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二節 第二個男朋友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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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毛是長得很好看的那種男孩子。他不是農村人,在他八歲那年,因為父母遭遇橫禍雙雙去世,他被送回鄉下爺爺家。爺爺是拿他當命根子看的。放在手裏捧著,含在嘴裏暖著。他也不缺錢,父母的存款和保險公司賠的錢足夠他無憂無慮地過一輩子,哪怕不識一個字。全村的女孩子都喜歡他,不止村裏麵,鎮上的女孩子也都喜歡他。在學校裏,他和其他男孩子站在一起真正地詮釋了一個詞叫做雲泥之別。
    他喜歡寶慶是從八歲那年開始的。
    一個暴曬的午後,他一個人偷偷躲在山溪邊上掉眼淚。
    寶慶碰見他,說:“我從小就沒爸沒媽,你至少還有過八年,我都沒哭,你哭什麼?”
    一句話讓毛毛的眼淚止住了。
    也一句話讓毛毛喜歡上了李寶慶。
    盡管她的名字很土。
    李寶慶是喜歡讀書的。這一點直到李寶慶上了大學之後也沒有變。尤其是安妮寶貝。周圍的人都說這是個很作的作家。滿嘴作話。作的另一個表述方式是裝。李寶慶每一次聽到這樣的話,也隻是笑笑,什麼都不辯駁。她不是安妮寶貝的粉絲,她隻是喜歡讀她的書。因為她感覺書裏麵寫的都是她自己。
    當年毛毛之所以買了這本書送給李寶慶,是因為在鎮上那唯一的書店裏,除了輔導書和世界名著,稍微流行一點的小說就隻有《蓮花》了。那不是一個交通便利的地方。
    李寶慶幾乎是如饑似渴地把這本書給看完了。她發現自己以前的生活是如此貧瘠。
    當她好好地設想著未來要和毛毛兩個人去一趟西藏時。
    毛毛溺水死了。
    怎麼死的,沒有人知道。
    這成了一個未解之謎。
    最終,李寶慶盯著那本已經泛爛的《蓮花》上“寶慶”兩個大字,沉重地籲了一口氣,還是沒有狠下心把它撕掉。
    那是在她來到寶慶市念高中之後,班上那群無法無天的男孩子在上麵寫的。他們成天一口寶慶叫著。不是親密,是恥笑。所有人都覺得李寶慶這個名字很土。李寶慶自己也這樣覺得。或者說,事實本身就是如此。
    高中的生活是難過的。所有人都不願意接納她。即使是她的爸爸。在李成大把自己女兒接回去沒有多久,又往家裏麵接回來一個女人一個男孩。女人叫陳曼,一個二十多歲的芭蕾舞演員。男孩叫邊城,是那個女人帶來的,是那個女人的繼子。女人成了李寶慶的繼母。女人成了兩個孩子的繼母。女人這已經是第三次結婚。邊城成了李寶慶的哥哥。和李寶慶討厭她的高中一樣,她也無比討厭這個叫邊城的哥哥。
    但世事難料,沒多久,她成了邊城一個死黨的女朋友。那個死黨叫李琛。
    李琛這個名字曾經讓無數人一見到就留下深刻印象,因為實在太搞笑。
    但李琛這個人也曾經讓無數人一見到就留下深刻印象,因為實在太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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