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夜 告白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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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覺中時光已經過去了好久
    “喂,一大早的什麼事啊?”我對著手機沒好氣地問。
    “臻臻,我現在就在樓下。我昨天晚上剛剛結束了一起案件,今天休假。我猜你十有八九在實驗室裏,可是我進不了大樓。你現在下來好嗎?”電話那端傳來陳彥超熟悉的聲音。
    “好啦好啦,我馬上下來。”我說著掛斷了電話。我脫下白大褂,換上外衣對傑西卡說:“我先出去一下。”
    傑西卡微笑著對我點點頭。
    當我走下樓的時候,陳彥超正在門口來回踱步。
    “臻臻,你終於下來了。”他高興地說。
    “什麼事一大早就來了?”
    “沒事就不能來看你嗎?”他突然像想起了什麼似的,遞給我一個塑料袋。
    “這是什麼?”我連看都沒仔細看。
    “我今天一大早自己烤的煎餅,給你帶了兩塊,都快冷掉了。”
    我接過他的袋子,把它放進了自己的背包裏。
    “不喜歡嗎?”
    我搖搖頭:“我已經吃過早飯了。”其實,我沒有馬上吃這份煎餅還有另外一層原因,那就是我知道陳彥超的廚藝一貫不太好。雖然之前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會偶爾教他做飯,但是他似乎就是學不好。
    陳彥超現在已經在波士頓警察局工作了快十年了,從最初的一個小探員升到了探長級別的人物;從一開始的一個青澀的男孩變成了一個老練的刑警。但是有一點始終沒有變,那就是他看我的目光。他始終是我認識的那個他,這使我感到非常欣慰。
    “彥超,我三天後要出差,可能會有幾天不在波士頓,你能不能幫我照看一下‘可可’?”我問他。
    可可是我養的一條獵狗。在一個人度過的這些年當中,可可一直是我最好的夥伴,它的存在也給我寂寞的生活增添了一絲樂趣。可可一般不會輕易與人接近,但是卻對陳彥超很有好感。陳彥超第一次見到可可的時候,可可就親昵地咬他的褲腿,令我感到很驚異。他們兩個還真是有緣。
    “嗯,你要出差?去哪裏呢?”他扭頭望著我問。
    “悉尼,大概會去3天吧。我們研究中心臨時收到了邀請函,所以我也是剛剛才知道的。”我望著他笑了笑,“我不在的時候你可不能把可可餓壞了喔。”
    “放心吧。”他笑著說,“你大後天幾點走,我開車送你去機場吧。”
    我點點頭表示讚同,他像一個孩子一樣高興地說,“以前每次要送你你都會推脫半天呢。”
    “就是啊,反正也拗不過你就讓你來送好了。”我打趣地說。
    有的時候,我也會覺得有一個像陳彥超一樣的老朋友真好。我出生在一個單親家庭,我的母親是一個未婚媽媽,所以我的童年缺少了別的孩子都有的父愛。好在我天資聰慧,13歲就考上了大學,於是過早地踏入了成人的世界,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縮短了我的痛苦。
    我承認我是一個非常冷靜而理智的人,換句話說,有的時候缺乏激情。我必須時時刻刻生活在新的挑戰之中,否則我就會覺得無聊,就會感到沒有意思。或許這就是作為天才的煩惱,也是許多天才不幸的根源。我的母親不希望我像她當年一樣,希望我能正常地戀愛,結婚,生子。可我似乎從來沒有這方麵的感覺,我不知道自己人生的意義何在,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愛過什麼人。在這個科技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一切似乎都可以被丈量,科學的智慧就要揭露出靈魂的奧秘。如果真的如此,我期待這一天的到來,期待有一個先知可以告訴我自己內心深處的聲音。
    我和陳彥超在查爾斯河畔散步。我們經常一起來這裏散步。我平時忙於手上的事,幾乎沒有看到過陳彥超工作中的樣子,但想必和現在這種放鬆的樣子不一樣。一陣微風從湖麵吹來,吹起了我的長發,查爾斯湖湖麵上蕩起了陣陣漣漪。
    “臻臻,你還記得今天是什麼日子嗎?”陳彥超突然停下腳步,溫柔地凝視著我的眼睛。
    “今天?”我歪著腦袋想了一會兒,“你難不倒我的,是你來波士頓市十周年紀念日吧。”
    他詫異地看著我。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我衝他微微一笑,“我的記憶力可是比你好很多。還記得小時候你背了一整天都背不會的公式我隻用兩分鍾就背下來了嗎?”
    “是啊,從那時開始,你就一直走在我的前麵。”他突然略帶感傷地說,“或許是我天生就沒有你那樣的智慧,所以我很羨慕你。一直以來我隻能仰望你的背影。我不止一次地做著同樣一個夢,你在前麵不停地跑啊跑啊,我在後麵無論怎麼努力也無法追上。我是個不服輸的人,所以覺得很不甘心。後來,你已經到了我無法追逐得到的地方,我們不得不分開了。雖然那對你來說隻不過是3年的時間,但是對我來說就像過去了整整一個世紀。”
    我怔怔地看著他。
    “我知道,高中暑假的那次見麵,我讓你失望了。你不喜歡那樣的我,我從你的眼神裏就已經知道了答案。於是,在你離開的那幾年,我開始拚命學習,希望能有一天能夠追上你的腳步。高中畢業那一年,我雖然收到了西北大學和南加州大學的offer,但是一想到我沒能被位於波士頓市的大學錄取,又要和你呆在相隔那麼遠的兩地時,心裏就特別難過。終於,對你的思念戰勝了一切,我決定來波士頓市謀生,為的就是離你更近一點。哪怕你不接受我也好,我隻要待在你身邊,看到你的笑容就足夠了。我當時就是這樣想的,我來到了波士頓,當上了警察,你繼續在哈佛大學的學業,我們兩個人的生活軌跡就像兩條平行線一般,但我渴望我們有更多的交集。於是我經常來找你,我能感覺到在你的眼中我是一個值得信賴的老朋友,但是你有沒有把我當做一個男人看待呢?”說完,他轉過身凝視著我的眼睛。
    我下意識地避開了他的目光。
    他輕聲歎了一口氣。
    “不,不是這樣的。”我脫口而出,“我喜歡你,陳彥超,但是我自己也不清楚這種感覺到底是不是愛情。”
    他轉過身眺望著遠處。
    我知道自己再多說什麼都是多餘的。我是個聰明的女人,這些年他的付出我都知道。但是從小到大我心目中的白馬王子一直是一個我佩服和尊敬的人,一個能夠在能力上壓倒我的人。這種感覺或許是天才們的通病,總是希望找一個勝過自己人作為自己的目標。
    我從背後抱住了他的腰,因為我不忍心傷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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