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為愛,飛蛾撲火也甘願  第一章:我們曾經那樣近,如今熟悉卻陌生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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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嚴冬,寒風刺骨,又是深夜,路上幾乎沒有行人。黑漆漆的夜幕籠罩著這座小城,醞釀著血腥與恐懼。繁星不在,明月無尋。方至打了個噴嚏,在長街上慢慢踱著步子,想著“這樣晚了,阿原也許在公司住下了”,就一個人向著租住的小屋走去。
    路過一個窄巷,倏地一聲,所有的路燈竟全都亮了。方至向巷內望去,隻見得幾個光膀紋身的小青年正揮舞著拳頭,圍成個圈,中間地下躺著個人,抱著腦袋,已經流了血,有氣無力。
    方至趕忙衝了過去,擋在那人身前,吼道:“你們為什麼打人!”卻覺得褲腳一緊,身後傳來微弱的聲音,“小、小至,別管我。”方至趕忙回過身,蹲下來,隻待看清了那人,驚愕道:“小聲!小聲!怎麼是你,你有沒有事,他們為什麼打你?!”領頭的一把提起小至,揪著他的後領口,怒道:“你他媽別多管閑事兒!這小子作gay,給他媽老爺們兒丟臉,老子今天非打死他不可!”說完就把小至扔到一邊,抄起棍子打將下來。方至踉蹌著衝過來,扒開圍在外麵的人,想要衝到最裏麵,卻被幾個人一頓胖揍,打得鼻青臉腫。但他還是不斷奮力抵抗著,好不容易才擺脫,撲到路聲身上,用後背扛住大刀和棍棒,用盡全身氣力吼著:“喜歡男的有什麼不對!每個人都有戀愛自由!你們憑什麼……”話未說完,領頭的一棍子下來,伴著叫罵:“原來也他媽是個死gay,給老子打,打死為止!”說著,長棍粗棒重重地打在方至和路聲身上,血印和淤青滿身都是。充滿血腥味兒的暴力進行了好一會兒,路聲開始還推推方至,虛弱地說著:“快走,快走,”這時也漸漸沒了氣息。方至一邊應付著拳頭棍棒,一邊努力地想要回過頭去,看看身後怎麼沒了聲音。
    就在這時,突然地,一切毆打都停止了。方至也來不及思考是為什麼,就連忙回頭抱住奄奄一息的路聲,不停搖晃著,哭紅了眼,啜泣著說:“小聲,小聲,你醒醒,說句話呀。你倒是……嗚嗚……你倒是說句話呀!”
    這時候,人群後麵傳來了一個幽暗低沉的聲音,“都死了嗎?”
    正在悲痛之中的方至聽到這個聲音,身體不自覺地抖了一下,抽泣聲也停止了。他呆坐在那裏,有個幾秒鍾,思緒硬扯著他回到心裏最痛的地方去。等到回過神兒來,方至輕輕放平路聲,強撐著身子站起來,目光穿過人群,落在了那個最熟悉卻也最陌生的人身上。
    那人輕輕倚著背後的車門,叼著煙,吐了個煙圈才慢慢抬起眼,與方至的目光針鋒相對。狹路相逢的一刹那,方至皺緊了眉頭,而那人的嘴角揚起一抹輕蔑的笑……
    杜馬大橋上的燈光昏暗灰黃,韓原在馬路牙子上焦躁地走來走去,每次看到前引擎蓋掀翻的悲壯場景,就愈發感到心煩。他搔搔腦袋,從褲兜裏摸出手機,想趕緊給方至發個短信,說自己出了車禍,人沒事,車卻開不走了。不巧的是,手機也沒電,韓原發了怒,一把把手機摔到橋下,呼嚕一下後腦勺,憤憤地靠在了欄杆上。
    另一輛車的駕駛員這時才緩緩搖下車窗,探出個腦袋:“嘿,嘛呢,開車不看路啊!”韓原正在氣頭上,這一下子可激怒了他。他騰地直起身,怒衝衝地走過去,拍著對方車頂,吼道:“你他媽才不看路,這麼寬的路,沒事兒占他媽兩條道!”說著,一拳就衝著對方眼眶子去,說時遲那時快,後座伸出手一把捉住了韓原的手腕,然後傳來一個冷冷的聲音:“年輕人,別太狂了。”
    好歹這韓原家裏也是富甲一方的,柔道八級不敢說,格鬥還是學過兩下的,可這時他想要掙脫對方的手,卻像綿羊遇到了狼,無能為力。駕駛員從車裏往外遞出幾捆百元大鈔,嬉笑著說:“這是我們少爺賞你的,賠你這車,足夠了。”說完,後座放開手,駕駛員就啟動車準備離開了。
    韓原覺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扒住車門就不撒手,嘴裏喊著,還帶了哭腔:“你們這什麼意思,拿我當要飯的了!我告訴你們,哥好歹也是吃白麵長大的,不差這兩個錢!現在我不要錢,我要回家,我得,我得找我媳婦兒去,不然他會著急的!”於是車又熄了火,後座悶悶地問了聲:“你家住哪兒?”
    “青石口古域大街。”
    “上來吧。”
    車子緩緩啟動,韓原上了車,路過自己稀巴爛的車子,連瞟一眼都沒有。後座的人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裏,思襯著:“這小屁孩兒,還真有倆子兒。”
    車子很快就消失在夜色裏。
    四年前的清秋,大約是九月上旬的緣故,天氣還是暖和的,第一中學院子裏的銀杏葉子正換著顏色,方至拖著皮箱,走進了這個讓他終生難忘的地方。
    “二樓右轉第四間。哦,到了。”方至心裏念著,推開寢室的門,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他正抱著手機打遊戲,背包扔在一邊,大大咧咧的。方至沒有細看,徑自走了進去,卸下背包,才發現他的鋪位就在自己對麵。方至又費力舉起皮箱,想要放到衣櫃頂上,卻發現個子不高,根本夠不著。
    正在懊惱之際,方至隻覺得腰上被一雙有力的手抱住,整個人騰空了起來。正慌亂著,隻聽得身後,“這下夠得到了吧。”回過頭,原來是他。方至不自覺地紅了臉,不知道如何是好。身後又說:“放上去啊!”方至這才緩過神,把箱子放到了櫃頂。
    那人輕輕把他放下,方至緊張地向後退了一步,卻被對方攬住肩,“我叫秦承煜,以後我們就是室友了。”方至抬起頭,怯怯地看著秦承煜,看著他比陽光還明媚的眸子,自己也漸漸露出了微笑。秦承煜看見了,笑的豪爽,更笑的方至心裏一顫一顫的。
    但隻人生如初見,那笑容深深鐫刻心間。
    秦承煜慢慢地向方至走來,皮鞋和地麵的每一次碰撞,都讓方至心裏愈發緊張。等到二人咫尺距離,秦承煜斂了笑容,換上一臉的凶狠,直直盯著方至,從牙縫裏咬出幾個字:“你小子,還沒死。”
    恐懼在那一瞬間攻破了方至的心理防線,他嘴巴微張,瞳孔放大,卻覺得對方的臉曾經那樣溫暖親切。那不是我曾經最甜蜜的源泉嗎?
    四月七號是方至的生日,是他重生的日子,正是清明時節,學校放了假,方至沒帶多少東西就準備回家。可是在寢室門口被人一把勾住脖子,那熟悉的氣息,不用看也知道是誰。
    “小至,走走走,再陪我打會兒球去。”
    明明是答應姐姐中午之前到家的,可是眼前這個人的事兒在當時的方至看來就是天大的事,便輕輕點了點頭。
    兩個人談笑著到了操場,秦承煜卻並沒有進籃球場,而是徑直向主席台走去。方至看見主席台下站了好幾列縱隊,以為是什麼領導檢查,趕快拉住秦承煜,“別,別過去,人家有事好像。”沒辦法,在喜歡的人麵前,方至除了靦腆著不多說話,隻要一開口,就是結巴加語無倫次。
    秦承煜回過頭,也不回應他的話,隻是莞爾一笑,又帶著點神秘的蘊意,拉起方至的胳膊就往主席台上走。等到上了主席台,方至還沒看清台下的人群,就被秦承煜蒙住眼,推搡著走到台前。然後秦承煜一揮手,方至驚訝地看著台下一百多個女孩全穿著一樣的T恤,聽見她們喊:“小至生日快樂!”還沒等他回過神來,秦承煜左臂就環上了他的脖子,然後慢慢地靠近,等到彼此都感覺得到對方的呼吸,就趴在他的耳邊溫柔地說:“承煜哥送你的禮物,喜歡嗎?”
    “承煜哥。”方至輕輕念著,眼眶不知不覺的濕潤了,睫毛上掛了淚珠,他仰麵看著眼前的這個人,想起那一天,我們的距離也是這樣近,隻是原來曖昧與柔和的氣氛,如今已被殺氣和逼仄代替。然而這兩種氛圍都足以讓方至窒息,前一種是甜蜜羞澀到窒息,後一種是恐懼痛苦到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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