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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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根本用不著出門。我是個作家,每天描述一下世間百態,感傷一下人生艱辛,歎息一下社會醜陋,嘲諷一下人類愚蠢。以前出門是因為我得微服私訪。我喜歡觀察他們的表情,一天之中變化無常,上一刻還喜笑顏開,下一秒就有可能痛哭流涕。人類真是可怕的生物啊。
就算不和他們接觸,我也能夠想象的出來。我並沒有吹捧自己的意思,這是真的。就像我現在筆下的柳梅一樣,她正在肯定正躲在隔壁小房子裏小聲抽泣呢。因為她剛剛不小心打碎了一個我很喜歡的瓷碗。我隻不過讓她賠償我200元,她就一臉不情不願,比竇娥還冤的表情。收拾屋子期間幾度停下來用那雙渾濁的眼睛看著我。我才是受害人,是我損失了利益,怎麼我還成罪人了。我不能服軟,不能心生同情。你對一個人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這句話說的沒錯。
“我。。。”她帶著哭腔,這樣一聽起來更是受不了。
“那就150,我可是夠寬宏大量了。”我覺得自己就像個懸壺濟世的大善人。
她突然猛地抓住我的手,“可是,我真的是拿不出來那麼多,我家裏還有年邁的母親,還有兩個兒子要上學,求求你了。”
這年頭,也許像我這樣的好人真心不多了。給予他們太多,便成了奢侈品。我卻還在不斷送給他們。
“行了,算了吧。下次注意一點。”
“謝謝,謝謝,謝謝。。。”
我簡直就是聖人。總是無私地施舍,從來不要回報。我得將這些寫進我的豐功偉績裏麵才行,等我死了,讓後人祭拜我。
這才是我作為作家存在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