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米傳  第二章 我愛的人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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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我在清晨溫暖的陽光中醒來,我拉開落地窗戶,站在陽台上,心滿意足地伸了個大大的懶腰。天空是潔淨的一片碧藍,沒有半點兒瑕疵,仿佛一望就可以看到瓊樓玉宇,似乎隻要你再多看一會兒,就可以在耀眼的日光中瞧見那微弱的星河光芒。當我在邯鄲城第一次看見霧霾的時候,我以為那隻是普通的濃霧,我一向醉心於這種朦朧的美感,樹木,建築,一切事物都是影影綽綽,萬物隻剩下簡單的黑白兩種色調,多麼美。接著,我就看到身邊的同學們都帶著口罩,真是掃興,然後有一天,我在網上了解了一下霧霾:空氣中的顆粒狀雜質,吸入肺中,可沾著數月甚至一年,第二天,我就買了個口罩。
    這樣的早晨,適合躺在爺爺的搖椅上讀書,適合喝一杯清茶,憑欄望著街景,或許,同樣適合來一套廣播體操,因為一切都是那麼欣欣向榮,甚至可以感覺到希望的萌芽在身體裏抽拔。但是,一旦你失去了單身的稱號,就意味著永無寧日,我聽到了手機鈴聲,那煩人的循環節奏叫囂個不停,我看到它委屈地躺在桌子上,隨著震動滑移,仿佛是在抱怨我昨天把它遺棄在洗衣機裏。
    “親愛的,”思齊慵懶而溫暖的聲音傳進我的耳朵,這一霎那,仿佛她正摟著我的脖子,而不是隔著3000多公裏。她開始撒嬌,“昨天怎麼沒給我打電話呀?”甜膩的聲音滲入了我的靈魂,讓我想起無數個夜裏她給予我的溫暖,她總是有辦法使我安靜下來。
    我說:“我高中同學不小心懷孕了。”抱歉啊秦可,我保證這是最後一次拿你做擋箭牌。
    “怎麼會這樣,”她的聲音裏滿是同情,“她現在沒事吧?”
    你看看,這就是淑女和潑婦的區別。
    我是在大一上學期的時候認識思齊的,我們同在社聯宣傳部。她的長相並不出眾,可是,如果你仔細觀察這個女生,你就會發現,她臉上的每一寸肌膚都是溫婉的,是的,她不適合一見鍾情,但絕對配得上“養眼”和“賢惠”這樣的詞語。我幸運地和她被分在同一組出宣傳板,近水樓台先得月。
    “我長得一點兒都不漂亮,”有一天思齊突然對我這麼說,“你究竟喜歡我什麼?”她鎖著眉頭,眼睛看到我的靈魂裏去。
    我說:“張無忌的娘說過,越是好看的女人,越要當心。”
    “別給我耍貧嘴”她握住我的肩膀,目不轉睛地看著我,於是我就知道了,她急切的想要知道答案。
    “有這樣的一種女人,”我說,“她不會買華貴的衣服,不懂得每天在自己臉上塗幾十塊錢的泥巴,不知道如何把聲音調到嬌滴滴的分貝,但是,如果你看著她思考問題的時候認真的表情,看到她不經意間的舉手投足,看到她撩起不小心垂落的發絲,你一定會讚歎,顧思齊,毫無疑問是這個世界上最美的女生,久而久之,你就會意外的發現,其實,她就是你一直要找的人。”
    思齊把臉貼在我的毛衣上,“你知道我為什麼答應做你女朋友嗎?”她的聲音柔情似水,“這世上有很多無賴,他們追求你甚至隻是為了和你上床,可是一個人的眼睛不會騙人,當我第一次看著你眼睛的時候,我就知道,你一定不是壞人。”
    這一刻,我突然發現,思齊不過是個沒有安全感的,需要被人保護,卻又不知道該相信誰的小姑娘,就像當初和母親站在宿舍樓道裏的,還是初中生的我一樣,對這個世界充滿了陌生和茫然,於是,我就知道了,我們其實是在相依為命,我們注定要成為彼此的骨肉至親。
    為了調節一下氛圍,我笑道,“我都沒發現,我的眼睛那麼有說服力。”她也笑了:“呐,不信你自己照照鏡子。”我說,“可能我有點兒斜視吧。”
    “來,我給你矯正一下。”她慢慢湊近我的臉,眼波開始流轉。我們在深秋的梧桐樹下接吻,雖然閉著眼睛,我還是可以感受到黃色的樹葉在我們身邊飄飄灑灑,就在這片金黃色的葉雨下,我們感受著唇齒相依的醉意。
    這一年來,我們的感情雖然一直很好,但也吵過一次架。那是冬天,白茫茫的大雪靜靜覆蓋著校園的每一寸土地。當初我選擇來北方念大學的原因之一,就是想看一看,“千裏冰封,萬裏雪飄”,這到底是怎樣的盛景。家裏人都反對,覺得北方太遠,將來回家找工作更是麻煩,但是遠走高飛的夢想在心裏已經藏得太久,我什麼也聽不進去。年輕就是這樣,當你固執地認定一件事的時候,世界仿佛就隻剩下一個聲音,“我想看看雪”,多麼微不足道的事情,可是,在那一瞬間,你會覺得,它就是你生命的全部。事後你當然會後悔,當你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城市,天空不再是湛藍色的,你的口音與周圍人格格不入,到了冬天,一個新的名詞進入你的詞彙庫--“秋褲”,天呐,這是什麼鬼東西,打死我也不會穿的,然而過了幾個星期,在某個氣溫為零下10攝氏度的一天,瑟瑟發抖的你窩在棉被裏,毅然決然地在淘寶輸入框內打上“秋褲”兩個字。或者,某天你寫字的時候,感到手指關節處一陣刀割的疼痛,你看到手上裂開了一道一道鮮紅的細縫,你就會知道,原來自己完全適應不了這個地處中國另一端城市的氣候。諸如此類,在這樣的時刻,你就會突然發現,自己完全可以挑個時間去北方旅遊一趟,犯不著賭上自己未來的命運。
    就在這樣的寒冬裏,我和剴賓在電話裏聊天,我興奮地告訴她我找到了可以過一輩子的人。
    “是嗎?”我聽到他在電話那頭深深地吸了一口煙,“她也是南方人?”
    “不是,”我說,“她是北京的。”
    “所以,她說了畢業之後要和你回福建發展?”我聽到了他語氣中的不屑。
    “沒有,但是,為什麼不可以?”我的聲音一定像是在狡辯,因為我從沒思考過這個問題。
    “玩玩就可以了,”他又吸了一口煙,“不要當真。”
    我討厭這家夥,為什麼他的聲音總是可以這麼氣淡神閑,他憑什麼認定我就是那個在玩過家家的小屁孩。
    “無論如何,”我鄭重地告訴剴賓,就像是在宣誓,“我是真心愛她的。”
    “愛?”他笑了,仿佛我方才說的是一則笑話,“你真心愛她,所以你要和她回南方,你考慮過她離開家鄉的感受嗎?,你考慮過她遠離父母的感受嗎?”
    剴賓的話如同一聲驚雷,在我腦中轟鳴。不,我告訴自己,剴賓他不懂,他不知道我們兩個有多麼相愛。我說:“你根本不懂……”
    他一下打斷了我,“我不懂?子米,我也在北方上過大學,我也談過戀愛。我不懂?你要明白,我這是為了你好。”寂靜了一會兒,他又說,“不要為她花太多錢。”
    這句話像針一樣紮進我的心髒,我知道,他字裏行間的意思,他是在說,沒有利益可圖的話,思齊不會和我在一起,沒錯,他在說,女人都是妓女。所以,我一下子被氣炸了。
    我惡狠狠地說,“剴賓,你是比我大了三歲,但是不要以為自己談過幾次戀愛就看透了全天下的女人,就不要以為自己開了家店掙了點兒小錢就有資格蔑視比物質更加寶貴的愛情。”
    我簡直就是個憤青。
    “好,好,”他似笑非笑,“我投降,讓時間證明一切吧,看看是你對,還是我對。”
    我冷靜了下來,我從來沒有和他發過火,一直都是他在照顧和包容著我和小貞。“你少抽點兒煙,”我沒好氣地說,“總有一天你會得肺癌。”
    他笑了笑,“死了也好。”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我隻是突然驚覺,自己一點也不了解電話中的這個男人,從小到大,都是我和小貞屁顛屁顛地跟著他跑,從來沒有真正地看到過他的喜怒哀樂,直到他上了大學,去了遙遠的北方,輟學之後,我更是覺得他的臉終年蒙著一層迷霧,平靜的時候如此,微笑的時候也是如此。他到底經曆過什麼?我不知道。我也已經記不清,他是什麼時候開始吸煙?但是我清晰地記得,一次,我在他店裏熬夜做模擬題,一片煙霧中,他用手指掃著空氣中浮動的青絲,深呼一口氣,說道:“子米,你知道嗎?有時候,我都搞不清,自己是活在世界上,還是活在這片煙霧裏。”
    天呐,我當時想,他真是個非主流。
    那麼,讓我來講講我表哥的故事吧。其實,要說我表哥,不得不提他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對,就是我的大姨媽和我的姨丈。你如果見到他們倆,絕對不會相信他們是一對夫妻,相反,你會覺得,他們應該是兩個不得不共處一室的仇人,眼睛裏帶著恒久的怨恨,空氣中彌漫著硫磺的味道,似乎隻要一絲火光,便可以點燃他們之間的戰火。我一直不明白,在這種壓抑的氛圍下,他們是如何一起生活了20多年。小時候,我和小貞很怕見到姨丈,他總是板著一張臉,帶著一隻殘缺的斷手,他的右胳膊小臂的末端隻剩下一團肉球,整個手掌憑空消失了。不過,似乎隻要有外人在,他們就會收斂幾分,除了那一次。
    那是一個元宵節,屋外燈火璀璨,一年一度的遊燈已經開始,煙火肆無忌憚地在漆黑的夜空中綻放,在這樣火樹銀花的日子裏,應該適合親人重逢,適合小孩子尖叫著舉著火光,不過,它同樣適合爆炸和毀滅。當下所有人都聚集在大姨家裏,我和小貞都還隻有8歲,我倆在客廳看電視,怎麼也聽不到電視的聲音,因為屋外實在是太熱鬧了。然而,我們還是聽到了從廚房裏傳出的玻璃破碎的聲音。
    我爸和小姨丈聞聲已經衝了進去,擋在大姨和大姨丈中間。我和小貞站在門口,隻見大姨吼著:“來呀,你打死我呀,你不是早就想弄死我了嗎?”姨丈踩著一地的玻璃碎片,氣得滿臉通紅,他用手指著大姨罵道,“你這個臭婊子!”接著用他健全的左手拾起一塊碎片,狠狠地衝大姨扔了過去。大姨尖叫著躲開,碎片打穿了廚房的玻璃窗,鄰居們都趕了過來,他們腳步匆匆,卻氣淡神閑,似乎對這種情況早已見怪不怪。“你們看,他要殺我呀”,大姨邊哭邊喊,“這個沒良心的倒插門,我爸媽把他養大,他現在要殺我!”小時候我不懂這句話什麼意思,直到高中,我母親告訴我,姨丈原來是姥姥姥爺抱養的,姨丈打小便頑劣異常,右手的殘廢,就是因為和一幫渾渾去河裏捕魚,被炸彈炸沒的。姥爺擔心他畢竟不是親生的,長大以後娶了媳婦,不知道還能不能管住這兩人,與其再招來個外人,還不如找個知根知底的。便做了個打算,將大姨嫁給姨丈。那時候,大姨剛上小學五年級,家裏突然不讓她上學了,就是因為這個,更加戲劇的是,大姨之後被查出無法生育,夫妻倆隻能在結婚後抱養了一個孩子,他就是剴賓。得知這些後我就明白了,從姥爺當初做這個決定起,他倆的恩怨就已經開始,他們對彼此的詆毀和厭惡,早在童年便開始醞釀,經過長年累月的發酵已然變得醇厚。然而,在一場又一場毫無目的的碰撞中,最大的受害者其實是剴賓。
    那天,小貞躲在我的身後,她抓著我的袖子,怯弱地說:“哥,我怕。”我抓住她的手安慰她,其實,我也很怕。這時剴賓走了過來,他微笑著牽起我和小貞,對我們說:“走吧,咱們看焰火去。”仿佛廚房裏那兩個怒目圓睜的人與他沒有絲毫關係,他隻不過是個路過看熱鬧的人罷了,現在,他要帶他的弟弟妹妹出去玩了。似乎從那時起,剴賓就不再是個孩子,他明明隻比我大三歲,可是印象中,他比我和小貞要高得多。
    2010年暑假,剴賓從大學輟學,他整整一年沒有回家,說是在外麵和朋友做生意。電話中我問他,你不要自己的前程了?其實,當時我對前程這個詞也沒有多大的概念,我甚至覺得輟學這件事很酷,但是,似乎像這樣模仿大人說話就可以證明,自己已經長大了。“我才不管什麼前程,”電話中傳來呼吸的聲音,原來那時候他就開始吸煙了,他說,“我最大的願望就是,可以不再依靠那兩個混蛋生活。”沒錯,他用“混蛋”這個詞形容大姨和姨丈。過了一年,他回到家鄉開了家茶葉店,但是,他再也沒有踏進大姨家一步。
    抱歉,我又扯遠了。就在和剴賓通話後不久,我認真考慮了自己和思齊的關係,我把自己藏在圖書館六層,隨便翻開一本書,開始思考,我來到邯鄲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我和思齊的未來會是怎樣?最重要的是,如果我和思齊分手了,對她來說是好還是壞?除了可以被時間撫平的傷疤之外,對她來說到底還有什麼是不可以被權衡利弊的?我想了一早上,然後我得出了結論--沒有。畢竟,我還沒有碰過她,她仍然是清白的,她可以找一個同在北京或者北方的小夥子,安安穩穩地生活在一起。用不著畢業之後做一個兩難的決斷,沒有必要,難道不是嗎?我又不是什麼天下第一好男人。
    當天夜裏,我躺在被窩裏,透過窗戶可以看到昏黃的月亮,一切都是靜悄悄的,看久了,愈發覺得是月亮在看我,看得我心虛,看得我心痛。於是,我忍受著心絞痛,給思齊發了條短信:
    “思齊,我們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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