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膚  第四章 幸免(1)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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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想奮力融進許雲帆,他卻極力的把我向外推。我可以不去計較,我可以畫地為牢,有他在身邊就好。
    我問許雲帆,“你要載我去哪裏?”
    “我家。”他的回答真是簡單明了,不浪費一句口舌。
    車窗外的城市已經睡了,我強打著精神,卻又不敢與許雲帆談話,生怕他一不耐煩把我扔到路邊。
    車子左拐右拐,終於在一個小區裏停下來。我隨著許雲帆來到了他位於16層的家中。
    房子不大,臥室,廚房,客廳,還有一間袖珍書房。咋看上去空蕩蕩的,一看他就不經常在家住。
    走進他的臥室,隻能用一個亂字形容。衣服、鞋子、包裝袋、爛紙張丟的四處都是,無處站腳。他胡亂的將床上的東西塞進衣櫥裏,冷冷的說,“你去洗澡吧?!”
    “你先去吧。”我推辭說。初次到他家,我渾身不自在。
    他白了我一眼,“事兒真多。”他爽利的把上衣脫光,露出健壯的胸肌。古銅色的肌膚很吸引眼球,我佯裝著整理被子,目光躲躲閃閃的忍不住看他。
    “沒見過男人脫衣服嗎?怎麼還害臊了。”他全身隻剩下一條黑白條紋的內褲,搖搖擺擺的挺著胸脯進了浴室。
    聽著嘩嘩嘩的流水聲,我不禁胡思亂想起來。不知不覺得竟睡著了……
    我做了一個很長很長的夢,夢的經過早已不能記起,但我深深記得那個熟悉的背影。
    我睡得正香,就被許雲帆連搖再喊的弄醒了。我費力的睜開眼睛,他側臥在我的左邊,右手抓住我的胳膊搖晃著。我迷迷糊糊的問,“怎麼了?”
    “七點多了,你不回學校上課?”
    他把我喊起來就為這事?況且,今天是周六啊。我翻了個身,“今天周六啊,大哥。”
    他“哦”了一聲,我再次回到了夢中。
    我再次醒來時,是被一陣細碎的窸窣聲吵醒的。我睜眼,許雲帆正在手腳並用的穿衣服,看上去他很急。
    我清了清嗓子,聲音有氣無力,“你要出去嗎?”
    “有人去迷失鬧事,我得過去看看。”他慌張的說著。
    “我跟你一起去。”
    “你去幹嘛?還不夠給我添堵的。”
    “我才不管,我就要去。”但我起身後才發現衣服都被脫光了,我內心惶恐。
    許雲帆看出了我的一臉羞澀。“我對男生沒興趣。”他用手指了指陽台,“喏,都在那呢!”
    “我走了!”幾句話的時間他已經把衣服穿好,抓起車鑰匙就朝門外奔去。
    果真不等我。
    看著散落在一旁的衣服,我浮想聯翩,揣測著昨晚許雲帆給我脫衣服時的表情。
    我顧不上吃早飯,打了個的士直奔迷失。
    我到了迷失之後,大堂聚集著很多人。不過氣氛並不緊張,他們低聲議論著什麼。
    我在人群中間看到了老白,但並未發現許雲帆的身影。我擠進人群,發現人群中央有一大灘血跡,老白正命人清理。
    我六神無主,顧不上多說,直接問老白,“許雲帆呢?”
    “受傷,被送去醫院了。”老白說的很輕佻,在他看來受傷進醫院並不算什麼大事。
    我卻心慌的要命,受多大的傷要去醫院啊?“他在哪個醫院?”
    “W市中心醫院。”
    我沒有過多停留就朝門外跑去,老白將我攔住,“雲帆沒什麼大事,你不必這麼著急。”
    都去醫院了還沒什麼大事?我真搞不懂他們所謂的江湖義氣是什麼?難道就是眼睜睜的看著自家兄弟血流成河,然後一副泰然自若,漠不關心的樣子嗎?
    “那灘血可是他流的?”我問。
    “隻是胳膊受了點傷。”隻是?這兩個字格外刺耳。
    “我做不到像你們一樣淡然,我要去看他。”老白的過於冷靜反倒讓我覺得他有點冷血,我為雲帆感到不值得,畢竟他是為了迷失才出事的。
    我剛邁出門口,老白就喊住我,“我讓小五開車送你過去吧。”
    小五看上去二十五六歲,身材魁梧,人高馬大,憨厚的臉圓圓的,說著東北味十足的話,粗獷直爽,這是我對小五哥的初印象。
    因為擔心許雲帆的傷勢,我們一路上並沒有過多的交談,他隻是一遍遍的安慰我說:“沒事的,不用擔心。”
    我到醫院之後,許雲帆的傷口已經被處理好,右肩偏下一點的位置裹著厚厚的紗布,傷口處流出的血竟滲透了紗布。
    “你們怎麼過來了?”許雲帆在病床床沿上站起來,對著我們說。
    還沒等我開口,小五哥就插了一句,“有人都要擔心死你啦。”說完還向我使了個眼色。
    許雲帆探了我一眼,轉而坐回到病床上,“你們丫的就不擔心我嗎?”
    看到許雲帆的傷勢並無大礙,我懸著的心終於落地了。
    那一刻,我真的好怕,怕許雲帆有個三長兩短,怕許雲帆就此錯過我餘下的青春。
    我多想跟他說,“答應我,不要再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險。”
    可我何德何能呢?我連繼續留在他身邊都成了奢求。
    我唯一能夠祈禱的,就是每次見到他時,他都能夠安然無恙。
    沒過兩天,去迷失鬧事的人又卷土重來,許雲帆再次身負重傷,對方用一雙尖銳的匕首刺穿了他的右腿。
    這一次,我在場。隻不過被周叔死死的拉住,隻能遠遠的看著他肆虐自己。
    當時他流出的血順著腿往下淌,他卻仍淡定的對鬧事者瞋目而視,不肯服軟,直到其他兄弟趕來之後,他才如釋重負的栽倒在地。
    我慌的六神無主,都不知道自己怎麼到醫院的。好在他命大,並未傷及骨頭,但他需要在醫院靜養幾日。
    他臥床不能下地,我主動請假在醫院陪他。
    他說,“我哥們弟兄這麼多人,你完全沒必要在這裏。”
    我說,“他們在這,是他們陪你;而我在這,是你陪我。”
    “什麼亂七八糟的,說話真囉嗦,一點兒也不爽利!”每每這時他都很嫌棄的損我兩句。
    所有的囉嗦,都隻是源於“我愛你。”
    所有的囉嗦,彙成一句爽利的話,就是“我愛你,請讓我陪在你身邊。”
    但我不能說的這麼直白,雖然我不得不承認我是真的愛上他了。
    我怕他會因此而離開我,頭也不回。
    而像現在,這樣靜靜的看著他,愛著他,守著他,念著他,沒有什麼不好。畢竟愛情不是非得獨自占有。
    正如韓旭、江正浩,我把他們據為己有,他們不還是會離開我嗎?
    愛情這個名分,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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