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01 人命比雞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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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類文明進步到一定的程度,大自然爆發了不可預測的危機,大地龜裂,食物缺收,導致了2035年最大的食物危機。糧食的價格日益升高,人們吃了上頓不知下頓,人人自危。
人類階級金字塔的的格局漸漸被轉變,那些在饑荒年代依舊保持收成的農業大戶取而代之成為金字塔頂端的人。電子商務一夜落馬成為了墊底,另外,輕奢品行業和服務性行業一蹶不振。試問人在餓著肚子的情況下,怎麼有心思玩手機,打電腦,做臉,捏腳?
太陽不會饑餓,也不需要補充燃料,所以它才會這般事不關己的照常升起落下。
它高高在上的釋放萬丈光輝,不帶一絲憐憫的俯瞰著渺小的人類遭受著本世紀最大的危機和災難——缺食危機。
地球不堪重負,人類曆史繁華了千年之後終於踏入強弩之末。
珣歡拖著夕陽下的影子,疲憊不堪的往家走,今天並沒有什麼收獲,他沮喪的垂著頭,憤憤不平。如果不是餓壞了,他才不會答應為那個肮髒惡毒的牧拿德老爺為他搓一個星期的背,要是以前,一個星期的勞動可以得到的報酬遠遠要高於現在。可是現在情況不同了,不斷增長的失業率和食物價格的節節攀升,使人們喪失挑剔工作的權利。即使在自己的勞動力已經廉價到了無法想象的地步,得到的報酬卻和說好的不一樣——約定的一籃雞蛋居然變成了一串硬幣,把珣歡給氣得渾身發抖。當他質問那個言而無信的家夥的時候,對方隻是無賴地將他一把推倒在地並把硬幣扔在他臉上,陰惻惻的告訴他:錢給你了,自己去買!
要知道,放在一周前,也許這些錢是夠,可是現在錢一日不如一日值錢,短短一周,食物的價格翻了一番,可謂有價無市。什麼都比不上食物來的珍貴,現在這一串錢,別說買一藍,連五個都買不到。
珣歡自認倒黴,他無父無母,沒人會為他出頭,而且他暫時也找不到別人雇他。於是他隻有蹲在地上默默去撿牧拿德老爺生氣時撒出去的硬幣,能屈能伸的人往往活得比較久,他強迫自己擺出認錯的姿態說“我年紀小不懂事,你別和我計較。下次搓背還找我啊。”
“滾吧臭小子,同樣價格可以找個比你長得好的多的,不識相的東西”一隻臭鞋遠遠的飛了過來。
珣歡留著口水吐槽:死變態!肥的流油的死肥豬,也不怕哪天被餓紅了眼的難民給烤了!
連牧拿德這樣有些閑錢的大爺都開始耍起了無賴,珣歡覺得這個世道是越來越不好了。法製和規矩都變得不複存在,失業,搶劫,各種犯罪無時無刻都再發生。而像自己這種隨波逐流默默無聞的小人物,說不準哪天就要活活餓死在家裏。
珣歡的父母就是被餓死的,他告誡自己千萬不要和父母走同樣的路。他的誌向是去參軍,即使死他也想死得有意義一些,餓死實在是太過窩囊也太過悲慘了。
地球的資源已經麵臨衰竭,當下軍隊新辟了一個專門部門,主要負責去尋找新的星係開辟疆土和資源。每天有十艘星際飛船被送往不同的空間,不過那麼多被送出的星艦都是有去無回,至今沒有音訊。如果他們不在能量耗盡前找到適合人類生存的星球並且將定位返送回地球,那麼他們就很有可能就此漂流在無邊無際的宇宙中,永遠都找不到回家的路。
但是一旦他們成功了,對人類的貢獻,那將被載入史冊。這是一個不成功便成仁的事業。
可惜上周他去麵試軍部的時候被無情的拒絕了,理由是還沒有成年。也許餓死這條路的會別無他選的成為他宿命歸屬。
他像一隻霜打的茄子,無精打采的到了市場,他餓得能吞下一頭牛,可是除了馬鈴薯和地瓜他啥都吃不起。手裏的錢果然換不了雞蛋了,他隻好換了幾個帶蟲斑的幹癟馬鈴薯。
這些東西,夠他和慕斯一家子吃一天的了。
幸運的事情是,他雖然沒有親戚,卻找了個“搭夥”。這年頭一家人死光了或者死了半數的很多見,於是人們選擇和自己門當戶對的人(死婆娘的找婆娘,死頂梁柱的找壯漢)進行“搭夥”,人多力量大,每個人都想辦法賺錢換糧食,即使有個尷尬的幾天,還能到搭子家裏蹭上兩頓救命飯。
慕斯就是珣歡的搭夥,也許是因為慕斯這個肥美的名字在饑餓的年代實在很討人喜歡,也可能是因為在自己餓得不行的時候對方給了自己一塊救命的幹麵包。他奉慕斯為他在這個饑荒年代最親密的至交好友,最信任的夥伴。
這片相對落後的區域顯得荒涼落魄,灰暗的城市上空偶爾掠過黑壓壓遷徙的鳥類。
有幾個穿著灰綠色背心的男人扛著獵槍瞄準鳥群,頓時零落的槍聲充斥四周,相對鳥兒的不幸,這幾個麵上難掩喜色的男人今天晚上可以盡情的享用一頓大餐。
這群人不好惹,他們有槍。萬一被他們盯上了,除了辛苦換來的食物會被搶走,還保不齊慘遭一頓痛揍。珣歡立刻閃身躲入一棟陰暗空曠的廢棄建築,暗暗托了托懷中的馬鈴薯,加快腳步越過幾個廢墟堆,拐進了一棟土黃色的六層樓建築內。
這個物業叫四季小區,雖然叫四季,卻隻有一季的景象,那便是蕭瑟的冬季。
305室是慕斯的家,以往這裏都很安靜,可是今天特別吵,哭聲喊聲不絕於耳,珣歡心裏有些慌,隻求千萬不要是慕斯家出事!他小心並快速的上了樓,聲音果然是從三樓傳來,刺目的白色讓他眼暈。一個熟悉的身影——那是慕斯的母親競月,她神態滄桑,抹了抹眼角的眼淚。
再仔細一看,304室大門敞開,裏麵的地板上躺著一個人,被白布蓋住了腦袋。
珣歡走到竟月身旁,這不是他第一次麵對死亡,但他始終不能習慣死亡。
“阿姨,發生了什麼?”在悲愴的失去親人的痛哭聲中,珣歡壓低了聲音問
“進來說吧,孩子”竟月打開了305室的房門,扶著珣歡的肩膀把他帶了進去。
“哎,隔壁家的男人死了,真是可憐哪。這下可苦了家裏的孩子了。”
競月的話挑動著珣歡敏感的神經,這個孩子和他有相同的遭遇。他知道喪失親人是怎樣的痛,可是同情不能當飯吃。在這個自身難保的年代,誰又有多餘的精力去照顧別人呢?想到自己如今的麻木不仁,他也隻有冷冷的在心中自我鄙視了。
掏出懷裏的馬鈴薯放進水槽內,然後坐回餐桌旁,小口的喝著熱水,聽慕斯媽媽講述304的悲慘遭遇。
原來304的爸爸為了長身體的孩子能夠吃上一頓肉,涉險去偷一家農業大戶家裏養的雞。
304的爸爸是名牌大學畢業的尖子生,就業也找了一份非常體麵的工作,IT業的經理。可惜十年前炙手可熱稱之為金領的人,現在才是過得最為落魄的那一類人。
反而是從事農林業的人現在一個個飛黃騰達,滿最鈦合金假牙,出門保鏢護身,名車列隊。
304爸雞是偷到了,命也丟了。那隻血淋淋的雞躺在他們家的水槽。可是那血是他爸被保鏢打出來的濺在雞身上的。並不是雞的血。
雞血很珍貴,可以做一碗湯。貧民區的貧賤人類,才是最沒有價值隨時可以去死的。
那位地主把人打到重傷,隻問一句“你要醫藥費還是要這隻雞?”
於是結果大家都知道了。雞帶回來了,毛還沒來得及拔,爸爸一下子倒下去,就再也沒有起來。也許是腦部受了創傷,也是是傷到了內髒。不管怎樣,人是回不來了。
多麼可笑,人命比雞賤。
世道就是如此,聽著聽著,珣歡放下手裏的搪瓷杯子,手裏的拳頭一直沒鬆開過,半響過後,他猛地抬起頭,指著牆壁上的鍾:“阿姨,慕斯今天去哪了?怎麼還沒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