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卷 當時少年  第十一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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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這個臭小子。”我看見叔叔笑了,但是他卻憤憤的把季兒撂在地上,“你懂什麼?叔叔和你哥哥說話,哪有你插嘴的份?”
    季兒不悅的撅起了小嘴來,嗚嗚的鼻音中訴說著不滿。
    他小身子跌撞著撲向了我的懷抱,“哥哥。”
    我強顏歡笑,一把舉起了他,“季兒最聽話了,還向著哥哥。”
    堂叔冷冷的瞥了我們一眼,扔了一語,“你們就要在外麵呆著麼?”
    說完,不等我們的反應,便拂袖進屋,連著那本厚厚的書都落在了鬆樹之下。
    斜眼下,我看清了書的封麵,鎏金刻印的幾個大字《屈平選逸》躍然紙上,分外的刺眼。
    在堂叔這裏的生活,我不得不承認是清貧的。
    歲歲春秋,一日如昨,堂叔起的很早,我跟隨其後,灑掃庭院之後,便如同那些時日一樣,奔波去溪邊汲水。
    每日路過木屋旁邊的那一株一株鬆柏下之時,我都要揚起頭來,瞻仰許久,當然了,唯一出眾的就是那孤獨屹立的一顆鬆樹。
    孤傲挺拔的身姿,在它們的枝葉之下時,我仿佛又看到了那個一貧如洗,卻不甘低頭,狷介傲然的父親。
    還有堂叔。
    季兒畢竟還小,堂叔並不勉強他去做些什麼,隻是每日伴在我的身側,拿起書卷,默念許些。
    不知為何,在他嫩氣的眉眼之間,我又看到了那個同樣稚嫩的人。
    言箐,他伴著我的身側數十載,從母親收留他的那一日起,我就隱約的明白了。
    他是我此生留戀最久的人,即使隻是一介書童。
    人其實有些時候真的是欠揍的,往往不懂得珍惜身邊的人,而等到他們不在你的身側之時,自己最懷念的時候,卻又是無望的。
    得不到,盼望之,既得之,不珍惜。
    “言箐,你在家中還好嗎?”
    “哥哥,你想念言箐了,我陪你回去看看他罷。”季兒溫順的貼緊了我的身軀,我不能明白,為何每一個人都能看得懂我的心思呢?
    我放下手中的書本,溫柔的撫摸著的他的發絲,“季兒,你想多了,我怎麼會想念那個小子?他最煩人了。”
    “是麼?”
    “怎麼,你不信?”
    “哥哥,那你在念叨什麼呢?”
    “我沒有啊。”
    “可是,我在你的眼中看見了。”季兒的手臂攀到了我的身上,掙紮著就要欺身而上。
    “你、、、你、、、”我竟然啞然了。
    “哥哥,那你說說是不是在想念言箐了?”好小子,竟然學會了威脅人。
    “好吧好吧,我承認,還真的是念著那小子了。”我聳了聳肩,舉手投降。
    我在季兒的眼中看到了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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