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PAST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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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那天晚上,沒有人對他從頭到尾改變了的裝束發表評論,或者說,沒人注意。他媽在回到酒店之後問了他一句怎麼回事,他笑著答:“一不小心掉水裏弄濕了。”至於為什麼連短褲都換了這種事他沒解釋,他媽也沒追問。
他不知道爸媽是怎麼想的,但他知道他們對他向來很放心。他父母從小就知道他膽小,趨利避害,安全意識極強,是個喜歡挑戰但不愛冒險的葉公好龍型人物。
他媽認為他太善良,太忍讓。他爸則認為他嘴上霸氣,手上窩囊。總之,他父母從不認為他們的孩子是那種有野心能闖的人,就連極端這樣的詞都和他掛不上鉤,他是一灘溫溫吞吞的泉水,永遠不會有大浪滔天的時刻。
對這些評語,他並不是特別在意,甚至以自己的善良為榮,抱著一種好人必有好報的心理,喜滋滋的等待上帝的垂青。他不會過度,在大局允許的範圍下盡量善良著,無論是他家附近那隻凶巴巴的藏獒還是那些到他們家無理取鬧的小朋友,他都極其善於發現他們的優點,並且在自己心中無限放大。總而言之,他很善於喜歡上別人別事別物。在適應力這方麵,他向來是給自己點讚的,因為很少有什麼能超出他的忍受範圍。
那時的他,抱著一顆拳拳真心麵對這個世界和裏麵的人,博愛一度成了他羞於說出口的堅持。
那時的他,唾棄曹操那種寧我負天下人,也不願天下人負我的自私心理。
他想,他再也找不到比這更好更完美的人生追求了。
第二天他們全員返回,早就在家裏的那個人滿麵紅光,波光粼粼的眼神能讓鐵樹開了花。燦爛的讓他覺得刺眼。
自那以後,每一次約會那個人都愛找他出主意,甚至連情書也要請他幫個忙。他客觀無比的幫著出主意,在他滿是錯字的情書裏用紅色的筆修正。在他運動完回來後整理好交給他。雖然一開始眼睛開著刺眼,鼻子看著發酸,心髒看著發悶,卻在一次又一次的疼痛中減弱,到後來,他已經能泰然處之了。
那個人沒有什麼表示,但他還是覺得很滿足,畢竟他也算是用某種方式介入了那個人的私生活。他從不奢望什麼,隻要那個人接受他的幫助他的喜歡就好。
他不懂什麼我愛你與你無關這樣的任性心理,隻是覺得滿足,酸酸甜甜的感覺就好像他已經在戀愛。有時他也為自己可悲,這就是他的戀愛啊,搞不好是一生中最認真的一次了。他覺得,他太愛那個人,愛到沒有留第二個人的餘地。
就這麼糾糾結結的過著,日子平淡卻是溫馨,他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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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父母告訴他打算搬家到Y市,那裏有合夥人邀請他們過去。他沒有選擇的權利,因為知道父母與這邊的合夥人並不愉快,並且已經出現了財政危機。不過,當他下一步確認那個人也會跟他們一起走時簡直是欣喜若狂,想想吧,他和那個人一起去到一個陌生的城市,那裏那個文靜的女孩將不複存在。
他知道那個人即便分了手也沒自己的份,但還是覺得好像前途一下子開朗了,至少到了那邊他就是最接近那個人的人了。他知道不對,但還是無法抑製的開心。
所以,他前腳假惺惺的安慰過那個人什麼真愛不怕距離這種他自己都從沒相信過的東西之後後腳就賤兮兮的悶在被子裏開心了好久。
那一個星期他開朗無比,不知怎麼就有種要混出頭的預感,就連繁重而勞心的搬家事物都無法讓他停止對未來的期望。
在去Y市的長途汽車上,他望著夕陽笑的傻缺,身邊那個人消除了他對未來和新城市的恐懼,無端體會了一次與君相伴到天涯的壯烈與唯一。那個人什麼都不用做,隻要陪在他身邊就好,他會努力讓更多的孩子來,在所有人麵前介紹那個人是他的好朋友,享受那個人讚賞的目光。
那是他第一次除了父母外那麼強烈的想要為誰去成功,好像一下子找到了成功的意義。
如果那個人會開心,什麼虛偽什麼惡心他都可以接受,隻要那個人不嫌棄他,隻要那個人喜歡他。
到了Y市,那個人與他的女朋友即便一直不幹不淨的扯不斷,卻還是喪失了當年的熱情與愛戀。他看著,從幸災樂禍到同情再到心疼,即便那個人沒什麼表示,他也從心底開始希望著那兩個人能在一起。
記得他當時最常說的一句就是“我給你倆拉的紅線,你們不在一起的話太對不起我了吧。”,在第一次說出那句話的時候他很佩服自己,一邊清晰的感受心髒傳來的疼痛一邊對那個人的帥臉笑得真誠。可喜的是,每說一次,都能疼得少些。
他摸摸自己的心,驚訝著它還有痛的能力,從理智上,他早就放棄了,在相處中一旦有什麼曖昧他會馬上破壞,並不是什麼害羞之類的情緒,而是心虛,他害怕那個人哪天興起稍稍誤導一下那所謂的曖昧,他就會毫無抵抗力的踩進陷阱裏去。然後回頭發現隻有自己一個人在認真。
其實一直有人在底下傳他喜歡那個人,甚至還有一次在玩的過程中太瘋,堪堪在他的嘴唇前刹住車,差點在眾目睽睽之下來個當眾親吻。
好吧,那是他倆最曖昧的一次了,旁邊還有個八卦女大吼“啊啊~~剛剛差點親上了!”
發懵過後,他差點想一巴掌拍飛那女人再一巴掌把自己打進地底,看看近在咫尺的眼睛,他還是趕緊立起身,即便內心可惜無比,甚至都在後悔咋剛才沒用大點力,好歹能給自己賺個吻回來。
不過,無論心裏怎麼慌亂蕩漾,他都鎮定無比的立正站穩,咳嗽一聲,擺出一副嫌棄的樣子睨著那個人,拍拍胸脯誇張的連稱幸好幸好,老子的初吻可不能就這麼交代了。接著不管別人在說些什麼,帶著一張大紅臉轉身落荒而逃。
無論怎樣,那次他是丟臉丟了個盡,年少的他,沒有那麼厚的臉皮,於是越發下狠心約束自己遠離。
他幾乎在夢中都開始狠狠罵自己,你個賤人管不住自己的心,連自己的身都管不住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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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世事遠不如當時的他想的那般簡單明亮,生活好像永遠沒有最差隻有更差。
一年後的他們又失敗了,雖然賺到了錢也打響了名聲,但合夥人與父親的爭執又讓合作轉了方向,他們又搬了家,卻不如上次那般風光。
一個工業區當中矗立的別墅樓,四周都是煙塵與水泥灰,一年的租金卻不便宜,他爸還在裏麵搞了裝修,砸了不少錢,那時的他已經意識到他爸當年的失敗絕不是偶然。畢竟,是個文人啊,一股無法掩蓋的清高氣,怎麼會真的懂那些所謂的商業運作?
一旦離了合夥人,就沒了生氣,一點點沒落。
那個人一直在他身邊,他們一起生活了至少四年,他們一起去中考,卻都沒有去上高中,他們上著同樣的課程,互相拌嘴互相取笑,一起半夜爬牆出去吃燒烤,一起使壞跟蹤老師,那是他在那棟附近都是工業區的別墅裏最快樂的部分。他不討厭,甚至愛上了這樣的生活,希望能這麼永遠過下去。
他喜歡,那個人卻不願。在中考結束後沒多久,在他覺得他們倆建立了無比堅強的革命友情後沒多久,那個人借口喜歡上了音樂,借口不想高考,在一個晚上離開了他。臨別時沒告訴任何人,沒說一句再見,對他更沒有任何表示。那個人隻留下兩頁字跡潦草的信,通篇提到自己提到他父母,提到那個人以後的宏偉報複,卻一個字一句話沒有留給他。
即便如此,他還是忍不住悄悄的藏起了那兩頁紙,在夜深人靜哭得淅瀝嘩啦,失去,來得這麼突然沒有準備。那之後的很長時間,他還恍惚著覺得那個人沒有從他的生活中離開,鮮活的好像隨時存在,他時時刻刻想著如果那個人在會怎樣,那個人會有什麼樣的表情什麼樣的動作,如果那個人在,如果那個人還在………………
在思念中他丟盔卸甲,一層層剝落自己最看重的尊嚴和麵子,到最後,他想著,如果再見到那個人,他絕對衝上去抓著他,告訴他他喜歡他,從見麵起就喜歡他,真的很喜歡他。
他後悔了,想自己大概是史上最糟糕的暗戀者,撮合了自己喜歡的人和別人,然後一直等到他們分手變淡,也還是沒說出那句喜歡,明明是多麼簡單的四個字,但他就是沒勇氣去說。
如果早知道要失去,還瞻前顧後的怕什麼?哪還需要小心翼翼掩藏小心翼翼接近,掩蓋其自己對他的好,卑微的珍惜自己與他的那點友情時光。
真他媽的放屁!他看著老天,麵無表情著任由眼睛變得越來越模糊。
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