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七章 百鬼之子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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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當春風滿臉的胡緋和陳炎打開家門的一刻起,胡緋就再也春風不起來了。
    比如說負責明著保護暗著監視程均的橙兒居然和童兒一塊坐在地上打遊戲。飯桌旁正有一名男子在幫他們收拾碗筷,他們家什麼時候這麼熱鬧了?居然沒有主人的命令就把外人帶進來?胡緋把眼角拉的高高,充分表達他的不滿之意。
    陳炎倒是看的莫名其妙,繞了一圈才發現雖然多了個人,可本該在屋子裏一位也消失了,“程均哪去了?”
    “出去了,我讓丫頭跟著呢。”回話的人是禦鬼師江山,丫頭是他養的小鬼之一。
    綜上所述,兩個閑的沒事的鬼就窩在一塊打遊戲,身為禦鬼師的江山反而替他們當傭人,又是燒飯又是洗碗的,還幹的不亦樂乎。
    “他們什麼時候感情這麼好了?”陳炎一回房就問起了胡緋,太詭異了,上次他們還是水火不相容時刻準備大打出手,現在卻一團和氣,他到底錯過了什麼?
    胡緋抱著他進浴室,“大概是澄兒用美男計成功了。”
    “什麼美男計,你別亂說,別亂摸,胡緋別亂動!”
    “親愛的,乖乖的別掙紮,反正你也掙紮不出我的手心。”眨眼間胡緋就把兩人脫得光溜溜的,開始胡天胡地起來。
    江山收拾完就給自己倒了杯水,坐在一旁休息,笑嗬嗬的看著一大一小的兩個死了不知道多少年卻還像孩子似的鬼。
    “你看什麼看!別想收我!”澄兒眼都不眨的說道,他可自由慣了,可不習慣讓人管著,再說就江山那點道行,養些幾十年的小鬼還行,收他?做夢去吧!
    江山嗬嗬笑道:“我哪敢收你啊!”
    “諒你也不敢!”
    兩人有一句沒一句的閑聊著,童兒看在眼裏,聽在耳裏,怎麼都覺得曖昧十足,頭一次覺得自己是個當電燈泡的主,就連平時和陳炎胡緋在一塊時都沒怎麼亮堂。
    第二天,陳炎直接找李陽請了半天假,偷偷跑去麵試,麵試的結果說不上好也說不上不好,隻是讓他等著結果。
    在外麵和胡緋草草用完午餐就回了飯店繼續上班,雖說自己對這份工作沒什麼多大熱情,但也不會懈怠,大概是天性使然吧。
    又或者是從小的家教原因,即使是自己不願做的事,還是會去努力做好。
    “你回去後好好陪童兒,知道嗎?他性子比較內向,你別逗他。”陳炎一有機會就會囑咐胡緋,畢竟在他眼裏,胡緋是大人,不必要和個孩子鬧情緒。
    胡緋不情不願道:“我哪有逗他,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總不說話,整天點頭搖頭,我哪知道他在想什麼。”
    “你明知道童兒生前是個啞巴,所以不愛說話,你沒事就多和他說說話,這總行了嗎?”
    胡緋不情願的點點頭。
    “真乖,把這個帶回去給童兒吃。”陳炎把剛買的薯條漢堡塞進胡緋手裏,不容他拒絕。
    胡緋趁著四周沒人,在他臉上親了一下才回家。
    一回家,胡緋就看到坐在電視機前麵的童兒,因為上輩子沒電視,所以他很愛看,一有空就坐在電視機前。
    “諾,給你的。”
    童兒看了一眼,伸手接過,並沒有立即動手,而是先把番茄醬的醬包撕開,灑在薯條上,才開始慢條斯理的品嚐起來。
    他生前那個時代並沒有吃過番茄,所以他也很喜歡這種酸酸甜甜的食物。鬼王不在這些年他多數都是在鬼界,很少在人間生活,這次出來人間變化太多,童兒雖然嘴上不說,其實很想把這些年來人間的變化一一體驗一番。
    比如說家裏這些電器,他從沒見過;嘴裏的食物,他從沒吃過,所以他把自己當成小孩子,享受著陳炎給與他的一切,本來他的一切就是他給的。
    胡緋站在一旁看這他吃,也不知道在想寫些什麼。
    童兒看著電視,手和嘴巴一刻都不停,先把薯條吃完了,再把漢堡吃幹淨,雖然他的外邊看上去小,胃口卻不小。
    對於他而言,隻有想吃或者不想吃,根本沒有凡人饑餓的感覺,他的饑餓是來自於身體內部——靈魂深處,所以剛作為鬼的他吃了不少新生的魂魄,那才是能解決他饑餓的食物。
    現在的童兒不僅僅是當年被父母遺棄的孩子,也不是死後新生的鬼童,而是由許許多多被他吃下的鬼魂混合而成的,剛死的時候隻是個普普通通的鬼童,因為饑餓吃下了其他人的魂魄,久而久之,他的記憶和能力就是集所有鬼魂混合而成的。
    他之所以叫童兒,是因為他永遠都是孩童的外表,鬼王就幹脆賜了童兒這個名字,意思就是鬼童之子,或許還有另外一個意思——鬼王的孩子。
    陳炎對他而言是陌生的,因為鬼王永遠不會把他抱在懷裏,親手喂他吃的。以前的鬼王會像現在的胡緋一樣,把食物放到他麵前,讓他自己動手。
    第一眼看到陳炎的時候,他有些害怕,因為當年鬼王收服他的過程並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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