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楊誌是一個怎樣的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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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楊誌是一個怎樣的好漢?
楊誌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呢?在我前麵寫的章節‘楊誌送禮’裏麵,我將楊誌描寫成了一個不負責任的,企圖靠行賄當官的,不分是非的小人。因此,就有很多朋友說我抹黑了英雄,抹黑了楊誌。
那麼,我們就有必要看看,在原著中,施耐庵到底是怎麼評價楊誌的。
水滸傳第十七回中,楊誌丟了生辰綱,絕望的想要自殺了,但想了想,還是沒舍得死,就離開了黃泥崗。
請注意:這次丟了生辰綱,不管問題出在誰身上,責任應該誰來負,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楊誌應該是回到梁中書那裏領罪,而不是獨自一人悄悄離開,這是讀者們經常忽略的——楊誌這廝又畏罪潛逃了。
作者施耐庵早早的就為楊誌埋下了伏筆:押送花石綱失敗,楊誌畏罪潛逃。押送生辰綱又失敗,楊誌又畏罪潛逃。
潛逃的時候,楊誌跑得很快。跑得有多快呢?跑得比押送生辰綱的時候,被他用藤條抽打的那些無辜軍健還快。所以施耐庵專門寫了一首詩,來奚落楊誌,諷刺楊誌!
詩曰:【麵皮青毒逞英豪,白送金珠十一挑。】——施耐庵說楊誌【麵皮青毒】。
【青】是對的,楊誌是青麵獸嘛。但【毒】又從何說起呢?楊誌中過毒嘛?顯然,施耐庵是在說楊誌的心毒!說他不是個好東西!
另外,請注意:施耐庵在水滸傳中,就是將楊誌當作一個地痞無賴來描寫的,他從來沒有打算把楊誌描寫成一個英雄好漢——把楊誌當成好漢,隻是大部分人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因為施耐庵寫得很清楚:楊誌是【麵皮青毒逞英豪】。
什麼叫【逞英豪】呢?就是說楊誌根本就不是個英雄豪傑,所以他隻能去硬逞,硬裝!
明明是個心毒的地痞無賴,卻偏要去裝英雄豪傑,結果自然就是【白送金珠十一挑】了,將生辰綱白白的送給了晁蓋。
緊接著,施耐庵又寫道:【今日為何行急急,不知若個打藤條。】——你楊誌不是埋怨那群軍健跑得慢,用藤條抽他們嗎?那你今天跑得那麼快,又是誰在背後抽你呢?
楊誌丟了生辰綱,到底是活該還是應該受到我們大家的同情呢?有的朋友可能會同情楊誌。畢竟原本楊誌也有著不可限量的前途,但是,那僅僅是讀者們自己的想法。作者施耐庵是根本看不起楊誌的,楊誌丟了生辰綱之後,施耐庵就立刻用嘲笑的語氣,狠狠地把楊誌諷刺了一頓。
因為在施耐庵的心裏,楊誌根本就是一個地痞無賴。
楊誌潛逃後,一路趕路,走的饑渴難耐,於是就找了一個酒店,點了一些酒肉。
此時的楊誌,是身無分文的,所以就注定了他隻能吃霸王餐。
楊誌毫不猶豫,點上酒肉,痛快吃喝,吃完後,抹抹嘴,拔腿就走。
老板娘一看,就在身後大叫道:【你的酒肉飯錢都不曾有!】。楊誌說以後再說!【說了便走。】
然後店裏的服務員就趕出來了,追上楊誌,一把揪住楊誌。
注意:按道理來說,楊誌吃完飯不給錢,服務員是一定要攔住他,問他要錢的。此時,店裏的服務員隻不過是趕出來,把楊誌【揪】住而已,既沒打楊誌,也沒罵楊誌,隻是不讓楊誌不給錢就走而已,這是完全符合道理的。
結果楊誌有什麼反應呢?結果楊誌把服務員【一拳打翻了】,【那婦人叫起屈來】。
這楊誌好可惡!楊誌吃霸王餐不給錢,就已經是很不對了,現在人家隻不過趕出來揪住他問他要錢而已,多麼正常?結果他又一拳把人家給揍了!這叫什麼道理?那個服務員是老板娘的弟弟,楊誌吃完飯不但不給飯錢,還把老板娘的弟弟給打了,這完全是地痞無賴作風啊,所以老板娘叫起屈來。
老板娘一叫屈,老板就趕出來了,大怒,拿著條棒子,帶著幾個手下,就朝著楊誌跑過來了。
楊誌一看,心裏想道:【結果了這廝一個,那廝們都不敢追來。】
你看!此時的楊誌,因為這麼一點小事,都已經起了殺心了!吃飯不給飯錢,還把人小舅子給打了,就已經很蠻不講理了。老板追上來,他居然還想要殺了老板!
如果你是這個飯店的老板,因為這種事被殺了,你還會覺得楊誌是個好漢?
其實,此時楊誌的樣子,已經跟之前被他誤殺的流氓【沒毛大蟲牛二】沒什麼分別了。都是蠻不講理,仗著自己本事欺負別人的無賴模樣,張嘴閉嘴就要把別人弄死——隻不過因為楊誌是主角,我們就覺得他做的對,而牛二是配角,我們就覺得他做的錯。
楊誌賣刀時,牛二莫名其妙的為難楊誌,侮辱楊誌,楊誌隻不過反駁了一兩句,牛二就說道:【你說我打你,便打殺直甚麼】——敢還嘴?那我就打死你——就算打死你,又怎麼了?能怎麼著我?
牛二很無賴。
可現在楊誌呢?也是莫名其妙的不給飯錢,還把人家給打了,人家出來追他,楊誌也道:【結果了這廝一個,那廝們都不敢追來。】——不給錢怎麼了?還敢出來追我?一刀捅死你,剩下的人就不敢追我了。
你看,楊誌更無賴。
以楊誌的高超武功,如果還略略有點人性的話,老板出來追他,他把老板跟服務員們怒揍一頓,揍得他們站不起來,不能起來追自己,然後拍拍屁股走了也就罷了。可楊誌很不耐煩,不想這麼麻煩,隻想一刀捅死老板算完。你看,楊誌根本就是個惡霸。
看到我說楊誌是個無賴惡霸,可能有的朋友又要說我在胡說八道了,沒關係,在後麵,還有證據。
楊誌如今犯了大罪,無處可去,飯店老板曹正就給楊誌指了一個去路,是青州二龍山寶珠寺,並對楊誌說道:【去那裏入夥,足可安身】。
楊誌聽了,說道:【即有這個去處,何不去奪來安身立命?】
你看看!曹正說得很明白,楊誌現在很落魄,曹正是要楊誌去投靠別人,是要楊誌去那裏【入夥】的。而楊誌呢?不假思索,立刻想要【奪】了這個地方,占為己有。這就是典型的強盜邏輯——有好東西,為什麼要分享?二話不說,把他搶過來,變成我的。
人家二龍山老大鄧龍,跟他遠日無怨近日無仇,楊誌甚至根本就沒聽說過鄧龍的名字,連他是個好人還是壞人都不知道,就立刻要幹掉人家,搶人家的地盤——這樣的人,還不惡霸?
可能有的朋友要說了,二龍山的老大鄧龍,是個壞人啊,是個反派角色啊,所以楊誌才要去搶了二龍山。
哦?是這樣嗎?要知道此時可是楊誌第一次聽說二龍山鄧龍的名字,在這之前楊誌根本就不知道鄧龍是誰,自然也就不知道他是好是壞了。至於後來鄧龍跟魯智深的恩怨,那是後來的事,楊誌現在是不知道的。
這就證明不管對方是好是壞,楊誌都要搶,就算二龍山老大是個積德行善的絕世大善人,楊誌都是會去強行搶過來滴!
同樣的情境,我們來看看魯智深,是怎麼做的。
花和尚魯智深此時的處境,跟楊誌是比較相似的,他們同樣武功高強,同樣處境危險。楊誌因為生辰綱的緣故,正被梁中書通緝。而魯智深也因為救林衝的緣故,正在被高太尉通緝。
同樣的實力,同樣走投無路的處境,楊誌是二話不說就要搶別人的地盤,魯智深是怎麼做的呢?
魯智深說道:【。。。打聽得這裏二龍山寶珠寺可以安身,灑家特地來奔那鄧龍入夥】。
看到沒有!同樣的處境,魯智深想的仍然是去投奔鄧龍,【奔那鄧龍入夥】,而不是殺了鄧龍,搶他的地盤。
這樣一看,魯智深跟曹正,雖然也算是強盜,但至少還是正常人的思維:自己出了事,二龍山很不錯,我們去投奔老板鄧龍,讓鄧龍收留自己。
而楊誌,則是赤果果的強盜思維:自己出了事,二龍山很不錯,我要去幹掉老板鄧龍,把二龍山變成自己的!
把我前麵說的這幾件事情結合起來一看,其實楊誌這個好漢,根本就不是我們印象中的那個倒黴摸樣,而是比梁山上絕大部分的好漢都要狠,都要毒!是所有好漢中,強盜邏輯最深入骨髓的一個!做錯事立刻潛逃,吃霸王餐還殺人,莫名其妙直接殺人搶地盤,這些事在他眼裏根本就不是事,很正常!
怪不得施耐庵要說楊誌【青毒】呢,果然狠,果然毒!在搶到二龍山寶珠寺之後,施耐庵更是直接,寫楊誌道:【獸麵誰知有佛心】。
長著這樣一張青毒畜生臉麵的人,哪有什麼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