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0章 可否同居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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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飯後,倆個人漫步在街邊,閑逛了一會。
    明秋親了下她額頭,溫柔道:“有點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如麗兩腮微紅,目光柔亮地瞧著他,顯得欲言又止。
    明秋難為情地沉默下來。他們倆再這樣分開住,好像不太妥當。
    可是,明秋還沒有心理準備好跟一個女人同居。
    如麗沒有看出明秋的為難,以為他隻是不好意思。
    比起外麵社會那些看上眼就急著上床的男人,她喜歡明秋在這方麵不亂來的正經態度,但是,太正經過頭,什麼也不做,對兩個人的感情發展不太好。
    如麗咬了咬牙,說:“明秋,既然我們都在一起了,要不要同居比較好呢?”女人一說完這話,羞得低下頭。
    明秋的臉也熱得很,同居的事居然被攤上台麵來講了。
    作為男人,他總不能落下她的臉,拒絕也不是,不拒絕也不是,最後說:“等我回來後再開始,好不好?”
    如麗開心地點頭應下。
    ……
    回到縣城的家後,明秋如約提了二十萬給李爸。
    李爸李媽拿著兒子手中的二十萬孝順金,支吾著說不出一句話。
    明秋見父母都在這裏,鼓足勇氣將腹中組織好的想法,攤開講:“爸,媽,我,有女朋友了。她叫溫如麗。”
    話剛一說完,果然李爸的臉就繃起,“你有女朋友了?”
    李明秋堅定的點點頭。
    “她知道你的身體情況?”
    李明秋有點難以啟齒,“可能還不知道。不過,爸,我希望你能成全我們。”
    李爸正想發作,李媽急忙拉住他,勸道:“唉,你生什麼鬼氣!如果人家女方不介意,當然是好事。難不成你要明秋一輩子孤老終生?現在兒子有本事賺錢,你還計較什麼。”
    李媽一席話說得李爸悶悶閉聲,最後,又說:“隨你。如果對方接受得了,你愛怎樣就怎樣。”
    聽此,李明秋才鬆口氣。他就怕李爸不同意。現在特地拿出二十萬來孝敬他們二老,就是想著他們能接納如麗和他的事。要不然,他拿十萬回家也行。
    現隻僅八十萬。明秋就想著要怎樣妥善用好這筆錢。
    以前,想著一個人過,賺到一百萬也挺足夠了。隻是,現在有了女人。明秋的想法就更遠了。
    如果他和如麗真結婚了。他必須要購套房子,給女人一個安穩的家。孩子是不可能有的,但可以領養一個。而且,有了房子,還必須要輛車子。這不是炫富,這是一個家庭必備的東西。
    他會盡力為他的女人提供盡可能好的生活條件。
    明秋在房裏計劃著,手中的鋼筆在紙上細細地寫著一些雜亂的東西,越發覺得幾十萬真的不夠用。
    怪不得說,一個男人要結婚真的需要準備許多東西。
    如麗的出現確實打破了明秋原有的人生規劃,但是明秋很開心地感謝有個女人願意與他相伴一生,即使經濟壓力大了點,他也樂得扛下。
    畢竟他和如麗都挺年輕,明秋想著目前還是把資金投入到生意中去。結婚的打算等以後穩定了事業再說。
    ……
    等明收拾完所有家務後,已值晚上8點多。如麗的電話如期而至。
    明秋拿著手機關在房裏,跟她聊了十來分鍾。
    明祥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鏡,非常意外大哥居然找了個女人。可,細細一想,明祥笑得有點古怪。
    他大哥真能在房事上滿足女人麼?難不成他們要來個柏拉圖式的精神式愛情!!
    越想,明祥的唇角翹得老高。要是明秋知道弟弟的想法,他一定會惱怒成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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