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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字數: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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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晚九十點鍾的時候,我給我哥敲去了一大段文字,大意是什麼拜他所賜,我開始在意起了陳方陵,這樣一來就導致我發現自己喜歡他了。結尾時,我刻意寫了一句“哥,你放心,我現在找到了男朋友,不用愁我嫁不出去了。”我哥遲遲沒有回我消息。剛發出去那會兒,我還看到他的名字時不時要變成“對方正在輸入……”不幾時,那名字開始變也不變了。
    過了整整兩天,我哥才終於回了話。這話字數不多,言簡意賅,僅有“恭喜恭喜”這四個字。
    我想,他一定是受到了某種驚嚇故而不曉得如果麵對。比如弟弟心甘情願地被一個變態拐跑了之類的。往後如果他和陳方陵見了麵,他可能單方麵要從第一段對話起就有一股火藥味。如此想來,要是陳方陵真的被我哥用嘴炮一下子轟了幾晌的話,那這個鍋根本無法推給遠阪時臣,畢竟那個不著邊際一直在添油加醋的人是我。
    於是我又給我哥寫道:“哥啊,其實他也不是壞人啊變態啊什麼的,之前是我說得過分了。”
    我哥回道:“看出來了。我覺得我們季家應該沒有遺傳過帶有M體質的基因。”
    我幹笑了兩聲,寫道:“這麼巧啊,我也不覺得我們家有遺傳過這種基因。”
    “下次我回國把他帶來給我看看啊?”我哥說。
    我回了“好”過去,一麵笑了起來。我一直記得,那時候我就像一個找到了自己專屬的秘密基地的小孩一樣,又興奮、又不想和所有人都分享喜悅。
    後頭好長一段時間裏,陳方陵天天都帶著吉他往我家跑。他朝我借了以前我學樂器時用剩下的樂譜架,在我寫暑假作業或打遊戲的時候練吉他。吉他練累了,他會抬一張椅子放在我邊上,坐下看我做事。
    “老看我幹嘛?我寫作業呢。”我總是這麼嗔怪。
    他每趟都會笑笑,反問我說:“我看你好看啊,這樣都不行?”·
    我也笑笑,回問他:“怎麼以前都沒聽你誇我好看?”
    “以前你還不是我男朋友呢。現在嘛,情人眼裏出西施。”他說。
    我沒有再給他白眼,或是罵他油嘴滑舌。他說的句句屬實,無不讓我想再去說他不好。要是換作以前,大概他朝我這麼說了之後我第一反應是拿起書或是手柄往他頭上輕敲幾下。我想著,這倒也不是因為他現在和我關係發生了變化導致我自身有了變化,大概更多是因為我同他在一起久了,兩人都在性子上漸漸開始有所轉變了罷。譬如他開始愈加沉穩了,同時我沒有往前那麼悶騷了。
    八月初,陳方陵突然跟我提起了他之前想和我組樂隊的想法。我想了幾會兒,發覺的確有過這事情。那時候我們之間的關係還朦朧一片,仿佛處在雲裏霧裏一般。我想起陳秋柔。好像就是那個時候,我和這姑娘見了第一麵。
    “你妹嫌我們吵,你還打算搞搖滾?”我問。
    陳方陵思索片刻,說:“其實我也想著先別搞搖滾。”
    “怎麼了,”我說,“你也覺得我們太吵了嗎?”
    他搖頭:“我覺得我們都沒那種野性去hold住搖滾的曲子。”
    我回憶起他那時興致剛起,把我拉進房間裏聽他練歌的日子。他總是卯了勁吼著嘶叫一些歌曲的片段為我做演示。我不曉得他是不是把這種唱法稱作“野性”,反正他似乎意識到了我適合的唱腔與搖滾並不合拍。
    “所以你是想讓我們玩翻唱了?”我問他。
    他點頭:“是啊。想當個唱見吧。”
    我剛想誇他幾句“少年你很有誌向”之類的話,但話上喉頭,便聽到他接著說:“而且要當就當咕嚕碳那樣的。”
    你他媽不是說好搖滾了嗎?我心下罵了一句,說道:“小夥子,咕嚕碳是搖滾呀。”
    “但是他不是還唱過《Glow》那樣的歌嗎?”
    “那我們不如以少年T為目標。好歹人家彈吉他唱歌不吼的。”
    “原來你也覺得我吵?”
    “我怎麼就不能覺得你吵了?”
    “你不覺得那簡直是天籟之音嗎?”
    “陳方陵,你知道諸葛亮的一句名言嗎?”
    “哪句?”
    “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
    陳方陵嘖了兩聲嘴,不接話了。
    我從書架上拿來一盒吉他弦,遞給他,說:“喏,這個給你。”
    他抬頭看看我,接下了吉他弦,問我:“你怎麼會買這個東西?”
    “那個時候我不是要你教我吉他嗎,我想如果你會教我怎麼彈吉他,那我就把這東西當學費給你,結果哪知道你要去唱歌。”我說。
    “沒辦法,我是真的覺得你唱歌好聽。”陳方陵把玩了一會兒吉他弦,說。
    我看到吉他弦的盒子在他手裏翻來轉去、翻來轉去,突然意識到了了一樁事。我好像是這個樂隊的主唱。我想起他那要成為咕嚕碳一樣的人的願望,心下說,這事情麻煩了。
    我問:“那我們能不能不唱咕嚕碳?”
    “別緊張呀,我就是說著玩的,”他朝我解釋,“你就按照自己喜歡的發展就行了,不用以誰為目標。”然後又開始撥弄起了吉他。
    我想了許久,死活想不懂自己到底要怎麼才能讓演唱水平有所提高。半晌,我開口,幽幽說:“但是我不知道要怎麼練習唱歌啊。”
    陳方陵停止了演奏,扭頭看看我,和我對視了一會兒,說:“隨緣。”
    我突然久違地想罵他又有病。
    他又說:“你別著急呀,大不了我給你做個示範。”
    “……拒絕搖滾。”我說。
    他笑說:“既然你這麼討厭搖滾,那我們不搖滾,不搖滾。”
    我沒有說話,抬抬下巴示意他可以開始彈了。他把樂譜翻了幾十頁,也不曉得中間錯過些了什麼曲子,最後翻到了一首很老的粵語歌。那歌我大概小學的時候無意間聽過幾趟,不記得歌詞,隻記得調子。他拿了撥片,開始撥著弦哼起歌了。他的粵語十分蹩腳,如同一塊從壁畫上被粗暴扣下的畫麵一般。但我毫不在乎,心裏隻在回想著自己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他的。
    “細雨帶風濕透黃昏的街角,”他這麼唱,“抹去淚水雙眼無故地仰望。”
    他坐在我邊上,聲音並不大。我甚至聽得清對街剃頭店裏在放些什麼歌。他的聲音和窗外的雜音一道進了我耳朵。他哼了不到一分鍾,剃頭店放完了一首歌。然後大概有個幾十秒,外麵安靜了很多,我想著大概是那店裏的人放完了一張碟子,打算換一張來放。陳方陵的聲音這時顯得格外突出,不再同別的聲音混雜了。
    我止不住要朝他盯著看。那時我才注意到他這兩年確實是有了顯著的變化,首先外貌就與我們初識時不大一樣了。我忘記是從何時開始,他不再染發,形象從一個死不正經的小混混變成現在這樣能算得上是少女漫男主的樣子了。
    陳方陵曉得我在看他,於是眼睛朝我瞥瞥,唱道:“喜歡你,那雙眼動人,笑聲更迷人,願再可,輕撫你,那可愛麵容,挽手說夢話,像昨天,你共我。”
    我看到他使壞一般在這句後頭的間奏裏朝我笑。我沒有說話,不動聲色朝他湊近了一些。他撥弦的速度漸漸慢了。過了幾會兒停了下來。房間裏瞬時一片寂靜。
    窗外大馬路上幾輛摩托車開足馬達飛馳而去,留下一聲持續了三五秒的巨響。陳方陵在那三五秒裏突然把頭湊到我耳邊,朝我說:“季楓,我喜歡你。”
    我別過頭,沒來得及說什麼話,就被他一口親住了。
    他並沒有像言情小說裏寫的那樣,在嘴唇碰上了之後還要把舌頭伸進我嘴裏,把我親的一臉害羞,漲紅了臉。他吻得很輕,也沒有什麼技巧,單純就是把他的嘴唇在我的嘴唇上放了一會兒。
    我腦海中,時間在那個時候停了一小會兒似的。那一小會兒過後,窗外依舊雜擾地犯著聲音。陳方陵放下吉他,把窗關上了,仿佛要把我們兩個隔離在外頭的紛紛擾擾之外。
    我低著頭,想要說些什麼,但腦中一片混亂,一會兒想起初見時陳方陵的賤樣,一會兒又想起後來他對我曖昧不明的態度。我像一個在經曆回憶殺的男主一樣,這會兒除了我和陳方陵之間的過往之外什麼都想不到了。
    過了幾會兒,我聽到他說:“我用自己的初吻換了你的,感覺賺了。”
    “我前幾天還和我哥說不用擔心他家黃花弟弟嫁不出去了……”我自語,“結果這不是嫁出去了,這是直接打包送人了……
    ”
    陳方陵抱起吉他,坐回我邊上,聽著我叨叨。
    “送人就送人。反正我不想出手轉讓。”陳方陵低頭調試琴弦的鬆緊,說道。
    我幾乎是笑著,把身體往他邊上靠攏了去。他看到我朝他越來越近,問我:“你幹嘛呢?”我沒有回話,在他臉上親了一口。他停下手裏的活,朝我看看,耍流氓一樣說道:“我跟你講,你這樣要被日的你知道嗎?”
    “……原來你不僅想要我的初吻,還想要我的第一次啊。”我說,心中毫無任何波動。
    他“啊”了一聲,朝我看來。我瞧見他歪著腦袋在想事情,於是衝他笑笑,說:“你這人啊,就知道搞事。”
    “這……還真的不一定,”他緩緩吐了一句話出來,“按照你剛剛說的,我覺得你才是真的想搞事情吧。”
    “噢?”
    “不是以前說霸道總裁要說什麼‘你在玩火’麼……這個……你要知道會走火的原因之一是你擦了槍。”
    “在中國玩槍是犯法的。”
    “你也知道這個不按基本法呀。所以我都說了,你想搞事情。”
    “……”
    不知道是不是錯覺,我總覺得陳方陵剛剛刻意把“搞”念了聲重音。
    後頭回憶起來,我那並不長久的人生總共可以分成三大塊:遇到陳方陵之前度過的時日,和陳方陵一起度過的時日,陳方陵離開後的時日。其中和陳方陵一起度過的時日在我心中占得比例是我在日後有了新男朋友也比不上的。
    那時的天從沒陰霾過,太陽透過雲層曬進我房間裏。我和陳方陵總是一麵同對方唧唧喔喔一麵毫不正經地做著別的事情。我到現在都記得他當年哼了那些歌,彈了哪些曲。
    但歸根到底,這些東西到後麵統統都讓我想起張愛玲的話:“人生是一襲華麗的袍子,裏麵爬滿了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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