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節 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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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終於有一天,她站在了這個領獎台上,台上的燈光仿佛夜幕中璀璨的明星一般晃眼。
她望著舞台下坐著的一個個幾年前還隻能在電視上和電影院裏看見的麵孔,如今都活生生地坐在她的麵前,為她鼓掌。
掌聲像海潮一般向她湧過來。
她心裏覺得這樣不真實,她的目光像一隻驚慌的小鹿四處搜尋著那個人。
她知道,隻要看到那個人,她就安心了,她就什麼都不怕了。
她握著話筒的手微微顫抖,白皙的手背上暴起一根青筋。
終於,她找到他,看見他一貫溫潤的眼睛,她如釋重負地笑了,說:“我一直在找你,看到你,我就放心了。”
然後,她頓了頓,篤定地說:“大家好,我是李寶慶。”
1。
她的眉毛低低著,姿態漫不經心,手中的書一頁一頁地翻過去,明顯看得心不在焉。
最終,當她將整本書翻完,重新回到封皮上,碩大的“寶慶”兩個字像兩個灼灼的大瓦數電燈一樣刺痛她的眼睛。很多次,她想將這本書扔掉。但每一次都沒有成功,因為這是她的初戀,毛毛,送給她的第一份禮物。
毛毛是在一個下著雨的夏天死去的。死的時候,無人發覺。他是一個孤兒,家裏隻有一個頭發都花白了的爺爺。後來,第二天有人在河裏發現了他。他全身被河水泡得發白,腫脹了一圈。毛毛死了的消息沒有人願意去告訴毛毛的爺爺,誰都知道,毛毛是他爺爺的命根。而誰也沒有料到,在發現毛毛的那個下午,毛毛的爺爺在家裏睡覺的時候無疾而終,到他死前,都不知道毛毛已經在前一天死了。他還以為毛毛在學校裏念書吧。
而很快,毛毛從全村人的記憶中慢慢淡化,最後變成人們嘴裏麵那句支支吾吾的“曾經好像有個叫毛毛的……”
隻有她一直記著他。
後來,她爸爸在她十四歲那年把她接到寶慶市的時候,除了那本《蓮花》,她什麼都沒有帶,向之前一直照養她的人家告辭,乘上她爸爸那輛曾在電視廣告裏麵出現過的黑色轎車,從一個土氣的農村姑娘變成一個暴發戶的女兒。
其實她也不土。除了名字。她叫李寶慶,寶慶市的那個寶慶。據說寶慶是爸爸年輕時的夢想。在他年輕的時候,曾跟著家裏的舅舅去過一次寶慶市,在農村叫進城。那時候,寶慶市的繁華富麗一下子虜獲了他的心,他暗暗發誓,自己將來一定要在寶慶市混出個人樣來。於是,給自己女兒起名字時,他用了寶慶這兩個字。倒不是取自玉器與慶賀之意,他沒有那文化。他隻是覺得,寶慶市是好的,他希望自己的女兒和寶慶市一樣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