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你喜不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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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值正午,鄭子雲通常會到湖心亭裏坐一會兒。微風吹拂著湖水,涼意習習,正是避暑的好地方。
我依著印象尋過去,果然看見了他。唯一不圓滿的就是乘風也在。
他身著青蓮色長袍,正在揮毫作畫。立在玲瓏小巧的湖心亭中,背影看著十分雅致,如同一枚玉佩,鑲嵌在這碧水長天的景色裏。
我原本還有點猶豫,覺得就這麼大刺刺的跑來問人喜不喜歡我太過衝動。但此時看了這景色色心大起,一咬牙,心道,萬一他答應,我就賺了。即便是他不答應,我拍拍屁股走人,也不賠。
我堅定了信心,放慢步子,朝著鄭子雲走去——走快了我就瘸了,而且乘風還在,就算表白,也該是兩人私底下說,有個第三者在場畢竟不好。當然,說是下定決心,其實還是忐忑的,這畢竟是我第一次向男生主動表白啊!
越走越近,我已經能聽到乘風說話:“公子,太好了,有人送來趙大哥的消息,他人已經在山下了。”
鄭子雲問:“他怎麼不上山來?”
乘風道:“他說是受傷了,叫我們派人下山接他呢。公子,什麼人連趙大哥都能打傷啊?”
鄭子雲手中畫筆不停,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怎麼就不能有人功夫比他好呢。”
乘風道:“可趙大哥武功很高啊!”
“人力有時盡,功夫高也不能保證天下無敵啊。你還是快點下山把他接上來吧,連山都上不來,看來是受傷不輕。”
我也禁不住嘀咕:“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啊。”這話聲音很小,想來他們都沒聽見。
但等我抬頭的時候就發現我錯了,乘風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原來他聽見了。接著他麵朝鄭子雲,還是很興奮的說:“終於能見到趙大哥了,我得問問是誰傷了他。”
一轉身,看見我,問:“你來這兒幹嘛?”
我站在亭子下邊,一直沒邁上台階,聽他這樣問於是回道:“我有話要跟公子說,你不是還有事兒嗎,還不快點去辦。”
想來那個“趙大哥”應該是個挺重要的人,乘風聽我這麼說趕忙兩三步跳下台階來,回頭朝鄭子雲道:“公子,我先下山去了啊。”
鄭子雲回頭,“去吧。”又看著我,“你來了,有什麼事嗎?”說著,又扭過頭去畫自己的畫。
他方才側身的時候我驚鴻一瞥,能看到他畫的正是院中的景色。輕描淡寫的幾筆,水岸崎嶇,頑石嶙峋,一股難以言明的氣勢油然而生。
這時間我還沒意識到鄭子雲多麼胸懷抱負,隻隱約而模糊的欣喜,啊,他畫畫也這麼好看,果然不愧是我看上的人呐!
“沒,沒什麼事……就是,我想問你句話……”
“想問什麼?直接說吧,吞吞吐吐的做什麼?”鄭子雲背對著我繼續作畫。
“我……我……”快刀斬亂麻,拚了!“我喜歡你,你喜不喜歡我?”
鄭子雲手上動作一頓,過了那麼兩三秒才回過身來,道:“你又胡鬧什麼?”
我話都說出口了豈能容你這麼轉移話題?心情已經奇怪的平靜了,仰頭看著他問:“我說真的,我喜歡你,你喜不喜歡我?”
“我……”一向能說會道的鄭子雲也卡了殼,微微頓了頓才理清思路:“我不知道哪裏讓你誤會了,讓你以為我對你有意思,這是我的不對,日後我會注意。這樣的話你以後還是不要說了,叫別人聽見,對你一個小姑娘來說,不好。”
我想我大致明白了:“哦,就是不喜歡,是吧?”
鄭子雲略有些拘謹的跨前兩步,堪堪站在台階上低頭看我,張口欲言,卻也一時無話可說。
我都不知道自己怎麼還能笑的那麼燦爛,生怕他說出更斷然決絕的話來,急急打住:“我都明白,你不用說了。我,唉……”我忍不住自嘲兩句,“我指望你也喜歡我,這想法本身就挺笑話的是吧?”
“你別這麼說……”
“我知道我知道,我這麼說挺卑劣的哈。直接傷害你我不占理,不傷害你我又不甘心,隻好通過傷害自己來傷害你,可這一招真是不好使,傷敵八百,自傷一千。我已經意識到自己真,真特麼的太傻了!”
“你別……”
“你別說了。”剛剛表白失敗讓我臉麵無光,一直仰著的脖子也開始酸痛。我怎麼才發現,我們倆不管是身份也好,相貌也好,還是現在站的位置也好,一直都差著很多。就如同現在,他高高在上,我卑微如塵埃。“我什麼都明白,你說的越多,我越是容易想歪。你什麼都不說,我還好受點。這個我喜歡你,是我自己的事兒,又沒誰規定你一定得喜歡我,不用太在意,繼續過你的日子,別讓這事兒給你造成困擾就成。我還有的是事情要忙,先走了。”
“哎……”鄭子雲表情微怔。
我猛地意識到,他根本不知道該叫我什麼。在他的印象裏,我叫王招弟,可我一直堅持叫張凡。而我雖然進了山莊,他也從沒提過要我改名字,小說裏的那個被他喜歡的聽風,這個名字從來沒被冠在我腦袋上過。
我根本不是那個聽風!
怪不得他根本不喜歡我!
我恍然大悟:一直以來以為的所謂宿命,特麼的根本不是我的宿命。虧我還天天的想該喜歡他呀要喜歡他,真特麼的諷刺。
我忍不住要嘲笑自己,怎麼這麼糊塗呢。
“嗬嗬,你不知道該叫我什麼是吧?我叫張凡。”我朝他擺擺手,“我先忙去了啊,再見。”
雖然表白失敗了,但離開的身影最起碼要挺直一些。我挺直了腰背,恍若自己是凱旋歸來的將軍。
這舉動十分荒謬,如同掩耳盜鈴一般毫無意義。但我裏子麵子已經丟齊全了,能剩下的,也隻有背上的這根僵硬的脊梁骨,它彎不下去。
神仙在我腦海裏無限可惜的發出一聲歎息,我道:“你趕緊帶我走吧。”
神仙道:“師傅在洗手呢。”
“他剛剛不就在洗手嗎?怎麼洗了這麼久?”
神仙虛弱道:“……你忘了有時間差……你在這裏麵兩個月,也不過相當於我們的十分鍾,我師傅現在正在洗手,等他施法,於我而言不過三五分鍾,於你大概還要等個十天半個月,我隻是來通知你一聲。”
不會吧?鄭子雲還得在我麵前晃蕩十來天?
神仙心虛至極:“那個,你還是再忍一忍吧,就幾天的事兒……”
我怒道:“你閉嘴!我告訴你,我正處於表白失敗後的失控期,你小心我對你進行無差別攻擊!”
神仙:“……那要不,你出去呆兩天?”
又要流浪?
“那也比現在強啊,你不是還有鄭子雲預支的工資麼,有五錢銀子呢。”神仙勸道。
我盤算了一下,是流浪個十來天,還是讓鄭子雲在我眼前晃蕩個十來天,最終決定,還是流浪吧。好歹還有銀子,省著用,應該也夠我過這十來天的了。於是回臥室收拾包裹。
其實也沒什麼好收拾的,反正也就十來天,衣服隨便撈兩件,銀子上次進牢房就被沒收了,隻有這一個月發的工資,五串沉甸甸油漬麻花的銅板,全放進包袱裏。背在背上太顯眼,於是揣進前襟,使勁拍了兩下壓了壓,竟然也不怎麼顯眼。之後沿著牆根一溜小跑,很快就成功跑路了。
此時已經是黃昏,當務之急自然是找個地方睡覺。小說裏司空見慣的借宿在某老鄉家裏之類的事情,隻有在做的時候才知道它的難度。這年頭,誰家不養一兩條狼狗啊!一靠近就嗷嗷直叫恨不得掙斷繩索來咬你啊!
天越來越暗,而我唯一的目標就是之前住過的小院。在那裏,我可以爬進去睡一覺,明天還能買點東西度過我在這個世界上最後的十幾天。
於是我辛辛苦苦的趕路啊,披星戴月的走啊走,終於,看到了不遠處搖曳著的如豆的燈火。
我興高采烈的朝著熟悉的燈光跑過去,大門如我上次走時一般鎖著,我很熟練的爬過矮牆,正要推門,忽然覺得不對。
如果門鎖著,為什麼屋子裏有燈光?難道是有過路人在這裏借宿?