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舊友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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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分文理班的消息在劉睿他們進入這所學校時便已經知道了,知道是一回事,真正麵臨時又是另一回事。班級體這種東西便是,當你身處其中時,覺得它這不好那也不好,可真要分散時,又覺得它哪兒哪兒都好。人就是這麼奇怪的動物,擁有時隻看得到它的缺點,失去時卻又隻看得到它的優點。在新班級的頭兩天,劉睿聽得最多的話便是,這個班哪兒哪兒不好,哪兒哪兒都不如我以前的班。孰不知,現在所懷念的,正是當初所嫌棄的,而現在所嫌棄的,也將會是未來所懷念的。
    劉睿理所當然的選了文科,他理科方麵本來就不怎麼好,現在有辦法擺脫自然會毫不猶豫舍棄。周新宇選了理科,因為理科的就業麵廣。當他說出這個理由時,劉睿愣了愣,最終沒說什麼,他不得不承認,周新宇真的比他成熟許多。趙恒選的也是文科,但沒和劉睿分在同一個班。
    坐在新的班級,劉睿舉目四望,沒有看見一個熟人,準確地說,原來和他同班的,隻有兩個人被分到這個班,還都是女的,最尷尬的是其中一個便是王穎倩。其實劉睿早該料到是這樣,從小到大分班就是如此,就像是特地把他一個人從熟人堆裏拎出來似的,每次分班都如同重生,得重新開始。
    正百無聊賴地想著,班主任進來了,開始點名,並且每點一個名字,相應的人就站起來給大家認識一下。劉睿可有可無地看著周圍的人站起來,又坐下,心思完全沒在這上頭。
    “程征詳。”
    “嗯?程征詳,怎麼和我小學同學同名。”正想著,劉睿向那個人看過去,還真是小學同學,緣分還真奇妙,正感歎著,老師叫到他的名字,劉睿發現程征祥聽到他的名字後也向他這邊瞧了瞧,兩人相視一笑。
    隔了這麼多年,再見到老同學,劉睿心裏是高興的,當初家裏出事,又正逢分班,和那些同學們基本上算是斷了聯係,那個時候又沒手機又沒網的,想再聯係上真的隻能靠運氣了,現在居然能分到一個班,不是緣分還能是什麼。
    下課後,劉睿和程征祥打了個招呼,但兩人並未多說什麼,畢竟多年不見,兒時的那些事兒也忘得差不多了。當劉睿意識到這一點時,無端地有些沮喪。時間大概是這世上最無情的東西,隨著時間的流逝,一切都會被抹去,無論當時有多愛或有多恨。
    這個小插曲就這樣過去了。因為剛分班比較忙,倆人的班級又一個在四樓一個在一樓,最近見麵的時間都比較少,劉睿更多的時間放在課業與新同學身上。
    劉睿不怎麼喜歡與陌生人打交道,但他明白有些事不得不做,他有時候也挺羨慕周新宇的好人緣的,可轉念一想,這些人氣的累積也是花了時間的,心裏又有些平衡了。劉睿是一個很懶的人,他隻願在自己熟悉的環境裏和熟悉的人交往,可同時他又明白生活不能如此,故而在外人看來,他一時熱情,一時高冷,其實他隻是懶病犯了,懶得應付罷了。
    冬天來臨時,劉睿和程征祥成為了同桌,直到這時他才明白為什麼程征祥剛開始時對他沒那麼熱絡,程征祥坦言,他隻隱約記得有劉睿這麼個小學同學,但對於小學的事卻沒什麼印象了。聽到這番言論,劉睿也是哭笑不得,那段在他想起來頗有些溫馨愉快的日子,於別人而言,隻是個可有可無的記憶。
    事情說開了後,倆人比以前更熟絡了,要說在此之前劉睿還心存芥蒂,以為程征祥是不想和自己太熟而故意裝作不太認識的樣子,那麼現在,劉睿能完全肯定,這小子真的隻是忘記了他這麼個人而已。
    更深入的接觸讓劉睿發現程征祥還是他記憶中那樣,沉默,嚴肅,隻有和熟人在一起時才會偶爾開朗些許。程征祥說劉睿變了很多,變得他都不確定劉睿是不是小學時認識的那個人,劉睿愣了一下,隨即說道:“可不是嗎,現在我變得比以前逗比多了,還能是以前那個人嗎,哈哈哈哈!”
    劉睿確實變了許多,他不再像以前那樣傷春悲秋了,上高中後,他給以前的自己貼上了“矯情”的標簽,他深深地明白,矯情並不能讓周圍的人與他感同深受,別人隻會罵一句“文藝狗”,然後將他的故事作為一個例子講給旁人聽。與其如此,還不如做一位逗比,別人以後說起來,隻會說道:我認識那誰誰誰,特別逗……而不是:我認識那誰誰誰,特可憐……若是碰到心存惡意的人,或許還會加一句“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
    劉睿就這樣與程征祥同桌了很長一段時間,昔日的舊友慢慢成為今日的好友。劉睿這個人在某些方麵偏執得可怕,就拿朋友這件事來說,在劉睿心裏,“朋友”這個詞是神聖的,家人無法由自己決定,朋友卻是自己選擇的,那麼真正能稱為“朋友”的人,必定是能走進劉睿心裏的人。
    在周新宇把那層窗戶紙捅破以前,周新宇一直是劉睿心裏唯一的朋友,即便在當時童煥看起來好像和劉睿關係不錯,但在劉睿心裏,童煥也隻是同學而已。上高中後,劉睿又認識了其他的人,玩得最好的趙恒,在劉睿心裏也算不上朋友。而現在,劉睿覺得,程征祥算得上是他的朋友了,這是在周新宇之後,被劉睿從心底裏接受的第一個人。
    一個人對你好不好,你是會有感覺的,有些人或許看起來對每個人都不錯,但用沒用心也是能感覺到的,如果暫時沒感覺到,那可能隻是時間不夠長。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做一件好事容易,做一輩子好事難。”做人也是如此,一時的好人易做,一輩子的好人難做,隻有時間夠長,總有一天能看得出來,現在對你“好”的那個人是不是真的對你“好”。
    程征祥對每個人都很好,但對劉睿尤其好,以至於多年以後,劉睿還能清晰地記得程征祥對他的那些好。
    劉睿記得有一次程征祥生病回家,病好後返回學校時給他帶了隻烤雞,因為有天劉睿趴桌上喃喃自語說自己很想吃烤雞,那天劉睿把程征祥煩得不行,後來劉睿自己都忘了,隻是程征祥一直都記得。那天,劉睿一個人把一整隻雞都吃完了,誰也沒分,看得程征祥和周新宇嘴角直抽抽,後來,還是周新宇買了些零食以劉睿的名義慰問了下程征祥這個曾經的病號。再後來程征祥見劉睿這麼喜歡吃雞,隻要能出去,就會給他買各種帶有雞肉的食物。
    還有一次,劉睿發燒,母親害怕耽誤其課業不讓他請假回家休息,劉睿隻得堅持上課,一下課便趴在桌上休息。教室裏是有飲水機的,但奈何僧多粥少,熱水隻有那麼一點,唯有一下課便衝過去才有可能搶到。劉睿一開始還會去搶,後來實在頭暈乏力便作罷了,麻煩了程征祥幾次,也不好意思再麻煩別人,隻得抱著杯裏的水幾乎已經冷掉的水杯繼續趴著。程征祥見他難受得緊又不好意思麻煩別人的樣子,有些看不過去,每堂課下課鈴一響,便自發地拿著劉睿的杯子給他搶熱水。
    這樣的事不勝枚舉,程征祥當時做起來或許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卻一件件都印在了劉睿的心裏,每每回想起來,都是滿滿的感動。
    劉睿沒想過這輩子的摯友全讓他在高中遇到了,在與程征祥同桌的日子裏,劉睿遇到他此生的另一位摯友——王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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