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大事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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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西雪扭了手指還沒索要賠償反而送我水杯我是有點感動的,可是後來發現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被騙了。
當時給我杯子的時候她隻是說,讓我每天都帶著,而且要泡好的茶葉,不能喝便宜的。
後來我才知道,她這句話的意思是:她要喝綠茶,但不想帶。
我跟她說:“要喝自己帶。”
“我這小身板,怎麼拿得動那個?”
“你拿不動也不該我幫你啊,我跟你啥關係?”
“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西雪又開始背法條了。
“你,不要欺人太甚!”
“而且我跟你媽是結拜姐妹,咱倆怎麼可能沒關係!我隻是順便喝你的水,看你小氣的那個鬼樣子!至於嗎!難道大部分的不是你自己喝掉的嗎!!”
“我錯了。”
“哼!”
這次事件的教訓是:不能跟西雪較真,因為真的吵不過。
非天使:丟人現眼。
課間西雪拿著手機看娛樂新聞,她問我說:“那個XX是誰?”
正在埋頭刷微博的我正好看過那新聞的標題,就回答她:“好像是說他跟那個X搶女朋友,那女的一腳踏兩船。”
“XX是這個人嗎?”
她舉著手機想給我看,我頭也沒抬地回答:“應該是吧。”
“你都沒看!!”西雪在我對麵坐著跳腳。
我心說:這還真是高難度技術動作。
我放下手機,盯著她的眼睛很認真地答道:“我不認識隻知道名字,看了也是白看。”
西雪抗議:“白看跟不看是有著根本性的區別的!”
“好吧好吧,我錯了。”身為男人,就是能屈能伸。
“你敷衍我!”
“我沒有。”
“那你看是不是這個人?”西雪再次把手機舉到我麵前,都快挨著我鼻子尖了。
我很認真地說:“是的,確實是這個人。”
“離這麼近你能看清?”西雪用審犯人似的嚴厲語氣說著。
我很無奈地問道:“既然你知道為什麼還要放這麼近?”
“我是在測試你的誠實度!你沒通過!”
“好吧,你想怎麼樣?”
“給我喝你的水!不準再說三道四!”
我忙恭敬地把水杯雙手遞上……
真是被欺壓已經變成了習慣,不自覺地被奴役了。
……
晚上回家,換鞋的時候隨手把包扔在了地下,隻聽見一聲悶響,我心想:完了。
撿起包已經太遲了,真的完了。
我包裏裝的還有別的,都沒起上一點保護作用,雙層的玻璃的水杯就這麼破了。
隻它的屍體在包裏碎成了一塊塊,完全無法修補,這下可糟了,如果被她知道不曉得又會怎麼整我……
為了避免後續的麻煩,最好的辦法就是買一個一模一樣的。
我真是個好人,杯子裏的茶灑得包裏到處都是我都沒顧上去收拾,一心隻想趕緊補救摔碎水杯的過失。
晚飯後,跟老媽說明了原因,老媽很熱情地帶我去了商場,可是我們沒有找到一樣的水杯。
題外話:老媽熱心的原因是她認為我摔了她兒媳婦給的定情信物是十惡不赦的,如果被她兒媳婦知道了會不跟我結婚的,這樣她就沒有可以一起討論漫畫的人了……
所以老媽純粹是為了自己認為的那個理由在幫我彌補。
算了……我也是懶得再辨了,就隨他們去吧。
(非天使:真心認為沈複這樣的男生很好啊,有一個這樣包容自己的男人西雪可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