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煎餅”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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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漸漸將小街甩在了另一個世界,等紅綠燈的時候,電話再次響了起來。
杜經義拿起手機,是明五。
他蹙了蹙眉,打開藍牙,明五的聲音就這麼焦急地響了起來:“義哥,您沒事兒吧?”
沒事吧?他簡直要被姓宋的氣冒煙了,這算不算有事?剛想開口,又聽得明五說,“半個小時前局子裏的人打電話過來,說是鋪子那小街發生一起命案,警察把街封了。”
“命案?”杜經義重複,心裏沉了一下。
明五歎了口氣,“是啊,聽見您動靜,我就知道您沒事兒。哎喲把我嚇得,義哥,你知道殺人犯多凶殘,專挑一米七左右的瘦男孩宰,四肢都割下來了,而且劃得臉上都是口子,身上連一厘米完整的皮膚都沒有……哎,義哥,喂?喂?”
明五喂了兩聲,卻是不聽回響。再一看手機,杜經義已經把電話掛了。
而此時的杜經義,剛等到綠燈亮起來,就一個急轉彎,把車子開了回去。
虧得這是改裝過的頂尖配置,要不然就這一轉彎,輪胎也得飃了。
他顧不得這麼多,隻是眉頭一皺,便將狠狠地將油門踩了下去。
等再來到那條小街,果真如明五所說,警察把街封了。明黃色的警戒線從街頭拉倒街尾,這地方平日雖冷清,可一出事,附近的市民全來了。一群人熙熙攘攘地圍在警戒線外頭,遠遠地瞅著黑壓壓一片,杜經義就覺得心裏煩躁,不由狠狠地摁了兩聲汽笛。
眾人讓開一條道,他正把車開進去,誰知一個年輕警察突然擋在了車前頭。
杜經義順勢熄火,燈光滅了的一瞬間,小警察柔軟的剛毅線條也沒有那麼明顯了。他就這麼在車裏坐著,不急不躁地,也不打算下車。倒是那小警察沉不住氣了,等了老半天不見人下來,便提了提褲子,哐哐地敲了敲車窗,一雙大眼睛往玻璃裏頭瞅了瞅,“哎,下車!說你呢!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麼!瞅你這仗勢還打算把車開進案發現場?下來下來,我今兒可得好好教育教育你。”
杜經義沉了口氣,打開車門,下車。
就這麼隨意一站,那道鋒利眸子一瞟,小警察慫了,“你你你…這是案發現場!不準外人進來的!你不知道麼!”
他本打算直言身份,卻瞅著小警察身後趕忙跑來的局長,不由輕輕笑了笑,“警察同誌要教育我?那我可得好好聽著。”
小警察一瞅,這人看著是個好脾氣。雙手一插腰,眉毛一橫,大大方方教訓起來了,“站直!立正!腳並好!不準動!”
話音剛落,腦袋上挨了一記爆栗。
扭頭一看,小警察蔫了,局長!
周政提著他的衣領,大手一拽,將人拽到身後,冷著臉訓他,“站直!立正!腳並好!不準動!給我做兩百個俯臥撐!許飛揚,讓你在這兒胡說八道!這是義哥,什麼外人啊!”
小警察不服氣,卻也不好反駁,蔫了吧唧地趴在地上,一邊做俯臥撐一邊差數,“1,2,3,……”
周政換了臉色,正欲奉承,杜經義卻掀開警戒線邁進了案發現場。
他一愣神兒,急忙追了上去,“義哥,您今兒是怎麼了?怎麼這麼關心這起案子啊?還專門跑現場來看。”
杜經義看著白色粉末畫出來的屍體痕跡,眸子眯了眯——這個長度,確實符合姓宋的那一隻。他心一沉,開口對周政道,“死者在哪兒。”
周政一愣,指了指旁邊封號的屍袋。
“打開。”
旁邊的警察正猶豫,卻見杜經義一手將屍袋上層掀了起來。
濃重的血腥味蔓延開的一瞬間,人群也暴動了起來,似乎想要衝進警戒線,看看這個可怕的屍體什麼樣。
杜經義一手插著褲袋,另一手卻遲遲沒有放下屍袋上層的塑料封頂。他盯著這具麵目全非的屍體看了足足兩分鍾,不知怎的,死死凝著的眉頭再也舒展不開了。大背心,短褲,塑料人字拖,腦袋上那撮翹毛,還有一旁陳列著的那副黑框眼鏡……他心中突然一涼,短短片刻,就覺得有一塊又一塊的冰塊被敲碎在了心裏,從腳底道頭頂都是涼的。
腦袋裏又出現了那個身影。
“你這鞋是鱷魚皮的吧?”
“褲子料子不錯,哪買的?”
“好地方,可惜咱不想去了。”
“你開車了,送我一程。”
“……”
直到周政的聲音響起來,才喚回杜經義的思緒,“義哥,怎麼了?死者你認識?”
杜經義緩緩放下那塊封頂,工整地蓋在那具屍體上,片刻後,又覺得沒有蓋嚴,便又重新掖了掖。這才抬頭看了夜空一眼,沉聲開口道,“不。我隻是感慨,有一塊本該屬於我的上好地皮,要歸公了。”
周政眼尖,一眼瞅見了杜經義手掌上沾留的血跡,便急忙掏出手絹,俯身欲要給他擦去。他知道,杜經義被伺候慣了,這等小事平時自然也不會自己做。可剛要拿起他的手,杜經義卻一個側身,不動聲色地躲開了,“不用。”
周政愣住,杜經義是有潔癖的,怎麼今兒這麼反常?
等他回過神,眼前男人早已掀起警戒線,大步走了出去。
杜經義回到車裏,剛啟動引擎,就覺得胃裏一陣翻湧。
他降下車窗,卻被小警察的手電筒狠狠地晃了一下。光線刺的他睜不開眼,閉了一會,這才好一點。而這一刻,那種寂寞的滋味又上來了,一如既往地從四麵八方燃燒起熊熊煙火,火勢就像故意要把他淹沒一樣。
點了支煙,白色煙霧吐出來的一刻,他仰起頭,眼前再次出現了那張麵目全非的臉。
說是臉,倒不如說是一塊被屠夫千刀萬剮後的肉。皮肉翻開,裏頭露著森森白骨,還有那身通紅的腥,怎麼想怎麼惡心。
他是見過世麵的人,以前在美國和意大利黑手黨打交道的時候,各種行刑場麵他都見過,不過分來講,當時就連幾個頭目偶然見到他處死一個叛徒的場麵,也都直冒冷汗,甘願俯首稱臣。戰爭裏的屍體,處刑的屍體,喪心病狂的實驗屍體,他都親手製造過,被綁架的那晚,他甚至和一具一半骨頭一半血肉的活死人相處了二十四小時。這些恐怖對他來講,隻是尋常小事,一點感覺都沒有。
可今天他是怎麼了,為什麼看到那具並不可怕的屍體,竟會手腳發涼甚至連毛孔都是冷的?
尤其是摸了一手死人血,他也沒有覺得肮髒,反而,他並不想讓周政擦掉。
因為,那個人嗎?
還是,因為十年前杜經略被綁架之後渾身是血的模樣,讓他不再覺得血是髒的了?
杜經義搖了搖腦袋,想要揮去那些念頭,可還是無濟於事。
沉默片刻,他摁滅煙,踩了離合器。
車子駛出小街,便是一個大轉盤。他沿著轉盤右側開上大道,不經意一轉頭,看見了一群地痞正淫笑著圍著一個男人,圖謀不軌。
在美國,這種事兒多了。
他沉了口氣,不打算理會。可下一秒,那個貼在牆上的男人突然慘叫了一聲。這道聲音……杜經義氣息一沉,一腳油門將車倒了回去。定睛細看兩秒,他拿出那把防身的M500左輪,麵無表情地抬腳走了下去。
敢動他的人?
那不是找死麼。
作者閑話:
大佬有三寶:手槍大鈔超大屌!(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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