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關 軍事、司法製度、錢幣以及醫生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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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的軍事製度
商王是軍隊的最高首領。無論是他親自出征還是授權與將領,都必先稟告或受命於祖廟。儀式非常隆重。商王親征在甲骨文中稱“王自征”、“王往征”“王征”。王以下武官有:師、馬、亞、射、衛、戍等,商朝武官的各級領導指揮係統。
商朝的軍隊由三個部分組成:王室軍隊、諸侯國軍隊和貴族武裝。商軍的主力是王室軍隊。甲骨文稱為“王師”諸侯國軍隊即在師前冠以某侯名。如“雀師”、“犬師”、“吳師”等。族軍則是貴族的私家武裝。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它們也常出征衛戍。這些貴族的私家武裝在春秋戰國時迅速壯大,成為各諸侯國稱霸的主力軍。
戰車仍是打仗的主力核心。但此時的戰車已至300輛。步卒編製稱“行”,分左、中、右編製。軍隊稱為師或旅。據甲骨文記載,武丁時出征臨時征集的兵員甚至多達一萬三千人。原始征兵方式是臨時性的擊鼓聚眾。到武丁時,則將居民按軍事建製編製起來,戰時隻需命將於廟,就可率軍出征。到商末,據《殷本紀》記載,商紂發兵17萬人抵禦周武王。其中有50餘國的軍隊,而商王室的軍隊從其編製上推斷應有6萬人。
編入“王師”中的成員,稱為“邑人”,即居住在王都及附近的平民。考古人員從安陽殷墟中發現大量中小平民墓葬,其中的男性成員多陪葬有兵器。王室統領的中央軍,無論是在數量、素質還是裝備上,都優於地方諸侯與方國的國軍和族軍。
商朝的司法製度
《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據傳商時的刑律達三百條之多,說明商代的法律已比較完備,後世重刑法的荀子都說:“刑名從商”。後世將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湯刑》和周代的《九刑》合稱為“三辟”。辟即法。三辟即三種法律。
商代的法律具有神判和神罰的特色。成湯伐桀時,聲稱自己是“致天之罰”。盤庚對反對遷都的人說“故有爽德,自上其罪汝,汝罔能迪”,(你們若有失德行為,我的祖先神在天上就要給你們懲罰,你們就活不長了。)商王要用刑,也得先占卜,經占卜後行刑,表示這是上天的判罰。
商朝流通的貨幣是貝幣和甲幣。貝殼和龜甲板是從南海伯慮國、離耳國、雕題國、北朐國、梟陽國、張弘國(今廣西、廣東、越南、泰國、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等國)通過陸路或海路運往殷都。南海所產的一種中間有開口的貝類和龜板經貝幣工加工、打磨、鑽、刻、測量尺寸後,把貝幣分類:貨貝和銅貝。
貝幣按大小分類:大貝、壯貝、麼貝、小貝、不盈小貝
大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五十。麼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為貝貨五品。《漢書·食貨誌》
十枚寸二小貝幣為一串,二串為一朋。直一百。
甲幣分四類:(1)十朋為一大甲。直二仟一佰六。(2)十朋為一亞甲,直五百,(3)十朋為一甲,直三百,(4)十朋為一小甲,直一百。
商朝已有工、和商。
商人為了販賣鹽、米、帛、麻、布、衣、絲、巾、弁、鞋、粟、棉、錦、酒、魚、龜、肉、禽、蛋、皮革、馬匹、車、耕牛、羊、豕、青銅、青銅器、金、玉、海貝、珍珠、木、陶、瓦、锛、斧等而攜帶大量貝幣東奔西走,趕集、市進行大宗商品貿易。舟楫、牛車、馬車上成袋成袋的貝幣,成捆成捆的龜甲板買來所需的貨物,再載到異地或本地、異國或本國去行商坐賈。多用麻繩係帶,麻袋、棉錦袋裝帶和匣裝。
貝幣從唐堯時就已流通,經過虞舜、禹夏、殷商鼎盛、一直流通到周朝。東周平王以後至春秋末期,由於周王中央集權製的削弱,各個諸侯國紛紛自注貨幣,在諸侯國使用。出現了用木質模板鑄造整板的青銅錢幣(如:楚國蟻鼻幣)和金幣(如:楚國金泉幣),貨貝和銅貝逐漸退出流通領域,被用木質模板鑄造整板的青銅錢幣所替代。
甲幣在殷商盛行,秦之前鼎盛。隨著金幣的出現逐漸退出流通領域。
《周禮·天宮》將宮廷醫生分為:
“食醫,中士三人”,主要職責是“掌合王之六食、六膳、百饈、百醬、八珍之齊”。食醫,是管理飲食的專職醫生,是宮廷內的營養醫生,主管帝王膳食,是為王室貴族的健康長壽而專設的。
“疾醫·中士八人”,主要職責是“掌養萬人之疾病”。相當於內科醫主。
“瘍醫·下士八人”,主要職責是“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刮殺之齊;凡療瘍,以五毒攻之,以五氣養之,以五藥療之,以五味節之。”相當於外科醫生,專管治療各種膿瘍、潰瘍、金創、骨折等。瘍醫在宮廷醫生中地位低於食醫、疾醫,屬下士。
獸醫,下士四人,掌療獸病,療獸瘍,凡療獸病灌而行之。獸醫主要治療家畜之疾病或瘡瘍。
注:《周禮》反映的是西周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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