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無可奈何花落去  第四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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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皇的最高處在靈山,靈山上萬物遍生如遠離塵世的桃花源,父親是在邊疆塞北遇到我的母親嶽西華,那裏隻能看到一片荒漠。父親譚秦那時候還是個年輕氣盛的大將軍,但並未被封王,因為母親,軍隊與馬背上的民族和睦相處,保家衛國。勤勞勇敢是這個民族的血性。夜晚中北皇的靈山恰似塞北的寧靜,也許血液裏就有塞北民族的遺傳,我也很愛靈山與那片大漠,我也喜歡騎馬奔騰在這片土地上。
    這五年來,邊境不斷有戰亂,將軍王譚秦擊敗邊境蠢蠢欲動的邊塞國,難免常年在外出征,一走就是數月。
    北皇國內倒也穩定,不管是因為父親大人還是皇慕軒,總之是勵精圖治使百姓從當年的禍亂政變中走了出來,過上了安穩的日子,苛捐雜稅減至曆年來最低,遇到天災,還開倉放糧,這使得國內沒有暴動,人心所向現在的朝廷,百姓稱讚他們的將軍王與皇帝。朝廷還推出一套選拔治國人才的製度,但凡有治國之才的人,哪怕沒有顯赫的家室,隻要肯為朝廷效力、為百姓造福,便可進朝為官。
    對於普天之下的百姓來說,這連年的戰亂,讓他們輾轉波折,還沒有吃上自己種的糧食,就要收拾家當躲避戰亂。即使到了豐收的季節,一多半糧食也是上繳當地權貴與朝廷。因此,很多地方的土地變成了荒地,無人耕種無人管理。百姓寧願吃樹根,寧願顛沛流離。由於北皇與南嶽是目前亂世中戰亂最少的國家,天下百姓趨之如騖,都想擠入這倆國家享受片刻的安寧,沒幾年,北皇與南嶽的子民已經達到上線。京城裏的百姓接踵而至,夜晚常有盜竊甚至人命案,致使朝廷不得不頒布新令,流民難民不得進入京城,地方朝廷必須為流離失所的難民提供庇護所,銀子由權貴富商支出。
    京城又恢複了寧靜,地方的難民也減少了許多,但是這些製度隻能解一時之急,負麵效應就是權貴們由於利益損失,不再擁護朝廷的統治者。
    迄今,我仍對父親大人六年前乃至如今阻礙我進宮耿耿於懷,所以不管他提出什麼要求,我都叛逆而行。
    父親讓我學武,我雖然拗不過,但是隻要不用心學,這學來的武功在行家麵前就是花拳繡腿沒有任何殺傷力的撓癢癢。別人家的孩子學武,免不了挨些教武師傅的皮肉苦,但是作為將軍王的女兒我的師傅,別說對我體罰,就連對我大聲嗬斥的膽子都沒有,我練武,流汗都少有。
    在靈山上,有一個官辦的馬場,馬場場主為朝廷的軍隊培養精銳的戰馬,除此之外,也為官宦家提供一個遊玩之所,尤其在炎炎夏日,靈山是天然的避暑聖地,來此避暑的達官貴人可以任意選自己喜歡的馬駒窮遊靈山,如果遇到自己十分鍾意的馬駒,而此馬駒又沒有被別人選了去,可以向馬場主人索要了它,隻要奉上大把銀票,馬駒也可以繼續養在馬場,但是別人就不能再騎它。
    這次我選的是一匹小馬駒,才出生五個多月,白色的毛身,額頭有一道黑毛,是匹看起來頑劣的小雄駒,我給它起了一個很傻的名字“元寶”。馬場負責騎馬人安全的納蘭把我支到元寶的馬背上,納蘭是馬場主人的大兒子,今年已經二十五歲,從我六歲起在這裏學騎馬,納蘭便是在一旁負責我的安全。可能馬鞍是新上的,作為小馬,還不習慣於它身上的枷鎖,剛開始拒不配合我指揮它向前奔,還幾欲想把我摔下馬背,控製不住這匹潑馬。
    納蘭忙接下即將掉落元寶的我,我站穩後驚魂未定,看到納蘭將元寶的頭繩綁到附近的楊樹上,然後拿起手中極細的馬鞭,轉身狠狠抽到元寶的馬身上,元寶吃痛立即抬起前腿,落下又猛蹬後腿,還發出撕心裂肺的啼叫。
    “還敢蹬腿?”納蘭又狠狠的甩出一鞭!
    看到元寶撕心裂肺的嘶叫,我不忍心,上前阻止道:“納蘭,小馬性子本身就頑劣,不如我重新選匹馬,赤兔是你們馬場這裏最好的馬,涼薄是赤兔的配種馬,與赤兔伯仲之間。既然赤兔已經被父親大人和娘親選走,不如我今日騎涼薄。”這麼小的馬駒不懂事也屬常情,我又何必讓納蘭為難它呢。
    危急之下,我扯住了納蘭手上的馬鞭。納蘭急忙鬆開馬鞭,這要是讓外人看了去,他還有命?
    “汐公主有所不知,你這樣不是在幫這畜生,反而是害了它。”納蘭收起鞭子細與我道:“元寶雖然是匹小駒,但是受成年官人喜愛的成年馬駒不在少數,而小馬則由於初生牛犢不怕虎頑劣不堪,不受人待見,如果再過三兩個月,元寶如果再不能得到哪個人類的喜歡,或者不能當戰馬,場主一定會把它當作棄馬送上絞場。小馬不被人喜歡就是因為它的野性,送上屠宰的多為小馬與老馬。”在馬場,納蘭喚自己的父親是“場主”,而非“爹”。
    “就像人類一樣,從兒時桀驁不馴到成年後的沉穩曆練,是經過了多少曲折的過程,沒有任何人可以守著他最初的本性從一而終,對於他不喜歡的事情,必須有一天說喜歡,我們每個人都是為別人而活,不可以有自己的性格,為了生存,必須適應強者的規則。”
    說罷,又一鞭劈了上去。而這次,我沒有阻止,因為,他說的沒錯,畜生是如此,人又何嚐不是呢。
    一聲又一聲的鞭聲接踵而至,許久之後,許是拿鞭的手磨起了泡,胳膊酸軟,眼見元寶終於支撐不住,後腿膝蓋跪地,望納蘭的眼神如見魔煞。
    跪在地上的元寶已經被納蘭打到皮開肉綻,我蹲到它麵前,撫摸了它黑色毛處的額頭,“年少無知的時候,頑劣欠管教?你也不過是匹無知的小馬而已,不如我允諾你自由讓你開開心心過一輩子如何。我有可能得不到的,看你能否得了去。”
    “納蘭,元寶我要了,從今往後,元寶隻歸本公主一人所有,誰也不許給它帶馬鞍與繩索,它願意回馬場便給它食草,如果喜歡奔騰於這山水間,就由了它去。”說罷,解了樹上的繩索。
    “一切聽公主安排。”納蘭取下元寶一切枷鎖。元寶的眼睛淌出了淚,似乎是知道我為它做的安排,感激我給它的生機。
    “公主既然如此樂善好施,何不去屠宰場看看,那裏每日有屠宰不完的馬,有的馬隻是在戰場上腿受了傷,以後不能再奔跑,但畢竟曾經立過汗馬功勞;有的馬它也是曾經有主的,隻是主人騎著它與別人賽馬輸給了人家,一怒之下就下了殺令,那些衰老的馬也不能浪費草資源必須上刑場。即使公主有財力救下所有的馬,公主何不拿出救馬的善心多去想想人,想想城外的難民,公主買一匹馬的銀兩能滿足一個難民一年的溫飽,公主究竟有多善良,能救多少天下蒼生於水火?屠宰場還會把吃不完的餿馬肉分給城外的難民。公主在自己的視野小圈子裏隻會做這些以為自己大發慈悲的事。”
    納蘭是我的朋友,在我麵前有話從來不遮不掩不去避諱我是將軍王的女兒這個身份。我從六歲起就喜歡在這裏騎馬,每次伺候我的也是納蘭,自然與他是熟識了些,這要是換了旁人定是不敢對我說這些話。
    “你!納蘭,我能做的確實有限,那你又做了什麼,用鞭子抽打畜生讓他們聽話,然後告我這是你愛他們的方式,你在馬場所得的銀兩有去救難民嗎?”我很憤怒納蘭對我救元寶的質疑,但是無法反駁,可是他又做了什麼,別忘了馬場以及那屠宰場是他納蘭家的,他覺得不合理的地方他為什麼不讓他爹去改改。
    納蘭定睛看了看我,歎了口氣,“對不起公主,剛剛我說的都是渾話,其實這幾天我在質問我自己,我還可以做些什麼,我不想我的能力隻是去養幾匹馬。”納蘭坐到石頭座上,拿起小樹枝在地上比劃。
    納蘭望向遠方:“近來南邊的燕國蠢蠢欲動又犯我北皇國疆土,將軍王已經下令三日後出征討伐燕國,燕國也是一大強國,此次出征,將軍王有意帶上皇上,讓皇上禦駕親征,這是皇上第一次禦駕親征。一來讓皇上親臨戰場學些實戰經驗,二來可以讓將士們士氣大增。作為皇朝人,我有責任義不容辭的護我國疆土,戰馬已經備好隻多不少。”
    皇慕軒要禦駕親征?他從出生到現在從來都沒有出過宮闈的那四麵牆的,而我六歲以後也沒有進過皇宮,那道紅牆內外的我們,六年沒有相見過了,他還會記得那個喜歡纏著他叫他‘皇慕軒’的小女孩嗎。
    我十二歲了,雖然還有兒時的玩性,但是也已經逐漸懂事,政治上內憂外患,確實就像父親大人與母親那時候所說:有些事情我還不懂。
    “公主,我想去從軍。”納蘭想從軍?他爹納蘭場主同意嗎。納蘭這麼不得誌的神態就能得到結論:不可能!
    “你都已經二十五歲了,還從哪門子的軍,新兵大部分才十五歲。你出道已經比別人晚了十年了,再說,你爹可是把你當馬場繼承人來培養的。你走了,你讓你爹一個人對著馬場怎麼辦,你娘子還有你兒子怎麼辦。”我知道納蘭一直有雄心壯誌,在馬場是的確埋沒了他的才能。
    朝廷一直是鼓勵從軍的,如果納蘭當初十五歲就去從軍,現在可能已經是在軍隊有一席之地。但是我想,即使不去從軍,就不能為百姓造福了嗎,為什麼隻有從軍才是報銷國家的方式。培養馬場的戰馬,也是一種支持軍隊的方式。
    納蘭頭伸過來小聲道:“這次皇上與將軍王出征,我決定偷偷跟著他們的軍隊到前線,尋找機會上陣殺敵。”然後又恢複渾厚的大嗓門:“人生苦短,我不能在我老的不能動彈的之時再去遺憾年輕的時候沒有去努力實現自己的理想。”
    “公主,你必須為我保密,如果我有機會見到皇上,定為你轉達你這六年的思念之情。”納蘭露出一抹調侃的笑。
    納蘭為了自己的理想,竟然要偷跑去最前線。想要達成一件事情,可以如此的不顧後果。對於他的家人來說納蘭的做法無疑是自私的,可是對於國家來說,又是怎樣的大愛,有時候,對與錯真的很難衡量。如果納蘭成功了,事實證明他確實是戰術奇才,那麼不管他現在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正確的,可是如果不幸他戰死沙場,那麼他現在所要做的一切都是自私的。
    “你打算什麼時候啟程?”既然阻止不了他,我就會盡我所能幫助他。
    “大軍出征的當天晚上,不能因為我的失蹤,讓場主分心,大軍沒有了好馬而戰敗,那我就是千古罪人。”納蘭站起身來,為他所做的決定全身充滿了幹勁。“公主,失陪了,我要去看看邊界的地圖,再想幾個戰術。”
    納蘭騎了一批棕色的馬而去,我在後麵喊著:“記著交代給別人元寶的事情呀!”駿馬上的身影揮了揮手,代表他記著了。
    三日後,皇上禦駕親征,必經城門,我是否在城門口能見到六年未見的皇慕軒?似乎回到那個夏天,有個小女孩吃著桂花糕吹著風等待下朝後的那抹明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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