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我們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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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言一直堅信自己是個多才多藝的孩子,不是說金牛座的人有在美術和藝術領域有天分嗎?她十分讚同,小時候她就展現出充分的美術細胞,可惜被季老頭和季太太以不務正業為由把她一心向“美”的念頭殘酷地扼殺在搖籃裏,是多年過去,再高的天分沒有得到後天的培養也終究是被掩埋。她也因此對季家夫婦倆怨懟了好長一段時間,可惜事情已成定局,到最後也隻得不了了之。直到後來真正長大懂事,她才理解了父母——在那時,美術這一燒錢且將來充滿不確定性的職業對於季家來說是萬萬賭不起的。所幸她還有一把嗓子,悠悠歲月裏,無聊時還可以嚎兩句。
以前和秦櫟在一起的時候,秦櫟對她說:“謹言,我聽過你唱歌,很好聽,你唱給我聽好不好?”
她臉紅,自己平時嚎一嚎自己聽還可以,在人前唱歌她是很不好意思的。
抵不過秦櫟的苦苦哀求和誠摯期待的眼神,她清清嗓子,“唱得不好你可別笑我啊。”
“不會不會。”他笑著舉手對天發誓。
然後她翻手機音樂列表想選首比較有把握唱好的,然後,眼神微黯,抿著唇點了一首《放生》。
那時秦櫟愛她愛得一塌糊塗,隻知道心愛的姑娘唱歌給他聽,卻忽略了歌詞的意義。
謹言依稀記得,那天,天空藍得深邃,草地因為早晨未幹的露水微濕,暖暖的陽光下,秦櫟將下巴枕在謹言肩頭,閉著眼聽她唱:“放我一個人生活,請你雙手不要再緊握……”
其實,謹言,你又怎麼知道我是不是故意裝傻,裝作不懂你的意思。
一曲畢,秦櫟睜眼,看著她,無比認真的眼神,“我不會放手。”然後笑開:“謹言,真巧,我也喜歡這首歌。”
後來,秦櫟也不得不向現實妥協,眼睜睜看著她奔向另一個他。
而現在,謹言開心地窩在季堂懷裏,麵色含羞地提議:“季堂,我唱歌給你聽好不好?”
“好啊。你的聲音好聽,唱歌肯定也好聽。”季堂看著她,眼尾上挑的狐狸眼笑得眯成一條縫。
她稍有些緊張,然後唱了一首風靡她小學六年級而現在卻已經成老歌的過時流行歌曲。因為,那首歌裏,有她現下最真實的感情。
她唱:
我聽見你的聲音
有種特別的感覺
讓我不斷想
不敢再忘記你
我記得有一個人
永遠留在我心中
哪怕隻能夠這樣的想你
如果真的有一天
愛情理想會實現
我會加倍努力好好對你永遠不改變
不管路有多麼遠
一定會讓它實現
我會輕輕在你耳邊對你說對你說
我愛你愛著你
就象老鼠愛大米
不管有多少風雨
我都會依然陪著你
我想你想著你
不管有多麼的苦
隻要能讓你開心
我什麼都願意
這樣愛你
以前,她對著秦櫟唱“放我一個人生活”,是覺得兩個人在一起的日子還不如一個人時候來的瀟灑自在,而現在,她卻對季堂唱“我愛你”,是她後來才知道,兩情相悅,情到深處時,兩個人在一起是多麼令人心安。原來,唱什麼歌,唱歌時是什麼心情跟身旁站著的人是誰真的是有關係的。
那時她以為,季堂就是她的天。
在回宿舍的路上,謹言不死心地對季堂說:“我再唱一首好不好?”
季堂點頭,她唱的好聽,而且唱的是“我愛你,就像老鼠愛大米”,這樣動聽的話,一般情況下這小丫頭是決計不好意思說出口的,看她邊唱邊臉紅就知道。
“自從遇見你的那天起,我的心就不再屬於我自己……”
這個調調,不是他喜歡的類型,不過歌詞倒是不錯,他又何嚐不是呢,當初一聽音,便傾心,一見麵,便鍾情,從此,便丟了心,一顆心完完整整地落在她身上。
季堂正聽得開心,忽然眼尖地發現前方迎麵走來一群人,那群人遠遠地看見他就招呼道“嘿,季帥!”
謹言聽得吃吃笑,止住歌聲瞥他一眼,小樣,還季帥呢。
怎麼?沒見過你老公這麼帥的男人?他衝他揚揚下巴,然後45度角望天作孤芳自賞狀。
謹言翻白眼,自戀狂。
那群人走近,嬉笑著對謹言喊:“嫂子好!”
謹言“嗬嗬嗬”笑著,麵色紅潤,雙手不安地絞著衣角,哎喲喂,還真不好意思呢。
說起來,這還是第一次和季堂他們宿舍的正式打了照麵呢。
但是在謹言她們宿舍,季堂這人除了多加了一條“季謹言的男朋友”頭銜外,別的別人早已是見慣不怪,甚至那群女人比謹言還要了解季堂。
宿舍一共八個人,拋開季堂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兼同學的淩菁以外,七個人中還有四個是季堂的初中同學。於是乎,兩人成了以後,她們也就成了謹言打探季堂的主要路子。
什麼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三好學生啦,什麼經常考年級前五啦,什麼獎學金拿了多少啦,什麼哪個時候又去勾搭哪個小姑娘啦……嗯?好吧,其實他沒“德”。
小樣兒,任你萬花叢中過,拈花惹草飛,姑奶奶照樣把你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