之,沒等我,那就是你的不對!”梁燕不甘示弱,“這篇就先翻過去,那後來呢?後來為什麼不等我?你到了杭州,先下了火車,那就該在火車站等我呀。就算等不到,也該給我一個電話!到了杭州,我孤零零的一個人,打電話你又不接。找不到你,你知道我有多害怕嗎?”
    “別人怕你才對吧?”廖煒在旁邊小聲地嘀咕,還是讓梁燕聽到了。
    梁燕揚起手,惡狠狠地說:“你再插嘴,小心我搧你。”
    廖煒忙捂住叮當的眼睛:“有小孩子在,收斂一下,別帶壞了孩子!”
    “手機在火車上被人扒了,”一絲悲涼慢慢爬上李翔宇的眉間,“當年的事就當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好吧。我不想再提了!如果你還想一直揪著這件事,那我和孩子就先走了。你別問我的近況,我也不問你們的。對於我們三個來說,這都是傷!——你們先聊,我抽支煙!”他說著起身離座,朝洗手間一瘸一拐地走去。
    煙?他素來是不抽煙的,沒想到這些年卻染上了這樣的惡習。他應該很煩悶吧!
    “他腿怎麼瘸的,你知道嗎?”
    我搖搖頭:“不知道。2014年我外婆去逝的時候,見到過他一次,那時就瘸了。我一直想問,卻不敢問。”
    “你呢,這些年過得好嗎?”
    “還好吧,從張鴻混成了‘張總’,算不算有收獲?”
    “感情呢?”
    “單著。”
    “十年了,還不能釋懷嗎?十年可不短喲!”
    “好像也不長吧。”
    接著便是一陣長久的沉默。
    “李翔宇那支煙也太長了!我去看看。”太尷尬了,我忙找了個借口離開。
    衛生間口衛,李翔宇正抽著煙,那煙才剛燒掉一小截,很明顯,這是新點的一支。
    陪他在門口站著,就那樣默默地站著。好在這裏是酒店,上衛生間的人並不多,不然兩人像門神一樣站著,那也太怪異了。
    不一會兒,廖煒來了,朝李翔宇伸了伸手:“能給我支嗎?”
    廖煒抽煙的樣子很熟練,他定然不是第一回抽,說話的聲音也挺陽剛,和剛才在飯桌上的表現判若兩人。我有些好奇:“你……她知道你抽煙嗎?”
    “在她麵前不常抽,怕她不喜歡。”
    “她……”,李翔宇猶豫了會,“她是個不婚主義者,你知道麼?在跟我有婚約之前就是。”
    “知道!”他狠狠地抽了幾口,又把煙頭掐滅,扔進垃圾筒,漱了漱口,洗把臉,“她對婚姻沒有安全感,所以我才在她麵前示弱,對她百依百順的。讓她覺得自己高高在上,讓她覺得我很需要她,讓她覺得她能夠掌控一切,這樣她是不是就會有安全感了?”他聳聳肩,“我其實很Man的,一點也不娘。我先出去了,你們不要待太久,她會尷尬的。”
    “你打算裝多久?”李翔宇掐滅煙,也漱了漱口。
    “一輩子吧,如果可以的話。”
    “不累麼?”
    “因愛而累,那也是幸福的!”他灑脫地走了。
    “因愛而累?”我小聲地複述了一遍。我、李翔宇、梁燕這樣相互折磨了十年,算不算因愛而累?
    三人回到席間之時,梁燕正抱著叮當,兩人甚是親昵。
    “姐姐,你這麼喜歡孩子,不如我們生一個吧?”
    “好呀!”梁豔不假思索。
    “你……你……”,廖煒驚喜若狂,“你這是答應我求婚了?戒……戒指……呢,”他忙開始掏口袋,很快就掏出了一個精致的小盒子。這家夥,不會把求婚戒指隨時帶在身上,隨時準備求婚吧?
    “不是,我是說可以有個孩子,沒說跟你結婚。”梁燕好狡猾。
    “不結婚哪來的孩子呀?姐姐,你這是耍賴!你不能這樣!”廖煒又開始撒嬌了,全身都泛著孩子氣。這個原本很Man的男人,可真是一往情深!
    “誰說不結婚就不能有孩子?翔宇,你說我說得對不對?”
    李翔宇隻是幹笑了聲:“可能吧。”
    “梁燕,你這該不會是想未婚先孕,當未婚媽媽吧?”
    “那要怎麼樣?”梁燕無所謂地聳聳肩。
    我小聲地對一側的廖煒說:“那就先生一個再說,別糾結結婚的事,奉子成婚的人也很多!”
    喝過早茶,已是十一點多,梁燕和廖煒有事先走,隻剩下我和李翔宇父女。想起昨晚爸爸交待的任務,我於是試著問道:“爸爸讓我帶你今天回去吃晚飯,去麼?”
    “改天吧。”
    “又想逃?爸爸說了,今天若不能把你帶回家,就撤我職,趕我出家門。你忍心看我變成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嗎?”
    李翔宇牽著女兒的手,走在街上,看看街道兩旁盛開的花,沒有回答。
    我緊跟上去:“真的,你就真的忍心看我變成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嗎?”
    “你耍無賴的手段為什麼就不能有點長進?”
    “我說的是真的。爸爸說了,他反正有三個兒子,已經丟了一個,不在乎再丟一個。你就幫幫忙吧!”
    “那感情正好,我都覺得你煩,估計爸媽早就被你煩透了。”
    “你真的要這樣嗎,李翔宇?爸爸這是想你了——不但想你了,還想孫女了。我都三十多的人了,別說孩子,連婚也沒有結。像我爸這個年紀的人,早就做爺爺了。你沒生孩子還好,既然生了,就帶著孩子回去看看他唄。他是真想你了!”我苦苦哀求著。
    在我好說歹說,連口水都廢了幾大籮的情況下,他終於忍受不了我的噪音攻擊,跟我回了家。
    小媽見到小叮當,甚是高興,又是親,又是抱的。趁著時間還早,也不待李翔宇同意,她徑自把小叮當拉了出去,說要給她買幾套衣服。
    望著小媽和叮當遠去的背影,李翔宇無限感慨:“爸媽可真偉大!明明想孫子孫女都想瘋了,卻還同意你當一個Gay,不結婚生子。這些年來,爸就真沒逼你相過一次親,談過一次戀愛?”
    我取下手表,露出我左手手腕上的刀疤:“除非他不想要兒子,否則他是不會逼我的。”
    李翔宇心疼地摸了摸我手上的刀疤:“什麼時候的事?你也太瘋狂了,不是答應過我要好好愛惜自己的生命的麼?”
    “2009年的年三十那天弄的!跟我繼父吵架,拿水果刀割的。他說我是個Gay,很髒,會得艾滋死掉。我氣不過,就割了腕,然後把血灌到他嘴裏。你知道他當時有多害怕嗎?馬上去漱口,喝肥皂水洗胃……”。我輕描淡寫,好像講的並不是我的故事。對於那一段往事,如今隻能一笑而過。後爸那,我早就斷絕了來往。
    “2009年年三十的話,就是我和梁燕準備結婚那年嘍。你後爸素來對你不好,你平時不是基本上不去他家的麼,怎麼那時想著去了?”
    “可能就想找虐吧!”我苦笑著,對於這個問題,連我自己都沒想透,“你等等我!有個禮物給你!”
    我跑到爸爸的臥房,翻箱倒櫃,找到了那塊“父子表”,興高采烈地拿到李翔宇的麵前:“看到沒,這是爸爸給你的結婚禮物。可是因為我住院,他才沒能去成。真是造化弄人呀,如果我當初沒出事,跟著爸爸去參加你的婚禮,我們是不是就私奔了?最終有情人終成眷屬?”
    我為他戴上手表,看了看,其實還挺襯他的:“挺好看的!給你買結婚禮物的時候,我讓爸給我多買了一支,”我戴上手表,遮住刀疤,把兩塊手表放在一起比襯了下,“怎麼樣,是不是很像情侶表?”
    李翔宇正欲摘表,我忙阻住:“別摘,這表本來就是給你的!好端端的一塊新表,都放陳舊了。那時可要一萬多哩!本來上次見到你,我就要給你的,一來因為外婆的事,二來因為突然見到你,太高興了,就忘了這事兒。”
    “太貴了,還是摘下來吧,再說,我和梁燕也沒結成婚!”
    “別動!”我壓著他解表的手,“所以才說是情侶表,兄弟表。你摘下來爸爸也不會戴。小博他有自己的表,再說他也不是會用別人舊表的人。與其放著,不如你戴著。”
    他沒再推辭。
    下午三點多,小媽帶著叮當回來了。小媽的兩手提滿了購物袋,全是小叮當的。有各式各樣的服飾,也有鞋子,當然也有叮當喜歡玩的玩具了。
    “媽,你幹嘛買這麼多?她有很多衣服,都穿不完。現在正是長個兒的時候,一年躥一節,明年都穿不了了。你若總這麼破費,我下次可真不來了!叮當,有沒有好好謝謝奶奶?”
    小叮當十分乖巧,馬上應道:“謝謝奶奶!”
    “那你要怎麼謝呀?”小媽蹲下身子,將臉湊過去。小叮當識相地在小媽的左臉頰、右臉頰和前額各親了一口。小媽被親,樂嗬嗬地笑著,綻放一臉笑容。看著這樣的小媽,我深感愧疚。她原本也能含飴弄孫,是我剝奪了她的這種權利——好在隻是暫時“剝奪”。我不能做的事,至少還有小博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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